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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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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众多群众和公安打交道的报道,不由唤起我尘封十几年的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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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08-7-9 01:26:47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系甘的,一直都系甘!
也有亲人试过这种经历,痛苦!(当然是无犯法的)
带来不止一个人的痛苦,成个家庭更苦!
到外找关系,钱用晒,无结果,无答复....
给捉过去,分分钟都拘留一年半载!
152
发表于 2008-7-9 09:32:19 | 只看该作者
哎   所以  也理解那位上海人了
153
发表于 2008-7-9 09:55: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面包黄 于 2008-7-9 09:32 发表
哎   所以  也理解那位上海人了


最近的那单?  北京人在上海的故事吧? 杨X不是上海人. 北京小伙.
154
发表于 2008-7-9 10:16:28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好素材。期待下文
155
发表于 2008-7-9 10:22:33 | 只看该作者
小时候,在部队大院里,经常听到当兵的揍JC,有一个司机,是个志愿兵,不知道什么事跟JC干上了,把JC放倒,扔到车上,然后开到不知道那个偏僻的郊区扔下走人。后来该兵被复员处理。当时觉得很解气的,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荒谬。
156
发表于 2008-7-9 10:31:46 | 只看该作者
我爸单位一位处长的儿子,好像是喝酒与人冲突,被对方找滨X派出所的人抓了起来,判了3年劳教。(劳教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无须经法院,是由所谓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的。)他的父亲不服,花了很大精力,从正常渠道申请复议(驳回)、提起行政讼诉(两审败诉)、向人大申诉,后来关了差不多2年,才放了出来(据说没有走关系)。当时南方都市报也有报道。
特别之处在于:父亲是省检察院,哥哥是海珠区法院的,其本人是也是省检的临工。
申诉过程中,公安、法院都来做工作,公安承诺可以放人,但要先撤诉……
157
发表于 2008-7-9 10:38:31 | 只看该作者
想起我去年一张牛肉干,在石牌东踩线,去申请复议浪费我的时间精力不说,明明警方的错,后来是撤销了,发我一张“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上书“因你主动提出撤销复议申请有……”
158
发表于 2008-7-9 11:43: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N多大侠的生活经历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由”是多么的可贵,可怜我还在为自己在某论坛的ID被封了而郁闷不已,
甚至“愤愤不平”的发帖申述,比较起来,真的是小事一桩啦。
159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2:21:30 | 只看该作者
写到这里,我想给我这个经历写上一个结局了。因为已经没什么可以写。每天就是干活、吃饭,晚上看他们和女犯隔墙调情,写情信,每天重复又重复。偶尔会有一些人进来,也有一些人出去,有一些人被提审后一拐一拐地回来。日子就像把一盒录音带播完自动翻带播完再翻带重播再重播,由于每天发生的新鲜事极少,所以时间过得非常缓慢,完全是度日如年。我的一个也进去受过的同学说过:“在里面的时候曾经很羡慕乞丐,他们起码可以想去那就可以去那,他们看得天空都比我们完整。”


有时候偶尔会想像一下如果真的出去后会怎么办,但是只是偶尔闪过而已,不敢有希望,因为怕失望,怕自己在这里呆在这里一年,甚至几年。也知道我不会像那些白粉道友或者那些抢劫犯一样,已经给家庭完全放弃,但是知道父母兄长无权无势,也不知道能做到什么。但相信他们绝对不会放弃。由于完全禁止和外界接触,所以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160
发表于 2008-7-9 12:54:50 | 只看该作者
最后是点样出返黎的
161
发表于 2008-7-9 13:02:33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关注着楼主的写实。人-当回头望望所走的路程,有得回顾直得回味。那这才是人生!如没有这些经历可能没有楼主的今日。有些事情看似是祸但他也可能是你人生的新起点呢!
信口之言请勿怪
162
发表于 2008-7-9 13:04: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状况也好不到那里去,还是一样的黑暗。。。等待黎明。。
163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3:04:50 | 只看该作者
四月进去,以为最多呆一个月可以出来,谁知道五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音讯,然后六月又来了。到了六月,太阳开始直射,从房顶的透明玻璃窗(可能用于监视或者制止暴动)直射进来,加上人多,仓里闷热异常,相当难受。只能不时把鼻子伸到仓门的缝里吸两口新鲜空气,偶尔仓门打开,会有一阵新鲜空气吹进来,就是最好的享受了。

到了七月下旬,有一天管教(狱警)叫我出去,仓里面的人说你可能可以走了,果然出去后他说你可以走了。这个管教其实对我还不错,出去之后还偶尔联系过,之后忘记名字了。我听了欣喜若狂,赶紧回去收拾东西,跟他们道别(毕竟同住了几个月,对我也不差),出门的一刻,仓里的的几位大佬说“不要再回来啦!”是我听到最感动的话,差点想去拥抱他们一下。希望别人不要回来,就是最好的祝愿了。

我哥把我接了去解放中派出所领回我的帝舵手表等物品(这表一直戴到现在)。在派出所那死人所长还跟我说了一些什么话,我已经不记得了。那位姓高的民警也在,多谢了他一句就走了。他之后不断有找我喝茶吃饭之类的。

这次无妄之灾,超过100天。对于20来岁,刚出社会不久的我来说,是个相当深刻而痛苦的经历。经过这次经历,明白一个最大的道理就是:无论再大的困难,无论当时多么绝望,总会过去的。当你事后回过头来一望,这段长达100多日的暗无天日的经历,也只不过是人生中的一个小站,记忆中的一个小点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个派出所所长,之后光荣退休,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个戴眼镜的仓头,出来后有找过我,甚至想找我一起去偷车。不过我拒绝了他,利用自己的知识和学识,慢慢地走出了低谷,做出了一番事业。不过到了2000 年,知道自己可以有条件移民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国内的一切,选择了从零开始的移民之路。在移民之前,没有找任何关系,堂堂正正地去派出所开了2次无犯罪证明。

(完)
164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3:08: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MT 于 2008-7-9 13:02 发表
一直关注着楼主的写实。人-当回头望望所走的路程,有得回顾直得回味。那这才是人生!如没有这些经历可能没有楼主的今日。有些事情看似是祸但他也可能是你人生的新起点呢!
信口之言请勿怪

你说得很有道理!
165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3:13:4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件事情忘了说了,解放中派出所“没收”了我一部摩托车保额本田125,说是赃车,后来差不多一年也还回给我了,不过已经很残了。给他们免费用了近一年。
166
发表于 2008-7-9 13:32:36 | 只看该作者
看完CARBOY的这编文章深有体会。身边的朋友也有很多这样的经历,我曾经也是在飞华的,不过已经是2000年的事了,后来改叫新飞华,再后来拆分,科技公司/电信实业====你们这些90年代初的大哥早就如雷灌耳了~~到今天还有听到某些老野同事讲到以前数据张局(张静君)卖163的事.带走一大批互连网精英...电信在90年代是如何风光等等.由于各种原因我也跟楼主一样的追求自由,刚拿到了FN号,但还有一段很长的日子才能真正自由.可惜我打算登陆在东岸,楼主在西岸.....
167
发表于 2008-7-9 13:32:47 | 只看该作者
虽然说是“记忆中的一个小点”,

但也许这件事情,就此改变了你的人生观啊!
168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3:42: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农民八八 于 2008-7-9 13:32 发表
看完CARBOY的这编文章深有体会。身边的朋友也有很多这样的经历,我曾经也是在飞华的,不过已经是2000年的事了,后来改叫新飞华,再后来拆分,科技公司/电信实业====你们这些90年代初的大哥早就如雷灌耳了~~到今天还有 ...

为什么打算东岸登录?现在那边水深火热,日子不好过啊
169
发表于 2008-7-9 14:04:04 | 只看该作者
但那边比较快,如果西岸或者其他地方的,快则也要3几年
170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4:16:59 | 只看该作者
登录地点跟快慢没有关系啊?
171
发表于 2008-7-9 17:05:56 | 只看该作者
深用感触啊!谢谢分享!
172
发表于 2008-7-9 18:00:51 | 只看该作者
令人唏嘘,看完还以为自已在天涯杂谈,回过神来才发觉如此真实.
173
发表于 2008-7-9 20:42: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rboy 于 2008-7-9 14:16 发表
登录地点跟快慢没有关系啊?


申请了魁省,比联邦快很多
174
发表于 2008-7-9 23:57:4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农民八八 于 2008-7-9 20:42 发表


刚也看到一张天涯被顶起的旧帖,也是讲广州的警察的.不过事主比楼主幸运得多了.....

http://bbs.city.tianya.cn/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329&idArticle=40459&page_num=1
175
发表于 2008-7-10 15:25: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江仔 于 2008-7-3 14:30 发表
几年前为左自己既档口吾俾无故拆迁,俾个所长呃左入派出所了解情况。系晚黑三点几送左去拘留所。拘留理由系“妨碍执行公务”。正PK,出来后即递复议,后尾赔左我几千文。所以,听楼主讲起呢d野,有同感!!!
好既警 ...





把你的故事完整的发表出来,把那“所长”的真名也写出来,让车网的TX怎样学会保护自已,不要让匪徒伤害到国人的生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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