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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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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广东路遥遥兮 幸福文明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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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3-7 11:39: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6 17:03 发表
是楼主原创?还是转帖?

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唯一不太喜欢的是,搬出了剧中人“爷爷”这个东江纵队老战士一角,这个背景和本事件无太大关联,毕竟不是李刚,可以被保安忽略,这才是事件的根本原因。


爷爷是 东江纵队老战士 为什么不能说?  正是因为给这些当年浴血为我地打下江山的老革命,看到今天这个世界的无法无天, 才更能让世人警醒啊.

这不是10元的问题, 10元现在办不了什么太大的事,但如果个个都报这种心态,才助长了太多的歪风邪气.

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52
发表于 2011-3-7 12:01:53 | 只看该作者
哎,一声叹息.......

我一直认为,在司法能够独立之前,权就是法,鼓吹神马法治**,都是浮云、浮云....
53
发表于 2011-3-7 12:05:54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从每一个小事做起!不让那些鸟人得逞! X2
54
发表于 2011-3-7 12:50:0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出去停车,经常碰到这类事,那些保安严格上来说,不算人,是人渣,一条狗,既然是狗,肯定是受主人意的,主人后台是谁呢,个个清楚!比土匪还土匪的人,有何道理法律可言!
55
发表于 2011-3-7 13:22: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KA 于 2011/3/6 19:30 发表
原创和转贴都一样,讲的就是这个内容,你想了解什么呢?
东江纵队老战士一不羞人,为了有今天大家的生活环境流鲜血,自豪无比;二无滥用权力,只是每年还有在位的后辈来看看,和事件的发生地点老干活动中心有关 ...


转帖或原创,代表是否处于“当事人”的角色。如果是原创,所写所言,不免有自己的个人色彩在其中,看多几次就知道了,大家看到的只是楼主一人所言,保安也没上来发帖,至于楼主吃完饭后聊天超时停车部分,按照什么标准收费,参照饭店经营商业标准,还是参照住宅标准,我不是当事人,也无意进一步去侦察下去,所以第一次回帖就提到了“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等字眼,楼主较真省下来的,毕竟省下的是自己的钱。
至于东江纵队老兵,健在的还有几个?历史地位如何?我本人了解不深,估计保安叔叔也未必清楚。神马功臣老将,始终不如现任在职领导来得牛C,这就是我提到“李刚”这样的权贵了,(楼主不会不知道“李刚”是谁吧?)。从一楼的帖子观察,保安叔叔那么窜叫嚣“你现在可以走,但你下次不要停这里了!”,说明根本就没把当事人人放在眼里,放楼主走基本上是给警察的面子罢了。

一件小事,如果是贴出来,讲述一个故事,推广自己的处理经验,给各位同学借鉴,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估计会有很多同学回复赞同。如果套上“法治广东......”这么沉重的话题,就等于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了,框框太大了,话题太沉重了。每年维稳的经费多了去,含冤上访的人也多了去,他们大部分的要求都只是要求得到“补偿、公平的对待”,而不会主动去套这么一个大标题,要解决的事情太多了,就楼主这个事情来说,太小.....太轻微.......,警察叔叔的处理,以调解为主,我觉得就是最好的方式方法。

设想一下:如果是汪帅主持法治广东的某某专题会议,假设其中一个代表拿着自己在某停车场被保安强制收费的故事出来,会不会被人炮轰?转一个帖子,供参考
新民网3月7日报道 “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广州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
“你不能剥夺我畅所欲言的权利啊?”———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顺桃反驳
“你的畅所欲言就是剥夺别人畅所欲言的权利!”———黄文仔
“我建议啊,以后组长要控制每个委员发言的时间,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昨天下午,在社会福利和保障界的分组讨论中,一名委员在结束了他冗长而平淡的发言后,广州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当即拿过话筒,向组长建议控制委员发言时间。在场的富力集团老总张力也出面声援,同意黄文仔的建议。
一委员发言长而无物
昨天下午3点05分,社会福利和保障界的分组讨论开始由委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顺桃被组长点名发言,他说:“看了温总理的ZF工作报告,感觉很务实,很丰富,很好,让我深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也让我们充满信心……”随后的近20分钟,均在回顾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充分肯定我国的民主建设进程。记者在现场看到,从他讲了约15分钟开始,会场上就有委员面露倦意,更有委员离开会场。
“好了,下面我提几个小小的建议。”李顺桃的这句话让其他委员已然低下的头抬了起来,但很快又垂了下去,“主要是公共场所的文明行为方面的,首先是吸烟,本来好好的环境,你一个人就把它破坏掉了……第二就是随地吐痰的问题,现在即便在北京,这种行为依然比比皆是,随处可见……”这两个建议说了将近20分钟。
黄文仔炮轰,张力声援
当李顺桃的发言讲到将近40分钟时,黄文仔拿过话筒,不耐烦地说:“你说的这些事情太多了,如果我们连这些小事都讨论的话,什么时候能讨论完?”李顺桃似乎没听出黄文仔的语意,接着说:“是啊,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种不文明的行为简直就是丢国人的脸……”
经过了漫长的40分钟之后,李顺桃的发言结束了,组长点名叫下一名委员发言。未等该委员出声,黄文仔拿着话筒大声说:“等等,我建议啊,以后组长要控制每个委员发言的时间,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坐在其身后的广州富力集团老总张力也喊道:“我同意!”组长笑着点头说:“好,现在起要控制时间。”
这回李顺桃不高兴了,他对黄文仔说:“什么是小事情啊?什么是大事情啊?”黄文仔提高声调说:“你刚才说的就是小事!本来一个下午就只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都让你说了,别人还有没有时间发言啊?”“你不能剥夺我畅所欲言的权利啊?”李顺桃反驳说。黄文仔一把拿过刚放下的话筒:“你的畅所欲言就是剥夺别人畅所欲言的权利!”这时,被点到发言的那个委员连忙拿过话筒开始发言,两人的激烈对话才算打住。
56
发表于 2011-3-7 13:4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思彤 于 2011/3/7 11:39 发表
爷爷是 东江纵队老战士 为什么不能说?  正是因为给这些当年浴血为我地打下江山的老革命,看到今天这个世界的无法无天, 才更能让世人警醒啊.
这不是10元的问题, 10元现在办不了什么太大的事,但如果个个都报这种心态,才助长了太多的歪风邪气.
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


1、是啊是啊,无数革命先辈抛头颅撒热血,为我们打下了2万多元房价的江山,不知道谁在警醒?我知道怀念校长的人比较多,怀念东江纵队的少....听说有些高干在重走长征之路,很多人都摩拳擦掌报名扮演“剿匪”的队伍去了。
2、这就是10元的问题!......和楼主的标题“法治广东....”有P关系,杨大侠冲冠一怒,才能真正的平息歪风邪气。一楼的帖子,说来说去也就是如何找警察,斗智斗勇省了十元的故事罢了,莫非这位同学以为当事人会在离开现场之后,写一封律师信警告对方吗?会写信向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写信投诉,为“法治广东”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吗?如果写了,请给个回音。
3、车迷网的“恶小”多了去,包括讨论如何绕道收费站,讨论如何不买年票.....等等,多了去,如果要上纲上线,都属于“恶”的一种,但大部分人都乐意为之。
57
发表于 2011-3-7 16:55:2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10元等于20年前的一角钱,谁省了或丢了都不会在意的,楼主说的问题是在于谁该拿ZF的资源去收那一角钱,然后放在自己的口袋。谁可以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给那一角钱,而明知道是不对的,还自解说“不就是一角钱的事嘛”。

人跟人不一样,所以看10元的“颜色”也不一样,该怎么办自己看怎么办就可以了。
58
发表于 2011-3-7 22:11: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LZ的爷爷是东江队员,想必知道,当年沙河大街一个老队长,长期沙河大饭店喝茶,他可以带GUN在身的,他住的地方有兵守卫的 ,不妨问问你爷爷认识不,不过,他已经仙去了,前几年。当年我读大学时期,每周末也经常去他家坐坐听下老人家的教诲。
59
发表于 2011-3-7 22:53:48 | 只看该作者
国内形势不紧张 不希望任何人无事找事
60
发表于 2011-3-7 23:33:16 | 只看该作者
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奴性只能助长此等恶习不断蔓延,还要我们唱赞歌。吃屎吧
61
发表于 2011-3-8 11:26:06 | 只看该作者
现如今,敢于站出来对抗的,总比那些一天到晚指点江山,自以为看透天下事的无实际作为的好.
62
发表于 2011-3-8 22:33:09 | 只看该作者
东莞虎门交通局河边的停车场收费也是收费员说了算,平时10一天。但是星期1和星期5就变成要15元一天,我说要投诉他,他竟然说随便你!不给15元,就得走开。 当天我就打电话到他们公司,接电话的就说会处。但是就是不肯给我答复。看来他们公司也是一样黑啊!!!!!!
63
发表于 2011-3-8 23:19:08 | 只看该作者
社会缩影,慰问....


64
发表于 2011-3-9 08:22:05 | 只看该作者
完全理解楼主做法,楼主的精神值得敬佩。本人遇到此事,也只是交钱不了了之,最多砍砍价而已。现在的社会,一切向钱看。无言!
65
 楼主| 发表于 2011-3-9 09:35: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的理解,停车缴费是开车人的责任,比如年票,因为有财政收款依据,无论有些人认为是否合法,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判决其收费不合法,我也是会去买的。

而老干活动中心是老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收费不收费就不是个人说了算的。而且在停车场更无明示停车收费标准,说我一人之词的人可以跑去看看嘛。以前吃饭也经常停三四小时,未见收费,此次停到接近5个小时,如果是有收费依据我一定缴纳,到处吃饭的地方都是要交的。

问题时很明显是那保安或车场承包人的个人行为,自己看车主好欺负,不在意那十元,所以自己收的。那我本来也无所谓,但其态度像我欠了他一样的,摆出一副我的地头我说了算的,否则你就别想走。

要是这样,我也可以包条马路?然后路过的要给点?哈~~~,我就是不愿意,谁愿意谁给。我还是相信制度能给公民一个保障的,宪法还是有效的,我们不要自己把自己的权利放弃了。
66
发表于 2011-3-9 10:09:41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象楼主一样站出来,这些人才不敢乱来。
67
发表于 2011-3-9 10:57:05 | 只看该作者
没必要跟这种人计较啦……
68
发表于 2011-3-9 11:00:49 | 只看该作者
先把路边乱划线的收费站撤了,再谈法治。
69
发表于 2011-3-9 12:06:37 | 只看该作者
敬佩LZ的做法!

可是一般情况下,又不敢学你,因为没人撑腰,没有挡箭牌,我怕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说到底,还是你说的那个“法治”问题。

哎,法治!?不知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
70
发表于 2011-3-9 13:30:04 | 只看该作者
老毛是这样打天下的

因老蒋体系太贪污腐败了
答应国民,参加革命打老蒋可摆脱贫困,没地主了,人人自己都有地可住,有田可耕。
打赢后,把地主的地都分大伙了。
分了后就土改了,人民公社了,土地都给国家拿去了。
再后来,大家就过着用一生时间租国家70年房的命运了。

其实一切又回到原点了,该贪污的继续贪污,没地的继续没地。
法治?越明白咱体系的优越性,越明白啥叫感觉这体系在集体犯罪。
71
发表于 2011-3-9 13:38:01 | 只看该作者
乱收费现象,太多了。
72
发表于 2011-3-9 22:47: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KA 于 2011/3/9 09:35 发表
谢谢大家的理解,停车缴费是开车人的责任,比如年票,因为有财政收款依据,无论有些人认为是否合法,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判决其收费不合法,我也是会去买的。
而老干活动中心是老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收费不收费就不 ...


楼主这一贴的语言平实了好多好多.......基本撇除了那些无关情节的修饰词。
73
发表于 2011-3-10 07:53:15 | 只看该作者
爷爷都说不理解,抛头颅、洒热血,建立了和平的新社会,居然在自己娘家门口都遇到拦路的无赖,的确,只能说时代不同了。
7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10:17: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9 22:47 发表


楼主这一贴的语言平实了好多好多.......基本撇除了那些无关情节的修饰词。

75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10:17: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猫姐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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