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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广东路遥遥兮 幸福文明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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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6 00: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今年年初的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以法治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欧广源署名文章:法治是建设幸福广东重要保障。
       
        然而以权代法,法盲管理正充斥着广东部分物业管理场地,穿上一件自制的保安制服,就感觉是自己辖区是皇帝老子了,什么人民群众、国家法规在他们眼里,都是浮云。
       
        3月5日,我与家人一行到位于广州市麓景路一号的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吃饭,遭遇了物业管理公司门卫的无理阻挠和侵犯个人公民权利的事情。
       
        爷爷是东江纵队的老同志,家人也是在登封街当地的老居民,所以在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餐厅吃饭是多年来的常事。以前都是餐厅吃饭就盖章免费停车的,今天因为大家高兴,饭后聊的时间是长了一些。
        出门的时候,门卫说:交10元钱,你停车超过吃饭时间了,多三小时收你两小时。
        我纳闷,这么多年来头一次听说这里吃饭还要交费的。我把钱交到门卫手上,说怎么是5元一小时的呢,在很多单位停车都是免费或两元一小时的。要不我给你5元吧。
        这个胸口标号039门卫,看着车上的老人和妇孺,一幅不俏的脸色说:我们是这样收的。
       
        我说,那你给我FP吧,我还想看看收费证,门卫说这里没有FP的,我们不给FP的。
       
        我一听,说不行,没有FP你就是偷收税漏税,没有财政部门收费证你就是违规收费,你是帮公家看门做事,无理收钱就是以权谋私啊,这钱是放你自己的口袋还是公家的口袋的?我顺手抢回他手上的十元钱。
       
        这个039门卫想抓紧10元不给我,我更坚定地说,你现在是想抢劫我的钱吗?他才虚心地松了手。我要求其放行,他居然不放行。我让其叫领导出来,他说经理在打麻将。
       
        该门卫说,你要FP,我马上到外面拿给你,然后跑到门口路边停车位,找了另一单位的FP给我,我当即明确拒绝收取。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拨通110报警电话,要求民警到场。同时向039门卫指出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宪法中赋予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如果你代表你物业管理公司,我可以起诉你公司。如果你公司不予承认,说是个人行为,我就起诉你个人。039门卫一听,大嚷大叫,你去告吧,我什么都不怕,最多不干跑回老家,我就是不开门。同时另一门卫说,还是叫经理来吧。
        期间另一警车要进场,该门卫仍然不开门。直到110接警车到了,要求门卫开门,才让巡逻警车进来。我详细向接警民警说明情况,民警要求他们示收费证明,还问他们是否钓鱼停车(进场不说明收费规定)。039号门卫还说说了,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停车就要收费。
        我说:你收费没有问题,第一,企事业单位收费是要财政批准的,你收多少我依法交纳。第二,你拿别人的FP冒充自己的停车FP,是违反国家FP管理规定,是违法行为。第三,你在公众场所限制我和我的车的进出自由,是违反了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利。你可以不管,但我现在告知你了,由此产生的后果你必须负责。
        我向在场的民警说,我不想增加你们的工作量,能调解就调解,不能调解我要求到派出所登记双方资料,我起诉他。民警说,我自己停车也试过给乱收费,我也报110呢。呵~~~~
       
        在民警叱喝下,该门卫对我说出一句特别有力量的话:你现在可以走,但你下次不要停这里了!(此树是我载、此路是我开、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本来已经上车准备离开的我立马就下车,打开手机上的录音功能,说:你再说一次,我现在录音,你把这里当成你自己的地方了,是吗?你没在这里上班我就已经进出这里了,谁给你的权力不给我停在这里的?!(一个门卫就能把持ZF单位的大门,把群众隔离在他的手段之下?)
       
        民警打圆场,说别跟这些人计较,打份工的,那是他们公司自己搞的。我想想也是,得找他们单位上级,然后和接警的同志握手道谢就离开了。
       
        其实我何尝不知道这些固中的利益关系呢,比如承包的餐厅,承包了的物业管理,一切都和钱权有关系。小事一桩,却隐藏很大的社会问题,物业管理人披上一张皮,就能变成一只狼,自己划出一块地,就能做出一个狼窝吗?爷爷都说不理解,抛头颅、洒热血,建立了和平的新社会,居然在自己娘家门口都遇到拦路的无赖,我只能说时代不同了。
       
        现在很多集体背后有一定的权力保护伞,违规的事情秒秒地发生,像路边停车乱收费、物业管理公司不让用电梯、出租屋办理嫌钱少不办理等,事件之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身边这类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但想不到的是国家的ZF单位,都沦落到钱权控制的范围。一些根本不懂法不守法的社会人士,戴上一顶大盖帽,听听经理的话,就凌驾在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之上。他们把自己管理的地方和管理的人群,都当成是他们指挥棒下的羔羊,给ZF抹黑,动摇党和国家的威信,为社会制造出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汪洋书记要幸福广东,法治广东,就必须从干部队伍抓起,从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上下功夫。管理部门守法了,才会去做法律的推广,才会去用法律去教育民众,才能树立起法律的观念意识。人民群众懂得规矩了,学会不被那些“牛鬼蛇神”欺负,减少生活压力,才能由心而衷地感到幸福。当然这是废话说多了,饭还是要一口口地吃,事要一件件地做的。

还有在人口管理上,想幸福,广东或广州要有个譜,不能什么素质的人都能往广东钻,犯什么事的人都能说跑就跑,这是给某些搞乱社会的人,提供了一个做坏事的方便。对那些根本就没有接受文化教育,没有在城市规律下生活过的人,就应该隔离一下,让他们懂点事,学点规矩,否则就不能是现代化的大都市,人文素质就不能合格。

法治广东路遥遥兮 幸福文明其修远兮。
       
       
       
        拿“华卫物业”的FP



一张隐藏起来的“温馨提示。


门卫的制服,上面“创悦”与FP非同一企业

我的车不能出,另一警车也不能进。

此君为铁将军039号门卫

接警警察到场后老实了许多,傍边的029号一直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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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01: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忠 于 2011-3-6 01:03 发表
在广州,连不贪污都要宣誓,你就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啦

知道是知道,牢骚也发发,呵~~~小事一桩,但感触良多,谁叫我们接触了更文明的社会呢。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01: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笑鹰 于 2011-3-6 01:34 发表
图片看不到。

虽然金额不大,但是该较真时还是要较真,呵呵。

停车缴费,那是在广州车主的必然准备,问题是这是那门卫的个人行为而已,明明不需要给的东西,偏偏就是拿着鸡毛的人当成令箭,收个费还要装出一副狐假虎威的样子。

每次经过香港的过海隧道,看见收费员热情有礼的态度,真实地明白谁才是付钱的人。可能时代真的不同了,我们人越老越天真了。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0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是小梁 于 2011-3-6 01:45 发表
我是下塘人,如果是我我讲都五讲打断距只脚先。

小不忍则乱大谋,能让别人替你解决问题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不难为自己,毕竟老虎还是可以咬狐狸的。呵~~~大家都是下塘人,有时间座座。
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09: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858 于 2011-3-6 03:45 发表
幸福,是一种感受,是主观的,因人而异,因环境不同而不同,没有标准。

现在不怎么提科学发展棺了,也不怎么和谐了,就来搞幸福,纯粹是在忽悠大家,粉饰太平!

开征车船税,说是大多数人赞成的,这就幸福啦! ...

哈~~~
6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9: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6 17:03 发表
是楼主原创?还是转帖?

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唯一不太喜欢的是,搬出了剧中人“爷爷”这个东江纵队老战士一角,这个背景和本事件无太大关联,毕竟不是李刚,可以被保安忽略,这才是事件的根本原因。

原创和转贴都一样,讲的就是这个内容,你想了解什么呢?

东江纵队老战士一不羞人,为了有今天大家的生活环境流鲜血,自豪无比;二无滥用权力,只是每年还有在位的后辈来看看,和事件的发生地点老干活动中心有关,因果关系,怎么你跟李刚又扯上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11-3-9 09: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理解,停车缴费是开车人的责任,比如年票,因为有财政收款依据,无论有些人认为是否合法,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判决其收费不合法,我也是会去买的。

而老干活动中心是老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收费不收费就不是个人说了算的。而且在停车场更无明示停车收费标准,说我一人之词的人可以跑去看看嘛。以前吃饭也经常停三四小时,未见收费,此次停到接近5个小时,如果是有收费依据我一定缴纳,到处吃饭的地方都是要交的。

问题时很明显是那保安或车场承包人的个人行为,自己看车主好欺负,不在意那十元,所以自己收的。那我本来也无所谓,但其态度像我欠了他一样的,摆出一副我的地头我说了算的,否则你就别想走。

要是这样,我也可以包条马路?然后路过的要给点?哈~~~,我就是不愿意,谁愿意谁给。我还是相信制度能给公民一个保障的,宪法还是有效的,我们不要自己把自己的权利放弃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10: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9 22:47 发表


楼主这一贴的语言平实了好多好多.......基本撇除了那些无关情节的修饰词。

9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1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猫姐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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