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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 --大团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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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7:3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还是我们的维稳部门办事能力高。

[ 本帖最后由 四个辘 于 2012-1-16 17: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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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6 18:30:05 | 只看该作者
“和谐”
板凳
发表于 2012-1-16 18:40:00 | 只看该作者
河蟹女神显灵啊!
地板
发表于 2012-1-16 18:50: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ITMAN 于 2012-1-16 18:40 发表
河蟹女神显灵啊!

并用法力变出一万块给彭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1-16 21:07:04 | 只看该作者
软硬兼师的结果,输少当赢!!!
6
发表于 2012-1-16 22:15:12 | 只看该作者
“和谐”
7
发表于 2012-1-16 22:40:55 | 只看该作者
hehe
8
发表于 2012-1-16 23:06:03 | 只看该作者
超!!!!!!
9
发表于 2012-1-17 00:13:53 | 只看该作者
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10
发表于 2012-1-17 00:44:39 | 只看该作者

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11
发表于 2012-1-17 01:05:43 | 只看该作者
伟大的蟹
12
发表于 2012-1-17 01:36:12 | 只看该作者
“和谐”
13
发表于 2012-1-17 01:54:04 | 只看该作者
有河蟹无公蚁
14
发表于 2012-1-17 02:31:47 | 只看该作者
河蟹女神显灵啊
15
发表于 2012-1-17 03:30: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肥佬辉 于 2012-1-17 02:31 发表
河蟹女神显灵啊
16
发表于 2012-1-17 03:50:24 | 只看该作者
一些国家的好撒马利亚人法保护帮助别人的人不被起诉。《好撒马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国和加拿大,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该法律的名称来源于《圣经》中耶稣所做的好撒马利亚人的著名比喻。
17
发表于 2012-1-17 07:20:55 | 只看该作者
1944年**给访问延安的美军亲笔题字被发现,全文是:“美国人民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我党的奋斗目标,就是推翻独裁的国民党反动派,建立美国式的民主制度,使全国人民能享受民主带来的幸福。我相信,当中国人民为民主而奋斗时,美国人民会支持我们。”当时毛还想访美,未能成功。
18
发表于 2012-1-17 09:13:15 | 只看该作者
癫潮
19
发表于 2012-1-17 09:59:5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一D都唔信彭宇系无辜,好人好姐靠公交车出入,即系本身钱就唔多,会唔会无啦啦系路上面见到个阿婆扑亲就俾几百蚊人地去睇病.根本就唔合乎常理.
20
发表于 2012-1-17 10:1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半岛叔叔 于 2012-1-17 03:50 发表
一些国家的好撒马利亚人法保护帮助别人的人不被起诉。《好撒马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国和加拿大,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 ...


美国都有类似的法保护
21
发表于 2012-1-17 14:07: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安anson哥 于 2012-1-17 09:59 发表
其实我一D都唔信彭宇系无辜,好人好姐靠公交车出入,即系本身钱就唔多,会唔会无啦啦系路上面见到个阿婆扑亲就俾几百蚊人地去睇病.根本就唔合乎常理.

在路边乞讨可能一元大家都不舍得给,但是如果有突发的救助不要说几百元,上千元很多坐公交钱的人都给的起。
难道说只有保实捷的学生出手帮忙才是好人?
22
发表于 2012-1-17 14:14:35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河蟹女神像身披巨蟹座黄金圣衣,在港珠澳大桥站岗~~
23
发表于 2012-1-17 14:28:25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安anson哥 于 2012-1-17 09:59 发表 [url=http://gz-car.c1/img][/url]
其实我一D都唔信彭宇系无辜,好人好姐靠公交车出入,即系本身钱就唔多,会唔会无啦啦系路上面见到个阿婆扑亲就俾几百蚊人地去睇病.根本就唔合乎常理.
南京的狗法官就是用你这种思维去判案的,虽然TG搞得现在人心不古,但我仍然相信还是会有好人的,所以我相信彭宇。我只能说TG己经是无耻无极限了
24
发表于 2012-1-17 14:42:31 | 只看该作者
彭宇案只能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当局为什么要用这种和稀泥的方法匆匆了结,现在它己成了全国闻名的典型案例,为什么不认真重审?还案件一个真相。谁对谁错,都应该重奖重罚,这样才能让好人好事继续下去,让诬陷者不敢再乱诬陷好人,这样这个社会才有希望!但是TG就是TG,这个社会己乱套!
25
发表于 2012-1-17 15:30:59 | 只看该作者
无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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