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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居然有人以是某车网论坛版主的理由要求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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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8-24 00: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面对自己的朋友和亲人,在法与理面前,楼主会怎样选择,还一样振振有词么?!
沙发
发表于 2008-8-24 14: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01:19 发表



我为什么不能振振有词!法与理面前,我们应该选择法,连这个问题都要问的人,本来心就虚。


若真如你所言,此乃人民的福音啊!
希望用你的行动而不是“大言不惭”来服务于民,不过,在中国这个环境,要做到洁身而退,不容易哦!等到你在退休的那一刻,回顾过去,还能说出同样的豪言壮语时,你就真的成为好榜样了。
板凳
发表于 2008-8-26 13: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oxeye 于 2008-8-26 11:44 发表
太长了……坚持不下去

回归原始,LZ本来是想讲个笑话的,还可以


透过个案看本质,显示现阶段交警的丑陋执法心态。
地板
发表于 2008-8-27 14: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n-618 于 2008-8-27 01:21 发表
其实违章了,受处罚是应该的。但谁都想说说情,希望免除罚款。凭良心说句,LZ下班后开车违章后,你敢说你不去求情?你会老老实实签名?你不会不亮出你是JJ,叫对方放你一马?呵呵!将心比心吧!不要耻笑别人啦!




LZ秉公执法,本应褒奖,接受万人敬仰, 但以此为笑话,确实令人有发挥遐想的空间。

如果剧情中的求情者是某高官或LZ的亲朋好友,也许,更能得到市民的认同,可惜不是。

LZ倒不如以执法者的身份帮助引导市民如何守法,更能彰显其正义之举。dhh dhh dhh

[ 本帖最后由 大山仔 于 2008-8-27 14: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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