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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环保标志申请转绿色1号环保标志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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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8-23 00:2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审后,得知要办环保标志,在年审站的环保局设点的窗口领取黄色环保标志。它根据你的车辆登记证领证的日期来核发不同的环保标志,具体的规定请看后面的附件。我领到黄色环保标志后向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要申请领绿色环保标志,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申请表及复检点的地址,填好表后,带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以及这三证的复印件到天河东圃的复检点申请复议。2000年7月1日以前领牌的车辆只要符合三个硬件:电喷、氧传感器、三元催化就可以领取绿色1号的环保标志,有效期为一年。
注意:如果你对自己的车型复检的结果不满意,认为自己的车型是高一级的,复检点会上电脑查。但机会只得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对复检的结果不满意一上电脑就无得更改。
附:环保局的对车辆领取环保标志的文件同复检点的地址:
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广  州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


穗环〔2007〕183号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本市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汽车是指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且在本市登记并持有效牌证的在用载客、载货汽车和特殊用途汽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
二、环保标志是汽车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凭证,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汽车应当取得环保标志。
三、环保标志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制作、核发。
四、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
五、环保标志设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类,绿色标志暂设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和国Ⅲ标志三种,黄色标志只设一种。
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和国Ⅲ标志分别适用于符合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国Ⅱ标准和国Ⅲ标准”)的汽车。
黄色标志适用于符合国Ⅰ标准以下(不含国Ⅰ标准)的汽车。
六、环保标志核发
(一)新车和外地转入本市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在本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汽车,在取得牌证后,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二)未到定期检验期限的在用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在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且在2008年内未到定期检验期限的汽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三)已到定期检验期限的在用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在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且在2008年内已到定期检验期限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四)各类环保标志的核发办法:
1.下列汽车核发黄色标志:
(1)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2.下列汽车核发国Ⅰ标志:
(1)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3.下列汽车核发国Ⅱ标志:
2005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下列汽车核发国Ⅲ标志:
2006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LPG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
5.对于核发环保标志种类有异议的车辆,可以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指定的鉴别机构申请技术鉴别,并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七、环保标志换发和补发
(一)环保标志的有效期原则上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周期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有效期为2年。
(二)环保标志有效期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标志。
(三)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损坏的标志或补发申请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补发。
八、代他人办理环保标志核发、换发和补发手续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外,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九、环保标志的核发、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
十、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标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环保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十一、技术鉴别程序、技术鉴别机构及地址、环保标志核发点名单及地址等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另行公布,相关信息可登录“广州环境保护”网查询(网址:http://www.gzepb.gov.cn)。
十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汽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咨询投诉电话:83190024。
十三、本通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汽车环保标志核发点名单(二)
(仅办理营运车辆环保标志核发手续)
序号        区域         名     称        地      址
1        海珠区        广州市海珠区帝梧机动车辆综合检测站        海珠区昌岗西路1号之一
2        荔湾区        广州市芳村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        芳村区龙溪大道裕海路口
3        天河区        广州市天河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天河区车陂路168号
4        白云区        广州安迅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白云大道南1088号
5        黄埔区        广州新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黄埔丰乐北姬堂路段
6        花都区        广州市富都道路直通运输车辆综合能检测站        花都区新华镇三东大道南侧
7        番禺区        广州瑞峰清河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市桥镇清河东路石岗东路段50号
8        从化市        广州市环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从化市街口镇环城路6号
9        增城市        广州市中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增城市荔城街三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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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8-23 00:32:27 | 只看该作者
打个比方:我现在化油器的外地车,96年上牌,那我要在广州领环保绿I标志
想办法把车改成电喷的{前提是可以在当地年审},然后回来广州领黄标.再去领绿标?
换绿标的时候不用看年份,不用检测尾气,不用拓印发动机号码  吗??谢谢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8-23 00:41:0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专业的人士。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请你问问其它人吧!我办的是本地自己的车。
地板
发表于 2008-8-24 01:58:17 | 只看该作者
甘你领到未啊?
我都唔知你做咩甘惊,边度有人管到啊.
深圳甘多年未得个讲字.我咩标都无一样行深南大道.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8-24 10:50: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晒骆驼 于 2008-8-24 09:22 发表
深圳不同广州,广州的官是傻的,咩都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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