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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发来信息,要不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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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1:0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粤A766**车主,你的年票缴费至2012年,已产生滞纳金。根据相关规定,年票制区域内车辆,已报废、过户或迁出,须到年票点办理年票封停手续。已办理请忽略。详询96900-7。【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市政设施收费处】


此车在12年已经卖了,已经转出到清远市了,当时应该是没有到年审办理年票封停手续的。

现在收到这样的信息,要不要去处理啊?

目前使用的车正常买年票。

[ 本帖最后由 果子 于 2014-5-15 11: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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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15 11:19:47 | 只看该作者
不理。
板凳
发表于 2014-5-15 12:11:51 | 只看该作者
很可能和以后的指标挂钩
地板
发表于 2014-5-15 12:30:07 | 只看该作者
最好先办理封停,也不是难事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5-15 12:37:27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车管所和市政设施收费处不联网的结果。建议先办理封停。
6
发表于 2014-5-15 12:50:33 | 只看该作者
办理封停,但滞纳金要照交吧
7
 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2:51:18 | 只看该作者
好吧,找个时间过去车管所办一下吧。
8
 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2:52: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engsa 于 2014-5-15 12:50 发表
办理封停,但滞纳金要照交吧


12年的年审有买啊,就在12年车已经转出了,后面13年的年票和产生的滞纳金还要我交吗?
9
发表于 2014-5-15 13:3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果子 于 2014-5-15 12:52 发表


12年的年审有买啊,就在12年车已经转出了,后面13年的年票和产生的滞纳金还要我交吗?

吾使理佢,中意停就停,吾停就七就,点解要自己专门去跑一次?够胆收你滞纳金告到佢甩裤...
我之前过户的车一样无去办封停,系统米一样显示封停状态...
呢D野使乜自己去做,既然你年票同车管所联网的就自动封停拉,仲使乜车主自己去搞,如果无联网的更加吾使理佢,关佢鸠事...年票吾交.

ppp.jpg (19.26 KB, 下载次数: 5)

ppp.jpg
10
发表于 2014-5-15 13:52: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果子 于 2014-5-15 12:52 发表


12年的年审有买啊,就在12年车已经转出了,后面13年的年票和产生的滞纳金还要我交吗?


到车管所打印转出的信息后到年票点办理封停,因为你交了12年的年票,在12年已经转出,所以并不需要你缴纳13年的年票和任何滞纳金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3:5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楼 的帖子

OK,谢谢你的意见。
12
发表于 2014-5-15 14:26:55 | 只看该作者

转发

转发出处: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1/07/08/1156615.html
本报披露“年票制一试十年涉嫌违法”引关注,车主状告三家单位

  ■记者 牟晓翼 黄琼 实习生 汤畅

  自本报于6月14日刊登《年票制一试十年涉嫌违法》后,昨日,年票制争议有了最新进展:广州车主连先生因不满年票“按日”收费,进而质疑年票制的合法性,状告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和广州市交委一事,在越秀区法院开庭。不过,庭上争论焦点并非年票制本身合法与否,而是市政设施收费处“到底归谁管”。

  两被告撇清与收费处关系

  昨日庭上,原、被告就谁是适格的被告等程序问题争议不休。第一被告市政设施收费处没有异议,但第二被告广州交通投资集团、第三被告广州市交委均提出异议。广州交通投资集团称,广州市交委是其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有归口管理的工作。但市政设施收费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与自己并无归口管理关系。

  因此,后两被告同时提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须由原告方来证明,两被告与第一被告确存在领导归口管理关系后,方可列明其为被告。

  收费处归谁管?扑朔迷离

  对此,原告方连先生表示,根据广州市ZF2000年12月发布《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规定,对没有缴费的车辆,责令到市政管理部门缴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等,即意味着市政管理部门为市政收费处的行政主管部门。但其后,因广州进行了大部制改革,收费处划归至广州交通投资集团,而经查该集团又属广州市交委归口管理。因此,广州市交委行业归口管理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后者又归口管理收费处,三者相当于“爷爷、爸爸和儿子”的三重关系,因此后两被告为行政主管单位,并未告错。

  对此,年票制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收取。故将由合议庭判定适格的被告方主体,即市政设施收费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再由被告方地址决定应属哪个区的法庭审理。

  “讨回37.5元没有任何意义”

  记者留意到,昨天的庭上答辩,原告方大多是由车主连先生本人发言陈述,而被告三方中,交委和交投集团则由辩护律师全权代理发言。对于交委和交投集团均否认自己是第一被告市政设施收费处的行政主管单位,连先生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指被告方)自己可能也搞不清楚。”

  连先生称,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可以证明年票制涉嫌违法,自己提起诉讼的目的,绝非只为讨回“被多收的37.5元”,“而是要将不合理的年票制取消,真正还路于民。”

  “取消年票制”需另行起诉

  在昨日当庭辩论时,越秀区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当庭驳回了连先生取消年票制的诉讼请求。审判长认为,连先生诉讼状中的主要诉讼请求是判定被告年票制收费方式不合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要追加新的诉讼请求,当庭不予受理,连先生可以另外提起取消年票制的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准许立案。

  据了解,昨日的法庭辩论并未涉及年票制本身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其按日收费的方式是否合理。

  事件回放

  新车才开三天 要交足月年票

  今年5月7日,市民连先生为自己的新车到市政设施收费处(原市政园林局名下,现隶属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缴年票费共计816元。但他发现,自己被收取的是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票费。换言之,车是3月15日入户的,却要按照全月缴纳年票费,实际上就是被多收了14天的年票费37.5元。

  让连先生感到离谱的是,朋友冯某的车于2010年9月28日入户,但也被收取自201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票费326元(计费标准同上),实际上是将车辆入户当月按全月征收,多收了27天的年票费72.4元。“也就是说,他的车最多使用了3天的路桥隧道,却要缴交30天的使用费”。

  当月,连先生起草了起诉状,要求市政设施收费处退回多收的年票费37.5元并赔礼道歉,此外还要限期改进收费系统,依法公平合理收费。后因市政设施收费处主体单位变更,连先生改为状告收费处、交投集团和交委三家。在了解到年票制试行办法与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有所违背后,他在起诉状要求中加入“取消年票制收费”。
13
发表于 2014-5-15 14:36:1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无赖,什么是口口相护

当口不为民,不如回乡下种田
1、广州交通投资集团称,广州市交委是其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有归口管理的工作。但市政设施收费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与自己并无归口管理关系
结论:就算收费合法,是企业向大家收费不付费也是民事经济纠纷,谁敢出动官方追债
2、审判长认为,连先生诉讼状中的主要诉讼请求是判定被告年票制收费方式不合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要追加新的诉讼请求,当庭不予受理,连先生可以另外提起取消年票制的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准许立案
想不懂为什么不先起诉非法收费,应当起诉物价局违法批准收费(完全无依据)
14
发表于 2014-5-15 16:14: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果子 于 2014-5-15 11:06 发表
尊敬的粤A766**车主,你的年票缴费至2012年,已产生滞纳金。根据相关规定,年票制区域内车辆,已报废、过户或迁出,须到年票点办理年票封停手续。已办理请忽略。详询96900-7。【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市政设 ...

车牌号发给我,帮你查下状态。
15
发表于 2014-5-15 23:52:33 | 只看该作者
我都有收到,不想理
16
发表于 2014-5-16 09:18:06 | 只看该作者
收到同样的短信,懒得理。
17
发表于 2014-5-16 10:13: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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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5-16 11:43:51 | 只看该作者
政策未明确前(地方政策未失效前),如果怕日后被追究的就按规则办事,心口有个勇字可以忽略
19
发表于 2014-5-16 13:29:18 |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如果请策划公司将年票包装成土豪会员俱乐部,配勋章、车标、VIP打折卡,按照国人面子心理,保证销量大增,没车都买来威下先
20
发表于 2014-5-16 13:48: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so 于 2014-5-16 10:13 发表
1、年票没有法律依据,公安部门已经没有把年票与年审等强制措施挂钩。

2、全国各地收年票费的都是公司,并非当地ZF行政收费,而该公司的收费并没有法律依据,都是靠舆论宣传形成一个品牌印象,促使大家缴费。

...

某些地方知错能改当然系好事 但都系有一小掫人会向不明真相的车主鼓吹年票必须要交的...
21
发表于 2014-5-16 13:49: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oya 于 2014-5-16 13:29 发表
有关部门如果请策划公司将年票包装成土豪会员俱乐部,配勋章、车标、VIP打折卡,按照国人面子心理,保证销量大增,没车都买来威下先

有想法 值得推广
22
发表于 2014-5-16 14:06: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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