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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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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居然有人以是某车网论坛版主的理由要求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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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8-8-25 00:01: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23:32 发表


呵呵,脑袋进水的“国家领导人”。和我估计的一样,看看上面的帖吧。

更正一下,过气的版主是我,那个是在任的,据说还是个什么汽车商会的副秘书长,呵呵。

噢,明白了
原来“police”TX下岗了
该抄,谁叫你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77
发表于 2008-8-25 00:0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22:49 发表
我很幼稚地认为--因各有关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依法办事,才会出现你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
这导致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社会丑恶现象出现

你从执法的角度说“这个世界上没有 ...

P同学麻烦你不要把适用国际法解决的政治问题拿进来说事,
混淆概念说服不了人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国内法执行和适用的问题

等你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概念和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等问题
搞清楚再讨论吧


年前我在康王路旧荔湾法院门前让荔湾交警查到说我违法停车(我在车上),开牛肉干,我跟他解释我送人去法院办事,没车场大家都在门前马路边临时停车,我现在走
他怎么说的,我看你很长时间了,根本没把我放眼里,拿正过来,少罗嗦
我一听就有点火了,就顶撞他了,为啥不让我走?问那别的车你为啥不抄牌?(当时有法院的警车和来办事的其他车停在路边我车的前后)
他说:有吗,我没看到别的车,我只看到你,你不服,就进这间法院告我吧,反正你来了
我气得要命,只好打110报警,督察说不管后来叫了个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
这个民警一脸无奈向我了解情况,再走向前到查车岗亭向交警了解情况回头跟我说:交警说你太串,我也没办法。无办法我只好对派出所民警说你请回吧

回头我去荔湾大队部投诉,投诉他的执法态度执法方式和执法尺度,结果那个交警1是对领导撒谎,说根本没这回事,当时只有我一台车在停是经劝告无效才抄我的牌,2一直不敢与我在他领导面前对质
后来他们领导跟我解释了几次。。。
我哪有那么多的时间跟他们耗,就算了
这就是我遭遇交警不文明执法的亲身经历
相信车网同学也有相类似的遭遇

好啦P同学就此打住吧
以你的态度
我两再讨论10年,也谈不拢的
78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00:09: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4 23:54 发表

我只不过是平民百姓而已
难道你不是小JC吗???????????????
失敬是敬。。。。。。。。。
原来“police”TX是一个不敢抄O牌的大JC!!!!!!!!!!!!!!!!!


告诉了你你还要问难道?看来你的理解能力真是有点问题。

我抄什么牌需要向你汇报么?我又没向你汇报,你怎么知道我抄过什么牌,没抄过什么牌?难道你真的进了水?
79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00:2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ge 于 2008-8-25 00:04 发表

P同学麻烦你不要把适用国际法解决的政治问题拿进来说事,
混淆概念说服不了人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国内法执行和适用的问题

等你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概念和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 ...


好像是你先谈国外的哦。既然涉及到国外,为什么我又不能说下国际法呢?好像法理是相通的哦。
不要以为只有你清楚什么是行政法。说出来讨论又何妨?我说的哪一点是错的,望指正。我是比较喜欢讨论问题的。
80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00:28: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5 00:01 发表

噢,明白了
原来“police”TX下岗了
该抄,谁叫你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你又提起我那些伤心的往事了,以前那敢在论坛上如此无拘无束地去拍你呀,做版主要中立呀,多辛苦。
你知道么?管理员们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做过两天这个版的版主,后来我发现了,千辛万苦约某管理员吃了顿饭,才把我给免了,可见,你才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 本帖最后由 police 于 2008-8-25 00:36 编辑 ]
81
发表于 2008-8-25 00:42: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5 00:09 发表


告诉了你你还要问难道?看来你的理解能力真是有点问题。

我抄什么牌需要向你汇报么?我又没向你汇报,你怎么知道我抄过什么牌,没抄过什么牌?难道你真的进了水?

你的脑子真的没进水,
是进了某种排泄物
难道你忘了温总理那句话
你拿的是我们纳税人的钱,
而不是你的TMD什么领导的!!!!!!!!!!!!!!!
82
发表于 2008-8-25 00:46: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5 00:28 发表


你又提起我那些伤心的往事了,以前那敢在论坛上如此无拘无束地去拍你呀,做版主要中立呀,多辛苦。
你知道么?管理员们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做过两天这个版的版主,后来我发现了,千辛万苦约某管理员吃了顿 ...

是吗???????????
噢,原来P同学是申请下岗的
不过
我又不明白了。。。。。。。。。。。。。。。。。。。。。。。。。。。。。。。。。。。。。。。
83
发表于 2008-8-25 00:51:14 | 只看该作者
握握手,好朋友,大家无谓搞到不欢而散啦!
84
发表于 2008-8-25 06:55: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23:25 发表


其实我是反对罚款的,交通违法就是要教育,教育的形式就是要学纠正行人违章一样,行人是10文抵半小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起码看5个小时录像,最好教育完以后能安排一个电脑考试,反正考过了就自动销掉违章记录,考 ...

哈哈,我10几年前差D要看录像,有次在南海开车,平洲北斗大桥,一条车龙50几部,说逆行。。。罚5蚊,不过要看录像,跟住叫个人揾队长签名。。。。。。。。。。。。。。。。。。。。。。。。。。。。。。。
85
发表于 2008-8-25 09:3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7楼 的帖子

认可您的观点,佩服您.只是太忙,没有时间加入讨论了.
请继续......
86
发表于 2008-8-25 10:29: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只不过拿趣事出来分享一下而已,这样都可以给人上纲上线,可见无聊人真多.
87
发表于 2008-8-25 12:39:10 | 只看该作者
最BC楼主这类人,自以为最守法,专门在少人少车的地方派牛肉干,跟土匪无异
88
发表于 2008-8-25 13:45:15 | 只看该作者
哈~~~这个贴有潜力。
管理集团的代表和被管理集团的代表坎上了。
89
发表于 2008-8-25 14:20: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楼主听了这么新鲜的理由,对车主教育一番,再大手一挥轻轻放过,再上来这里发贴,就是趣事一桩了.
90
发表于 2008-8-25 14:30:47 | 只看该作者
纵观这贴和回贴的,得出的结论是一个脑袋进了水的小JJ抄了一个无权无势的车网某版主的牌,自以为很刚正无私,搞个哗众取宠的标题来车迷网上晒.谁知却犯了众怒,让车迷网的同学把对ZF,对JJ的不满都发泻在无辜的小JJ身上!唉!可怜!更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同学竟然叫这可怜的小JJ去竹丝岗二马路公安宿舍抄粤O牌,那不是要小JJ的命吗?要下岗的.打烂别人的饭碗是不道德的!要知道现在这些小JJ只会抄牌而已,你要他下岗后去人材市场找活干,有人请他那是天方夜谭的事.别说去竹丝岗二马路公安宿舍抄粤O牌,就算叫他去长缇那边的酒吧去抄牌,给个水缸他作胆他也不敢去啊!当然,我们还是不要为难一个小JJ啦,人总要混口饭吃的,欺负下小百姓好了!
很佩服HEGE同学法律知识,解释的很清楚.
91
发表于 2008-8-25 16:1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8楼 的帖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92
发表于 2008-8-25 16:17:2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任何职业也只不过是混口饭吃而已,
P同学要是不那么自以为是,
也不会这样成为众矢所之了。。。。。。。。。。。。。。。
93
发表于 2008-8-25 16:30:46 | 只看该作者
一件小趣事就被如此上纲上线。。。。。。。。与其系依度争只字片意之长短,倒不如叹翻杯茶,训翻个下午觉好过咯。

可见懂得“换位思考”的TX还是不多。
94
发表于 2008-8-25 19:14:32 | 只看该作者
俺刚一换位,就没了200了。。

更关键的还是管理集团先换位,会换位。呵呵
95
发表于 2008-8-25 20:31:45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想过
聚集几个有闲之人
代表大家与JC进行系列诉讼
来迫使JC严格按交通法执法,不能随意而为?
96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20:58: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un-618 于 2008-8-25 14:30 发表
纵观这贴和回贴的,得出的结论是一个脑袋进了水的小JJ抄了一个无权无势的车网某版主的牌,自以为很刚正无私,搞个哗众取宠的标题来车迷网上晒.谁知却犯了众怒,让车迷网的同学把对ZF,对JJ的不满都发泻在无辜的小JJ身上!唉 ...


被我拍得无话可说就来说O牌,呵呵,早知道这些被专政者的顽固分子有这招。呵呵,咱不介意,开O牌的人就是去专政这些顽固分子的,在需要的时候,我们还要协助他们去做好工作。奉劝这些顽固分子一句,乖乖地遵守法律,否则你们面对的是强大专政国家机器严厉惩罚。
97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21:4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KA 于 2008-8-25 13:45 发表
哈~~~这个贴有潜力。
管理集团的代表和被管理集团的代表坎上了。


KAKA,你是车迷网管理集团的代表,我现在是车迷网被管理集团的,不想做代表,呵呵。你看,管理集团的不能开骂,被管理集团的就可以随便骂。不做版主爽呀,以前还要顾及论坛整个管理团队中立地位,现在想拍他就拍他,没有太多顾虑。爽呀!!!!!!!!!!!!!!!!!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
98
发表于 2008-8-25 21:5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7楼 的帖子

我要POLICE的签名!
99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22:17: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东东 于 2008-8-25 21:51 发表
我要POLICE的签名!


,盛惠200,会有的,东老板。
100
发表于 2008-8-25 22:38: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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