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92|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6-15 14:0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 2005-06-14 14:44  

  昨天上午,因在同一地点违反禁令标志105次,被交管部门处罚10500元的杜宝良与他的代理律师一起来到西城法院,对西单交通队提起诉讼。“真武庙头条西口禁令标志为无效标志”是杜宝良的起诉理由之一。

??杜宝良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西单队行政处罚违法,并撤消西单队对他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他已经缴纳的罚款。西城区人民法院将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真武庙头条西口禁行标志

律师

??禁令标志是无效标志

??“无效标志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杜宝良的代理律师王英在起诉书中首先抛出了这个证据。他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但是,在真武庙头条西口的禁行标志在国标中根本找不到,因此北京市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对杜宝良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交通标志根本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禁令标志,因此该标志属于无效标志,西单队依据无效标志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

??王英还说,该标志在1986年出台的国标中可以找到,“但新标准的出台,就意味着旧标准的废除,这个标志是无效的。”

??专家

??禁令标志确实不是国家标准

??就此问题,市交管局内部人士对此看法不一,有的专家表示:真武庙头条西口所设置的禁令标志确实不是国家标准(GB5768—1999),即新国标所规定的标志,这个标志应该是新国标实施前的老标志,一直沿用至今,没有更换。以前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引起交管局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也有交警认为,这个标志使用多年,已经约定俗成,任何一个驾驶员都知道其含义,驾驶员应该无条件地遵守交通禁令标志,这与标志本身是新国标还是老国标没有直接关系。

??杜宝良

??违章告知书只有24项

??在杜宝良的起诉书中,还有一项起诉理由,他去西城执法站接受处罚时,民警给他出具了24起违法记录的《处罚决定书》:“民警说,我的牡丹卡里只能记录24起违法,其余的记录无法在牡丹卡里显示,因此就没有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剩下81次违法,他们给我开了一张到银行交款的证明。”

??王英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的规定,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作出处罚决定,即制作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事实上,西单队对杜宝良的105次违法记录均处以罚款处罚,但是他们仅向杜宝良送达了24次违法记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余81次违法记录根本没有出具处罚决定,显然西单队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



国家标准(GB5768—1999)中规定的三种禁行标志。

  此外,王英还指出,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07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按照告知的时间、地点接受处理。”“西单队记录了杜宝良未处理违法行为高达105次,却从未履行过其‘书面告知’义务。”

??■新闻背景

??今年5月23日,杜宝良偶然知道了自己在2004年7月20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驾驶小货车因走了禁行路段,被交管部门的电子眼记录了105次。6月1日他到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了处理,并缴纳了105次违法记录的罚款共计10500元。

??起初,杜宝良觉得自己违反禁令标志在先,交管部门处罚自己也是有法可依,只是认为交管部门应当提早告知自己。但是杜宝良在参加了交管部门组织的的法规考试和路考后发现,导致他105次违法的禁令标志竟然不是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国家标准(GB5768—1999)中规定的标志。

??信报记者 闫峥

migration file (1000 Bytes, 下载次数: 5)

migration

migration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沙发
发表于 2005-6-15 16:36:57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这个标志使用多年,已经约定俗成,任何一个驾驶员都知道其含义”成为执法者的说词,足见中国执法者无视法律条文的态度!<IMG SRC="/images/face/160.gif"><IMG SRC="/images/face/160.gif">
“,驾驶员应该无条件地遵守交通禁令标志,这与标志本身是新国标还是老国标没有直接关系。”无条件地遵守的是法律,不是遵守废纸!不过交警还是可以搞定小杜的,因为在中国警与法是不可分割的,嘿嘿……<IMG SRC="/images/face/157.gif">

:【 在懒散浪子的大作中提到:】
:
:
:
: ......
板凳
发表于 2005-6-15 20:05:05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这标志你让我看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标志。

【(arai)回复(懒散浪子)的大作】


地板
发表于 2005-6-15 20:58:54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有间酒吧)回复(懒散浪子)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4.gif">
地下室
发表于 2005-6-16 04:18:35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肥仔文)回复(arai)的大作】


真的.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标志
6
发表于 2005-6-16 05:26:47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TANGLIN1)回复

支持小杜。
确实不知道这个标志是啥意思,说不定许多人会以为是有个停车场呢,因为"P"标志是后来才引进的“舶来品”,
干脆,顺便将迷宫式设计的西直门立交的设计者,建造者北京市政府也给告了。

详见下面的第四条大发明:
1.禁止某某排量以下的轿车进入某某环以内——四大发明之一
这个政策的立法基础是什么?最直接的解释应该是道路拥挤,那么既然道路拥挤,为什么一定要限制排量小的轿车?大概是是排量车小的车子档次通常比较低,比较影响市容,所以首先限制排量小的汽车。那么比北京繁华拥挤的欧美城市,包括香港,为什么没有这样的限制?为什么排量小的车辆就要进行?
和中国的户口政策一样,生来就存在不平等,你的车子排量小,那你就不能进入这个地区。很多城市采取的更多措施是分单双号禁行,是不是更能体现平等的原则?更加人性化?你不要这样去想,因为北京是我们的首都,从前的皇城根,有车你就了不起,告诉你你那个排量小的破车在北京根本吃不开,在这里只有豪华轿车,还要挂军警牌照、使馆牌照等才牛比。

2.禁止轿车自行安装天窗,安装天窗的车辆不予年审——四大发明之二
这个政策去年也算是一个新闻焦点,后来据说没有执行。我们暂且不论是否执行,这个政策的想法本事就极其的幼稚和霸道。首先,天窗的安装有现成的国际标准,安全性已经通过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检验,到中国为什么就不行了?难道是交管部门对国产的汽车没有信心?即使是为了安全考虑,也大可不必一刀切,起码要有个检测的判断过程,然后再认定天窗是否影响安取。最可气的是,已经自行安装天窗的车辆不给检车怎么办?全车更换车体?还是马上报废?最后解决的办法只有罚款了,因为更换车体和报废都会使车主损失巨大,考虑到减轻车主损失,只能罚款。不知道北京的交管部门怎么想到这件事情?这一招果然高明,打掉你牙让你咽进肚子里,因为这是为你的安全考虑。
个人很钦佩这个想法,关键是有创意,解放了思想,打击了群众。因此本人现在依然对北京的交管部门心怀敬意。

3.准备向车主收取道路拥挤费——四大发明之三
听到这个消息首先应该向北京的车主表示深深的同情,很不幸,你在北京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北京是个拥挤的城市,对不起,掏钱吧,不需要理由。如果你说我已经交了如此多的各种税款和罚款,那些税款和罚款还不够你们交管部门解决道路拥挤问题吗?那么我告诉你,车辆是你的,现在拥挤了,当然你有不可逃避的责任,怎么可能逃避呢?
你本身没有错,错在你在北京买了一辆自己的私家车,造成了北京交通的拥挤,所以你该掏银子。

4.迷宫立交桥——四大发明之四
我不晓得北京的西直门立交桥花掉了多少车主和其他纳税人的银子,反正它现在臭名昭著了,非常的臭名昭著,网上不断出现各种关于西直门立交桥的传说和笑话,出现了无数西直门立交桥的图解与算法,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在试图破解这个世纪难题。当你开车行驶在这座雄伟的立交桥,你会深深的自责自己在幼儿园没有彻底搞懂左和右,在小学时没有学好算术,中学时没有学好立体几何,在大学时没有研究明白模式识别。总之,迷宫立交桥让你学会谦虚好学,让你感到建筑艺术的奇思妙想,让你在无数的歧路上学会思索和选择正确的路。

7
发表于 2005-6-16 05:29:47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另外,将高速公路上线速度设在最高110KM/H也应该废除,应该设在130KM/H左右比较合适,车祸与车速并无直接关联,这帮白痴!<IMG SRC="/images/face/108.gif">
8
发表于 2005-6-16 12:15:36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 在PC老头子的大作中提到:】
:“这个标志使用多年,已经约定俗成,任何一个驾驶员都知道其含义”成为执法者的说词,足见中国执法者无视法律条文的态度!<IMG SRC="/images/face/160.gif"><IMG SRC="/images/face/160.gif">
:“,驾驶员应该无条件地遵守交通禁令标志,这与标志本身是新国标还是老国标没有直接关系。”无条件地遵守的是法律,不是遵守废纸!不过交警还是可以搞定小杜的,因为在中国警与法是不可分割的,嘿嘿……<IMG SRC="/images/face/157.gif">
:
: ......

还是老头子有水平,我们还是为小杜哀悼吧!
9
发表于 2005-6-16 17:28:27 | 只看该作者

RE:杜宝良起诉西单交通队 ZT

看了这个标志,我觉得像是可以在路边停车的意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5-5 20:23 , Processed in 0.038469 second(s), 1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2001-2007 车迷网 所有内容 版权所有
网页风格制作: 虫虫 技术支持: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