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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耐人寻味的交通事故经历(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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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7:0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在不愿意回忆那天的噩梦,实在不愿让自己再次重回那几乎令我窒息的记忆沼泽,但是我想起这段时间给过我热心帮助的朋友与TX,想起了自己在事发当时的无助,想起此刻亦有很多被事故缠绕的朋友,正在这摊苦水中苦苦挣扎,自己的经历和心得也许给他们有某些借鉴意义,于是,我将事发到目前的一些经历与心得记录下来,藉此希望时刻为提醒自己牢记教训,也为很多驾车的朋友敲响警钟。
事发当天,我驾驶小轿车外出,当时,我正常由西向东行驶,这时路上有点堵车,我看着很多车拐右进入了辅道,我留意看了一下,右边的道路没有禁行标志,也没有任何非机动车道标志,于是我跟着其他车辆转入了辅道行驶,当行驶到某十字路口时候,有一辆摩托车从左侧冲出来,撞上我的左侧车身,我立刻停车,发现摩托车司机倒地,我意识到出事故了,我便立刻拨打110报警和呼叫急救车,随后村民包围了我,其中某些人喊打喊杀,还指着我的鼻梁狂骂,我知道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无非是想让我顶撞后激化矛盾,伺机可以动手群殴我,老实说,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这阵势,心里还真的比较紧张,不过心里还是不断暗示自己,一定要冷静,如果激化了矛盾,让人群殴的话,打了也白打,加上老婆和没满四个月的小孩还在车里,我就更不敢造次,因此,我采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忍让政策,一直哑忍,等了大概二三十分钟,因为警察和救护车还没到达现场,现场的村民就开车自行把伤者送到了医院。
随后,谢天谢地,有惊无险,终于等到了交警到来,现场勘查,取证完毕,我便跟随交警到了医院,因为伤者在ICU,拒绝探视,所以交警与我均无法见到伤者,因此我预付了10000元抢救费用后,并与伤者家属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后离去。
还记得当时在交警车里,那小子给我说了一句“没事的,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了”,不过我却一直不解风情,装疯卖傻,没有任何回应,这也为以后的很多小插曲埋下了伏笔。。
车被扣掉了,驾驶证也被扣掉了,对方正躺在ICU的病床上,心里的压力别提有多大了,那段时间,自己什么都无法做,满脑子就是这事情,连家人的情绪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先说说保险公司吧,出事那天,立刻报了保险,但是却得不到及时的指导与关怀,倒是很快有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很快致电给我,问我想不想早点拿车,想就下午过去他厂谈谈,原来这家伙是开修理厂的,下午,匆匆吃完饭后,怀着前半期待与希望奔赴这家伙的厂里,颇具戏剧性的一幕就是,这家伙看了我的保单后(因为我没买车损险),情不自禁大呼一声“啊!!??”,我问道:怎么了?这家伙没回答,只是打了一个电话,给对方说:这家伙没买全保,你介绍过来干嘛?”至于他为什么会如此积极地约见我,我想大家心里都有底了吧,不过见我的车没什么油水可赚,就随便搪塞了我,把我打发走了,其实是我把他给打发走了,最不屑与这些人打交道。
几天后,这家伙又给我电话,说到交警哪里给车拍照,于是我也跟着一起去了,车上这家伙大吹他的势力,并暗示责任是可以改变的,看你识做不识做。这句话也成了我们以后交往中他经常挂于嘴边的一句口头禅。之后他还说整个中队的人都和他很熟,想提早拿车,可以先支付一万元的押金,幸亏我也早日了解到现在的扣车期限以及放行条件,因此,并没有通过他去拿车。而其后有一次他更打电话来给我说,责任就是五五啦,他已经通过内部关系了解到了,可是最后的判决结果却是大相径庭。。关于保险公司,关于此人,此处我不愿多提,相信大家对某些保险公司的做法心里也应该有数。。
正当我正为这事限于深深困惑的时候,六神无主的我想到了车迷网,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网络空间,但是我想这里面的人应该能给到我一些建议,事实证明,车迷网内的同学确实给我提供了很多非常宝贵的经验与建议,我在这里就不点名感谢了,只是想告诉你们,你们的每句问候,每个建议确实令到事情慢慢正往好的方面发展,但是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永富车国会的林员外,他的出现,令我就像在漆黑中见到一个萤火虫般的兴奋,他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一步一步指引我如何对付,也成为了我日后一直骚扰的顾问。甚至在调解当天,林员外独自驱车30多公里,来帮我和对方谈判,事后连中午饭都不肯吃一个,搞到我到现在仍然觉得非常内疚。想想也真够戏剧性的,出事后,自己的保险公司视而不见,倒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同学雪中送炭,拔刀相助,也许这就是大侠所为!!也是众多像林员外似的热心同学的帮助,让我在无比绝望的状态看到了一线希望,让我在憎恨世情险恶的同时看到了人间的温情,再次感谢各位,肉麻的话我不会说,只想衷心给大家说声,好人一路平安!!

言归正传,伤者住院途中,曾经有其一家属,给我打过电话,说已经起清楚我的底细,并说自己的来头如何如何,叫我去打听一下他是谁,原来在当今法制社会,还是有很多此类大哥的,真是失敬,开始我并没有如何理会,只是抽了某一天带了保险公司的医生到医院去探望伤者,当时,伤者的家属都不在,保险公司的人去看了一下病历,回来就对着病人照了几张相,我估计也是例行手续吧,伤者当时也没有什么反应,之后交待病人安心养伤后,我们离开了医院。中午时分,病人的家属,那位“很有来头的大哥”(以下简称“大哥”)立马拨通了我的电话,首先是一轮劈头盖脸的轰炸,接着就说“没经他们的批准,竟然拍照”之类的话,然后还说,是不是不想活了,想玩野啊?想有家归不得啊。之类的恐吓语言,我当时也火了,也顶了几句后就挂了他的电话,他第二次打电话来,有点歇斯底里,质问我竟然敢挂他的电话,大有一副鱼死网破的阵势,我立马又挂第二次,其后这位大哥一直没有再给过电话。倒是那天在交警队遭遇了这位“大哥”,当时我是一个人,这位“大哥”带了几个同伴,倒也不敢如何嚣张,只是提出要我去追加一些药费,之前在电话里的飞扬跋扈倒也没表现出来,后来想想,也许这就叫做“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吧,之后自己也想在碰到此类事情的时候,只要自己有理,不要管对方的威逼利诱,做好自己本分就足够了。


事发后,有朋友和家人劝我去疏通疏通,但是我这死心眼,总觉得广州是法制之区,容不得乱来,再加上自己不需要颠倒黑白,只需要按客观事实去判定责任,按责任去承担就可以了,因此我仍然坚持一切按程序办事就可以了,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我确实“很傻很天真”,也许这证明了我确实是“涉世未深”吧。
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车是20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的,但是我每次打电话去咨询交警,交警都以对方没有做笔录为原因,而拒绝放车,到后来,还是要托了一些关系,中间颇费一翻周折才在20个工作日最后那一天拿回了自己的爱车。单停车费,拖车费等就交了1千元。中间还有一段小插曲,之前我问过交警是不是二十天可以拿车,交警说如果对方不封车是可以的,但是到大概20个工作日的时候,交警突然给电话我,说我的案件可能要延期一个月,意思就是我的车可能要推迟1个月才能拿,问他原因,他说对方还没录到口供,但是这时候伤者早已稳定,情况正慢慢回复,哎,但是人家警察叔叔说要延迟一个月,我等良民还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接受,耐人寻味的一幕出现了,交警的电话过后不到半个小时,保险公司那个修车厂的家伙就给电话了,说,要不要提早拿车?如果需要,先交一万押金。。这也真是巧得有学问啊。。。因为自己托了人去拿车,所以也没有答应这家伙的要求,到后来,在我那朋友的努力下,我的爱车还真的在20个工作日内拿回来了,那警察也没有再提要延期一个月的事情,只是看出来警察叔叔对我的车好像是依依不舍,不舍得归还。。。

大家请注意一点,从九月初出事,一直到九月底,责任认定书一直没有出,交警的回复是对方没录到口供,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9.26,终于可以拿车了,怀着兴奋不已的心情去取车,交警找我谈心去了,说责任已经讨论了,有2种意见,一种是同等,一种是主次(我主对方次),我据理力争,我质问为什么我要是主责,交警说,如果你愿意承认主责,那么双方的损失都会减到最小,大部分都是由保险公司理赔(其实我到现在都还没想清楚这个道理),后来我仍然坚持同等责任,他就说那我们就公事公办,按明天讨论结果定吧。他给我说,第二天就可以拿责任认定书了,于是第二天(9月27)我给电话他的时候,他很不耐烦地说,我们现在都忙着放假了,责任认定书等放假后再来拿吧,于是,我当天便立马远赴外地出差了,可是事情突然又发生了变化,9月28日,临放假的前一天,交警给电话,说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了,叫我立刻去取,问他节后取可以否,答曰不可以,而且结果大大出乎我意料,竟然是我主责。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有意义的,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复核,也许,交警就是钻时间的空子,不想让我复核。当日,我委托了一个朋友过去拿认定书,然后问中队的人如何复核,答曰不知道,问大队,大队说到支队,问支队,支队说到大队,大家互相推诿。也许这是天意,在忙活了一整天,也没找到真正的复核途径,再考虑到官官相护,复核的机会应该很微,况且有保险公司赔偿,复核的意义应该不大,于是自己在复核这件事上也打起了退堂鼓,只是,对人民警察的印象这次是由地下跌入了地狱。

十月份,对方出院了,双方约好了调解,林员外也参与了其中,且帮了很大的忙,对方被林员外纯属的谈判技巧逼得无计可施,最后拂袖而去,我也从林员外沉着冷静的应对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因为对方要价太高,最后谈判破裂,我坚持要上法院,但是目前对方仍没有动静。。我也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事情到现在已经告一段落。。日后有更新的进展我会及时知会大家。

通过这次事情,我得出几个教训,这确实是血的教训。
1.        开车不要图快,图方便,更不要违章,当时就是因为自己在非机动车内行驶,所以才出了这件事。
2.        事情发生后,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意气用事,要尽量多咨询,多求助,尤其是有交警关系的人,一定要多疏通,这样以后处理起来会顺利很多,在现今社会,即时你要按正常程序办事,也要托人情,跑关系,否则,你连正常程序也是奢望。
总结了一下,事故发生后,有几种人是一定要请教的,交警,保险公司,医生,律师。如果你这些都咨询过了,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兵来将挡了。
3.        事情发生后,一定要和家人分担,我当时就是想着不想让父母担心,因此一直瞒着他们,差点把自己给逼疯了,后来也是给他们说后,他们一直在开导,也给我出了不少主意,这对我走出事故的阴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4.        凡事多往好处想,要多顾及身边人的感受。这件事情可以说把我吓怕了,我天天就钻牛角尖,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老是杞人忧天,想着可能出现的种种恶果,可是事实证明,后来我忧虑的情形基本上都没有出现,倒是身边的家人整天被我沮丧无神的面容所困扰,在这里感觉确实很对不起他们。
5.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确保对方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自己垫付的医药费,这样自己在日后的索赔和谈判中都会占据主动地位。
6.        不要一味忍让,也不要激化矛盾,和对方的交流一定要以理服人,尽量让他们明白厉害关系,不要说太多无用的吵架的话语。
7.        买保险一定要找信得过的人买,价格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后续服务,经过这次事情后,我已经把我的保险转到林员外这边买了。老实说,林员外这个人确实让人比较信服。。
再次感谢网内同学对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我也愿意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心得与各位分享,日后如果各位有什么需要请教的地方,我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回报各位。当然,我希望所有人都不会有机会向我请教这方面的事情。

另祝各位,出入平安,好心好报,万事如意。。(全文完)

[ 本帖最后由 蛀牙虫虫 于 2008-10-15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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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0-15 17:19:32 | 只看该作者
沙发,关注中!
板凳
发表于 2008-10-15 17:24:05 | 只看该作者
然后点啊?~~~~

dff dff dff

.
地板
发表于 2008-10-15 17:29:5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在那里发生的?后面如何?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10-15 17:44:46 | 只看该作者
上次那篇的详细版?
6
发表于 2008-10-15 17:56:55 | 只看该作者
跟住点啊?睇黎系赔钱了事了!!!!!!!
7
发表于 2008-10-15 18:0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关注中
8
发表于 2008-10-15 18:12:33 | 只看该作者
河村立交桥底?
9
发表于 2008-10-15 18:25:43 | 只看该作者
快点发第二篇吧
10
发表于 2008-10-15 19:07:03 | 只看该作者
甘到底依家点呀?关注中!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9:19:58 | 只看该作者
已经集合成一篇了。

[ 本帖最后由 蛀牙虫虫 于 2008-10-15 20:27 编辑 ]
12
发表于 2008-10-15 20:04:56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主的经验分享,看来有时间要拜访一下员外了
13
发表于 2008-10-15 20:21:47 | 只看该作者
后来点啊?好想知道保险公司有无赔?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20:23:53 | 只看该作者
YY

[ 本帖最后由 蛀牙虫虫 于 2008-10-15 20:27 编辑 ]
15
发表于 2008-10-15 20:30:27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真实个案!
16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20: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楼 的帖子

还没到保险理赔那步。
17
发表于 2008-10-15 20:56:03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慰问
看来今年的保险不用考虑了
18
发表于 2008-10-15 21:16:2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
19
发表于 2008-10-15 21:17:20 | 只看该作者
刚在永富车国会买了保险,看来沒有选择错误。 另外,那个责任书,法院只是做为证据之一。
20
发表于 2008-10-15 21:25:4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21
发表于 2008-10-15 21:29:30 | 只看该作者
祝愿蛀牙虫虫大步榄过。
吃一堑、长一智,蛀牙虫虫已经成为高手了。
交通事故处理起来是非常劳心劳力的,有伤者就更甚了,驾车时每每念及于此,都变得非常谨慎。
22
发表于 2008-10-15 21:41:25 | 只看该作者
凡事镇定,慢慢来。人善比人虾,一定噶。
23
发表于 2008-10-15 21:50:5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经历。慰问楼主。
24
发表于 2008-10-15 21:56:07 | 只看该作者
慰问.你下次就有经验了.当然不希望有下次!
25
发表于 2008-10-15 21:58:27 | 只看该作者
虫虫同学能否将你之前的保险公司名字透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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