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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车主状告市政园林局年票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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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17: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向不合理收费说不——广州一车主状告市政园林局年票多收费

  开3天车,要交30天路费,你说合理不合理?多收了三五斗——1辆车多收三五十元,积少成多,市政局一年多收了四五百万。为讨回37元,市民较真民告官,得不偿失,小市民愿为促进民主法治齐努力。
  
  今年5月7日,广州市民连先生为他的新车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属下的市政设施收费处缴交年票费(全称是“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为980元/辆、年,折算为每月81.67元,每天2.68元)。但他发现,他的车是3月15日入户的,却要按全月交纳年票费,实际上被多收了14天的年票费37.5元。随后,连先生与朋友谈起此事,发现还有更离谱的,他朋友的车是去年9月28日入户的,也被按全月收费了——也就是说,他的车只开了3天,最多使用了3天的路桥隧道,却要向广州市的路桥隧道管理部门缴交30天的使用费。
  
  面对质疑,收费人员答复是电脑系统设置,必须如此收费。这明显太不合理了!这是什么高科技年代了,年票收费却仍一直沿用10年前的这种不合理计费方法,就是手机通话费不也已经按7秒为计费单位了嘛,何况年票的滞纳金也是按日计收的。广州一年新车入户十多万辆,按中位数计算,一辆车被多收15天37元,一年就要多交四五百万元,10年下来岂不是已经多交了过千万元?

  为维护自身权益,促进ZF部门依法行政,让今后的车主不再多交费,今年5月9日,连先生一纸诉状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市政园林局,请求法院责令被告退回多收的37.5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要限期改进收费系统,依法合理收费。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2011穗越法行初字第162号),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通知和传票,确定在6月14日庭前交换证据,6月16日开庭审理。
  
  为打好这场公益诉讼,目前连先生正在积极备战,也希望热心人士特别是法律工作者能为他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一起给力,为建设和谐幸福的法治社会而共同努力!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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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18: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如何看待

有人回帖:其实连先生用不着劳气,这个年票你大可以不必买,你的车也正常使用,他们也不会告你。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把你告上法庭,你随便就能找到大把法律法规指出他的所谓年票是违法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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