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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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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1: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8-29 11: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下班主任们的头像先。。。。。
发表于 2013-8-29 12: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和头酒
发表于 2013-8-29 12: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入左车迷网咁耐,都未见过管理员咁齐人,热烈围观!
发表于 2013-8-29 13: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上,仅仅指这件事情,个人认为车网管理人员有“不作为”之嫌疑,起码是行动迟缓。
个人不认为有啥为难的,我的地盘我做主,就不相信没有了谁不行!
要是我的地盘,早就打扫得干干净净了。

[ 本帖最后由 红裙 于 2013-8-29 13:14 编辑 ]
发表于 2013-8-29 13: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3-8-29 13:09 发表
这件事上,仅仅指这件事情,个人认为车网管理人员有“不作为”之嫌疑,起码是行动迟缓。
个人不认为有啥为难的,我的地盘我做主,就不相信没有了谁不行!
要是我的地盘,早就打扫得干干净净了。




大姐大就是大姐大!   一点火就烧中要害
发表于 2013-8-29 13: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主任 于 2013-8-29 12:04 发表
等和头酒




你最拿手是  去势!  仲等.(2只猪脚:得罪了,讲下笑可以呱?)
发表于 2013-8-29 13: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楼 的帖子


你有所不知,这种现象管理员求之不得吧,他们需要的是人气。
发表于 2013-8-29 13: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唐朝的雨 于 2013-8-29 13:30 发表

你有所不知,这种现象管理员求之不得吧,他们需要的是人气。

我不认为管理员追求这种人气,呵呵。
发表于 2013-8-29 13: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3-8-29 13:38 发表

我不认为管理员追求这种人气,呵呵。

我认为吗?难道不要讽刺一下?

[ 本帖最后由 唐朝的雨 于 2013-8-29 13:49 编辑 ]
发表于 2013-8-29 13: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系两条友仔都吾知吵乜7,叫管理员点管啊?写甘多文字边个得九闲去睇啊,男人吾系为钱就系女人,但两位都吾系,搞到个个都一头雾水。
发表于 2013-8-29 14: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适当的场合,不同的观念冲击,不同的处世立品对碰,有何不可?
难道一味口头嘴边上那些令人作呕的“一团和气、亲亲爱爱、凛然正气”、虚情假意就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我虽读得书少,但也不敢认同。
发表于 2013-8-29 15: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乐多 于 2013-8-29 13:56 发表
关键系两条友仔都吾知吵乜7,叫管理员点管啊?写甘多文字边个得九闲去睇啊,男人吾系为钱就系女人,但两位都吾系,搞到个个都一头雾水。

多多漏了一样:为名啊!
发表于 2013-8-29 15: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翻几围台啤啤距
发表于 2013-8-29 15: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顺流逆流 于 2013-8-29 14:45 发表
在适当的场合,不同的观念冲击,不同的处世立品对碰,有何不可?
难道一味口头嘴边上那些令人作呕的“一团和气、亲亲爱爱、凛然正气”、虚情假意就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我虽读得书少,但也不敢认同。

顺流逆流同学:虽然我俩还不认识,从你网上各种场合的发言,我觉得你也是一个经过大风浪(无论是顺流还是逆流 )、见多识广的同学了!
见多识广的人,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睛看到很多东西,十不离九,除非你喝醉了,醉眼朦胧。
你我末曾谋面,也应该没有任何生活、工作上的接触(如同我与大圈一样),要知道网络都是虚的,还是现实生活来得真实!
所以,在不了解事实,不清楚真相的前提下,光凭一些子虚乌有的“数据”去判断一个人,难免武断,你说呢?
如果你想证实你的观点、看法,建议见过老邓的真人,了解情况后,你就有真实的判断了。
另外,你不觉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圈子,观念不同,处世观不同,没关系,只要相互尊重和谐共存就行了,但如果一方喝酒喝过了,出来生事,无事生非地叫骂,还借酒意肆意问候别人全家,你想想结果如何呢?很多时候就是双方失去理智,不是酒疯子用酒瓶打破了他人的头,就是酒疯子被人敲碎了头睡在大街上,你觉得这样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吗?
通常酒疯子发酒疯时,如何处理?我想你是见多了,因为我推测你平时也喜欢喝上两杯。
大多数情况,是与酒疯子同行的酒友一边向无缘无故受到攻击的人道歉,一边把酒疯子拉开,这样的结果是双方无事,回家。
但如果与酒疯子同行的酒友也喝高了,不但不劝架,还在一旁帮忙起哄,这时的结果肯定是打群架!出事了,就只能报警解决了。
警察如果不作为,出警迟了,这时还有可能发生命案呢!
警察如果处理及时,把情况了解清楚后,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该扣留的扣留,这样的社会秩序才有保障,广大人民才能生活安定,有安全感。
你说呢?
发表于 2013-8-29 16: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顺流逆流 于 2013-8-29 14:45 发表
在适当的场合,不同的观念冲击,不同的处世立品对碰,有何不可? x2
难道一味口头嘴边上那些令人作呕的“一团和气、亲亲爱爱、凛然正气”、虚情假意就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x2
发表于 2013-8-29 17: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山仔 于 2013-8-29 16:42 发表
[quote]原帖由 顺流逆流 于 2013-8-29 14:45 发表
在适当的场合,不同的观念冲击,不同的处世立品对碰,有何不可? x2
难道一味口头嘴边上那些令人作呕的“一团和气 ...

没有不可,但我觉得要有底线,不要越过道德红线:
广州车迷网早有版规:http://www.gz-car.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第八条:私人感情及恩怨
在论坛发贴,请自重的同时也尊重其它人,这里不是用来唱衰某人或者揭露别人私隐的地方,私隐问题其它人并无兴趣知道。 有关网友之间的个人感情问题,私人恩怨等等,不适宜在论坛上公开发表,敬请私下解决,请勿占用论坛资源以及影响论坛的气氛。 管理员和版主将删除这样的帖子。
大山仔同学:如果某一天,某人在论坛上唱衰你,揭你的私隐,你还会这样说吗?
无规不成方圆,每个车迷网的会员无论你与何人有什么个人恩怨,都应该遵守版规!特别是老会员,更应该带头作用,你说呢?
这正是上面老邓说的,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有人注重家庭幸福,有人注重个人享乐;有人喜欢表达天伦之乐,有人喜欢沉迷纸醉金迷;有人喜欢自驾,有人喜欢独行,这都构成了世界的千姿百态,创造了各自的GDP贡献,但无论怎样,只要你是组织会员,在未退会之前,就应该遵守组织的规则!这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3-8-29 17: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适当的场合,不同的观念冲击,不同的处世立品对碰,有何不可?x3
难道一味口头嘴边上那些令人作呕的“一团和气、亲亲爱爱、凛然正气”、虚情假意就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x3
我虽读得书少,但也不敢认同。 x3

[ 本帖最后由 立花里子 于 2013-8-29 17:19 编辑 ]
发表于 2013-8-29 17: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了,精神集中不了,现在只对有收益的东西看的入眼。
发表于 2013-8-29 17: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立花里子 于 2013-8-29 17:13 发表
在适当的场合,不同的观念冲击,不同的处世立品对碰,有何不可?x3
难道一味口头嘴边上那些令人作呕的“一团和气、亲亲爱爱、凛然正气”、虚情假意就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x3
我虽读得书少,但也不敢认同。 x ...

从一个人的眼睛可以洞察他内心的世界;从一个人的文字也可以看到他的思想;从一个会员的“头像”也可以看到他的喜好。
我看到了!
难怪。。。。。
发表于 2013-8-29 17: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3-8-29 13:38 发表

我不认为管理员追求这种人气,呵呵。
吵架能够增进夫妻感情,能够改变一个朝代的命运,能增添政治色彩。
发表于 2013-8-29 17: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米田 于 2013-8-29 17:19 发表
我老了,精神集中不了,现在只对有收益的东西看的入眼。

是啊,这次事件可能浪费了大家很多的时间、精力,希望大家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获得收益:就是看清了人间百态,知道哪些人可以交朋友,哪些人可以作为深交知己。
发表于 2013-8-29 17: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ldeng 于 2013-8-29 17:27 发表

是啊,这次事件可能浪费了大家很多的时间、精力,希望大家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获得收益:就是看清了人间百态,知道哪些人可以交朋友,哪些人可以作为深交知己。


其实你是谁呢?
发表于 2013-8-29 17: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米田 于 2013-8-29 17:44 发表


其实你是谁呢?

我是我自己,做好自己的事,不管他人的闲事。
发表于 2013-8-29 18: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疯狂回贴了 领导都叫你们“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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