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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众多群众和公安打交道的报道,不由唤起我尘封十几年的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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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12: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4年四月,清明前。

我在广州中山六路和六榕路交界的地方开了一家音响店,叫做“泛音音响”,在当时的广州音响店有一定的名气(因为我当时在《无线电与电视》、《无线电》杂志的音响专栏写过不少文章)。

那天晚上,我开一部俗称“两房一厅”的1.75吨五十铃货车很晚回店,差不多是晚上十二点左右。在94年时,中山五、六路一带是非常繁华的商业中心,大小店林立,非常难停车。我先是把车停在了六榕路一处只能停到早上8点的位置,往店里走去(我住在店里),中途发现有一辆车开走了,出现一个绝好的车位!我赶紧拔腿就往我的车奔去,以防给别人抢了先。差不多跑到我的车的时候,突然出现几个人,喝住我“别动!”我定睛一看,大约有四五个人围住我,都穿便衣,其中两人手持警棍。其中一个人说:“别动,解放中派出所的”,然后两人过来抓住我的手用手铐铐住。

一位干瘦的老头,看起来是头头。
“这么晚跑干什么?!”
“我看到一个好车位,怕给人抢了,赶紧跑过去。”

另外一个人在我身上搜身,搜出几本摩托车行驶证,几条摩托车钥匙。(当时我拥有很多摩托车,看我之前写的《我这辈子的买车路线图》)。他们一看,马上灵敏地意识到“逮住一个摩托车大盗。”

“为什么那么多摩托车钥匙?!”
“我有几部摩托车,我的店子就在前面,这里附近的人都知道”
“跟我们回去(派出所)”

回到解放中派出所,把我关进了一个拘留室。拘留室大约十平方,有一个小窗可以斜望到天空,沿着三面墙壁有三四十毫米的水泥凳条,门是铁栅格的。进去当晚,拘留室只有我一个人,室内没有厕所,也并不恶臭,不算很脏,当然不算干净。

当时有点害怕,但还不至于十分害怕,因为知道几部摩托车和汽车都来路正当,不仅不是偷的,甚至走私的都不算。

要求打电话给家里人,给拒绝。看过香港电视,犯人可以叫律师,但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听说过,所以提也没提。到了晚上三点钟,困得不行,合衣躺在只能侧躺的水泥凳条上想睡觉,但是因为太窄,极难睡着,怕摔下去。

本来以为他们把我的行驶证拿去查了没有被盗记录,就会放我了,谁知道白天一天过去了,一点都没有放我的迹象。这时候开始心焦了,孤苦无助,甚至想哭。

到了晚上有一个当天一起抓我的没有穿制服小年轻,过来说可以帮我,我身上的钱包他们没有搜去,我赶紧掏出一千块钱叫他帮忙,他拿了之后没有任何音讯回来。后来知道他只是一个“编制外”的保安。

第二天,有一位穿制服的警察过来跟我聊天,他说他姓高。我求他帮我打电话给我家里人,他答应了。

我哥是个老实人,没什么社会关系,他们无法来看我(后来知道我妈当时忧心如焚,几乎崩溃),他知道我跟姓罗的是好朋友,罗在社会上混得久,就去找罗。罗过来派出所看我,总算看到了第一个熟人,热泪几乎脱框而出。

可以罗找了他们之后,回来答复我说“看来问题有点严重,要有点心理准备”。
在解放中派出所呆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期间和高聊过几次,知道解放中派出所所长姓温,花名“卜佬温” (卜佬----广东话,乡巴佬的意思)

我呆的小室其实是派出所用来临时关押犯人的。我呆了一个星期,不断有人进出,绝大多数是给解放中派出所“放白鸽”抓回来的市民。所谓“放白鸽”,就是抓到妓女后,要那些妓女上街,主要是人民南一带,兜搭“麻甩佬”(甩字要用广州话读,意思是好色男人的意思),那些男人一旦起色心,跟着妓女走的话,走两步一转角就会给等候在那里的警察抓回去派出所,94年的时候的广州,街上并不那么繁荣娼盛,所以只要兜搭,男人都会上钓,所以每天晚上可以抓很多。抓进派出所之后,就会问那些男的认不认罪,认罪的话交5000元罚款。那些男的抓到派出所当然个个吓得屁滚尿流,赶紧找人拿五千块钱来,以为交了罚款就可以脱身,谁知道交了罚款之后还会送到看守所坐半年。但是听说很多私下里再给一两万的还是可以放人。不过当时很多在人民南一带出没的都是没什么钱的小市民,很多都送进了看守所。我还见过斯斯文文的大学生,给抓进来了,还猛怪自己做错事,最后也押到看守所了。当时解放中派出所这种做法全市公安系统远近闻名,事后说起来个个都知道。这个姓温的所长真是丧尽天良,不知道害了多少善良的市民。那些妓女,基本上看上去没有一点姿色,第一次抓进来时都吓得哭个不停,听说可以“戴罪立功”都非常愿意。

一个星期里,那个姓高的警察时不时会找我聊下天,之后我出来后也会不断找我喝茶吃饭。后来几年后他上调到了越秀分局刑警大队。
一个星期里,那个姓高的警察时不时会找我聊下天,之后我出来后也会不断找我喝茶吃饭。后来几年后他上调到了越秀分局刑警大队。

大约在解放中派出所关了一个星期左右,姓高的过来说,“分局的人要来提审你”。我说“那就是什么意思?”他说,案子已经给(越秀)分局接管,我们管不了了。

到了中午,来了两个身穿便衣的二十来出头的警察,其中一个见到我说:“咦,这么斯文的啊?”

他们给我反手带上手铐,推上了警车的尾部。车子开进东风路的越秀分局,我下车后,其中一人厉声喝道:“蹲下!”我赶紧蹲下。直到他们叫我站起来才敢站起来。

之后他们把我带上二楼,只要一停留,他们就要我蹲下(这叫从气势上震慑敌人)。把我关进了一个拘留室。这个拘留室里用铁栏分为两半,后半部分关犯人,前半部分放张桌子和凳子,用于警察审犯人。

一个下午都没有人来理我。到了晚上两点左右来了一个穿便衣的警察,问我,“你犯了什么罪,快说!”
“阿sir,我没犯罪啊”
“那就是阿sir拉错你了?!”
“阿sir,你没错你没错,不过我确实没有犯罪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抓进来啊”
“那就是阿sir错了?!赫!”
非常凶。当时我是吓得脸无人色。

在越秀分局呆了三天,都是白天没人管,晚上两三点过后才有人过来审。后来才知道,这是公安的一贯做法,等你精神差不多崩溃之时来审比较容易套到料。期间经常听到隔壁或者远处痛苦的嚎叫,不过审我的警察倒是没有对我动手,不知道是否因为罗给了钱疏通。其中一次一个警察差点打我,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动手,其中一次还有人过来问“有没有人打你?”要是对我逼供起来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要是我有料供还好,问题是我无料可供,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审了三天,都审不出个结果。一天一个警察跟我说,“通知你家里人送点衣服过来。你要去槎头住了。”

槎头,就是广州郊区越秀区第一看守所所在地,也就是正式的监仓(监狱)。我听到不仅不放我,还把我关进监仓,觉得到了世界末日。因为哪怕在派出所在越秀分局看他们凶巴巴都好,起码还有点希望,同时每天还看见正常的人,现在送我进监仓等于把我送进了无底的深渊。

我妈听到这个消息,几乎崩溃。

手铐铐住我推进警车,把我载到了很郊外的槎头。只见荒凉之地,一个硕大的建筑,厚厚的墙,墙上有铁丝网,一道铁门外面挂着一块匾牌,竖着写“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第一看守所。”
进去之后,厚厚的铁门一关,立即意识到了监仓和派出所分局的不同之处,气氛肃杀很多。我蹲在地上,见到一个很长的走廊,两旁都是厚实的铁门,门旁边的墙上有一个半个平方的小窗,用于递东西之类的,也是有铁门关住。情景跟电影里的监狱一排铁栏栅一双双手伸出来不同。

狱警把我带到了一个仓门口,叫我蹲下,然后打开厚重的铁门,叫我进去。

我进去一看,是一个十来二十平方米的“套间”,分里间和外间两部分。里面密密麻麻的都蹲满了人(只要见到警察狱警,都要全部蹲下),全部都望着我。我当时害怕得情愿地上蹲的全部是老虎狮子。

狱警把一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叫了出去。
狱警把一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叫了出去。

我蹲在那里,慢慢地环顾四周。只见这个仓大约十来二十平方米,分为里间和外间两部分,里间有一张水泥“大床”(准确来讲就是地板分为高低两部分,高的部分就是床),外间部分的墙角有一个一平方米左右的水池,水池旁边有一个监犯顿在那里解手。全仓只有高处一个很小的窗户,窗户插着铁枝。屋顶有两个透明的天窗,用厚玻璃封住,阳光可以射进来。仓里面有四五十人左右,大部分剃着光头。仓内空气由于几乎没有窗户,当然甚为污浊,但是没有想象中的臭气漫天,污水横流的现象。

不一会,那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回来了,站在床上一指床尾最后那个位置,说“你睡那里。”原来仓里的地位是按照床位来排列,他是大佬,睡最靠递饭进来的小窗前面那个位置,挨着他的位置的就是老二,如此类推。大概七八米长的床睡大约十几个人,基本上是人挤人,但是尚能翻身。地位再低一些的则睡内间的地板上,外间设计原意是活动劳动空间,但是由于监犯太多,所以也都用来睡人,外间睡在靠门位置的是地位稍高的犯,地位最低的则睡在水池旁边。由于这是广州的监仓,加上大佬又是广州人,所以睡在外间的都是外省人。
或许电影的编剧从来没有进过监仓,或者是这个看守所比较特别,我所处的监仓跟想象的、跟电影里看到的完全不同。在电影里的监仓无不是卫生极其恶劣,监犯整天打架,但跟我所经历过到的相去甚远。不知道是我这个仓的大佬(仓头)管理有水平,还是普遍这样,仓里的秩序可以说整整有条。因为仓内狭小,空气极不流通,所以对卫生管理极为严格,以防生病(不过我出去后还是生了很长时间皮肤病),大小便后即刻冲水(大小便完全没遮没挡,毫无私隐可言),衣服碗筷都由地位较低的监犯负责清洗。

我想很多人会关心监仓里的暴力情况,是否有逞强欺弱的情况。我也想写一些我如何英勇如何不畏强暴和仓里的老大打一架得到自己的地位的英雄故事,可惜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仓里的一切都是在管理之下的,谁被打,谁打谁,都是由仓头说了算,不少三大五粗孔武有力的监犯,地位都相当低下,打人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被打。一般新犯人进来,都会给暴打一顿,立个下马威。我由于狱警已经关照过仓头,所以没有给有打过。仓头在仓里有绝对的权威,他说一句话,绝对没有任何人敢挑战或者不执行。至于仓头的地位是怎么建立的?基本是狱警的授意或者关系。如果狱警想教训个别犯人,或者某个仓头不听话,狱警只需把他调到另外一个仓,立即就地位尽失,沦为惨痛被打的位置。

由于仓里管理有方,以至于我觉得这个仓头如果做正行的话,是个很不错的管理者。当然这个管理是在绝对秩序和残酷的体罚之上的,类似于军队。

仓里管理有方,不等于就可以过上舒服日子,在里面的日子可以说度日如年来形容。
监仓的暴力远不如想象的严重,一般也就是进来给打一顿,之后除非是不听老大们的话,基本是没有暴力的。进来那一顿痛打其实也不是很严重,一般人都能挺得过去。如果是狱警授意,则打得重手一些,见过一次狱警把另外一仓不听话的仓头安排过来住,给轮流打。他们叫我也去打,我坚持不愿意动手。在那里呆了那么长一段时间,没有打过一个人。

我之所以说监仓的暴力不算严重,是因为跟给警察刑讯逼供比起来,给同仓的打只是小巫见大巫。经常见过监犯给提堂回来,一拐一拐的惨不忍睹(提堂---仓内用语,给警察提审的意思)。他们说警察用得最多的是用手铐铐在较高的栏杆,两脚不到地很长时间,会给吊得几乎崩溃。

在我经历这些事情之前,经常看香港电视或者外国电影里,警察对疑犯一点办法都没有,明明知道疑犯在做犯罪的勾当,怎么不打他们几下让他们讲出宝贵的情报出来?对犯罪分子何须这么仁慈?!但是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知道警察在刑讯逼供的时候,其实是完全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有犯罪或者有料,只是假设“这家伙,肯定有料,我不痛打他怎么会招出来”,这种假设就害死人。一种可能是,疑犯根本没有犯罪,那刑讯逼供也没有任何作用,只是极大地身心地伤害了一个无辜市民;更多的情况是,如果一个从来没有犯过事的人,给刑讯逼供,很多多会因为受不了会编造一些“犯罪事实”来让自己得到暂时的解脱。如果当时我给人铐起来吊着打,我肯定受不了会编造其中一部摩托车是偷回来的之类,那就变成“疑犯队犯罪事实供应不韪”,背负上了一辈子的罪名了,那时候偷摩托车甚至可以枪毙。所以极幸运地我有人疏通关照,没有落入这个结局。

相反,那些真正的罪犯,刑讯逼供大多是起不到作用的。仓里的那些人跟我说,如果警察越是打你,他们就越是高兴,说明他们没有证据。他们是打死也不会招供的,因为一旦招供,短则三五年,长则一年八年,所以打死都要顶下去。
写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中国的逮捕制度和收容审查制度。

我们在电影里可以经常看到香港或者西方警察说“你已经给逮捕,你有权保持沉默.....”,在西方的普通法里,逮捕(under arrest)是警察在限制你自由那一刻开始的。警察可以不经过法院逮捕一个人,但是如果24小时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起诉(press charge)的话,就得放人,在这期间,疑犯(suspect)有权保留沉默,有权请律师。

如果警察有证据起诉犯人,在逮捕之后的第二天控方辩方就要去见法官,法官问你是否认罪(guilty),无论认不认罪,控方都可以提出要求拘押犯人(custody),法官会根据罪行严重程度同意拘押或者给予保释候审。

中国的逮捕则是实行大陆法,控方(检察院)在警方采集了足够证据后,才会正式宣布逮捕。所以经常看到犯人在抓住很久(几个月或者更长)之后才宣布逮捕。因为宣布逮捕的时候已经采集了很多证据,所以一旦宣布逮捕,多数会判刑成功。西方的普通法则在警察逮捕之后疑犯有很多机会释放(无足够证据起诉,法官认为不够条件等)。

那么中国警察在正式逮捕之前收集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由于中国基本上是“宁可冤枉几个,不愿放过一个”的态度,为了怕罪犯逃脱,毁灭证据或者其他原因,更大是希望警察做事方便(不用再花时间去拘捕疑犯),所以产生了收容审查制度。被收容审查在法律上并非是正式逮捕,也因为没有经过审判(就拘押),所以并不算一种正式的刑罚,也不会有案底。

收容审查本意是用于给予警察对付一时没有证据需要时间收集证据用的,但是由于其的种种好处(对警察而言),已经给警察极其随意地运用了。任何一个分局的小头目都随身或者抽屉里都会有空白的收容审查通知书,随时可以填上某人的姓名送你去收容审查。

有些监犯情愿给判刑都好过被收容审查,因为收容审查可以是无限期。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年。给收容审查的疑犯最怕的是给警察忘记了,会在那里呆很长时间,相当恐怖。所以有时候他们也会高兴有警察来提堂。

收容审查制度由于对公民权利带来极大的损害,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此法。
仓里大概四五十人,大部分是外省人,十几个广州人则睡在里间。跟外间的人交流较少,他们之间说话也很小声,对里间的人保持恭敬的姿态。他们在外面都非善类,甚至恶霸,只是规则改变了而已。

里间的十几个广州人中,包括大佬二佬三佬在内,大部分都是衰白粉进来的(衰----在广州话中是因为的意思)。但是都不是大毒贩,只是一些二三道贩子,或者是为了买白粉偷东西被抓进来的。

如果不说,基本上看不出他们是道友(吸毒者)。每个人看起来都健健康康能言善道。这是因为他们进去后无法吸到白粉,所以等于强制戒了毒。除了刚进来那会,在仓里也不会毒瘾发作(他们称为“点瘾”),总之看起来就是正常人。但是他们都知道,在里面戒毒再成功再久都好,一出去第一天就会找毒品再吸上。他们自己其实也对吸毒深恶痛绝,不过没办法,戒不了。 “一日道友,终身道友”“只有第一支,没有最后一支”都是出自他们之口。那个仓头出来后我和他见过面,也是又吸上了。

其中有一位广州人不是道友,长得像陈冠希那么靓仔,他是衰入屋盗窃进来的,他说对付那些防盗铁门,只需带个小千斤顶,一顶就开了。

他们说如果是衰强奸进来,通常都会给痛打。不过我没有见过衰强奸进来的。
著名监狱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道:监狱里第一晚是最难呆的。我已经不太记得第一个晚上是怎么捱过来的了,只记得曾经鼓励过自己“如果我能捱过这个难关,以后还有什么难关不能过呢?”

虽然被安排到“床”上,但我看到地上有一个水泥桌子的底下有个稍微独立点的空间,就提出(宁愿牺牲一点“地位”)不如我睡那里吧。睡在那里腿都不能伸直,但好在不用挨着别人的身子。广州以潮湿闻名,在地上睡久了担心会出风湿病,好在出来之后没这个问题。

仓里由于几十人挤在一个斗室,几乎没有窗户,所以异常闷热。特别是到了六月份,太阳从屋顶的玻璃窗直射进来,室内气温上升,与蒸笼无异。有时候实在受不了,就把鼻子贴近铁门的缝,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好在大家全都是光膀子,散热稍微好一些。冬天倒是不会冷,只是刚进去四月的时候只有冷水洗澡有点冷。不过大学都是洗冷水过冬天,所以无大碍。

闷热是一个较难捱的地方,但更大的挑战是如何填饱肚子。仓里也不是没有饭吃,两餐还是固定供给的,但是因为没什么肉,所以肚子饿得很快。经常快到开饭时间的时候饿得两眼发光,干活都没点力气。记得好像是每个星期有一两次鲮鱼罐头加菜,一开罐头的时候那个香味每次闻起来简直是人间极品。不过罐头鲮鱼的数量是仓头按照地位来配给的,只能分到一点点。至于外间的监犯基本上就没有了。

由于可以让家属送快食面进来,所以时不时会有快食面宵夜。由于快食面进来后也是仓头分配的,所以一次只能吃到半包,不过也是觉得美味异常了。

经常有人用吃“皇家饭”来形容坐牢,但是监狱里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每天起床后都必须干活,多数是做些手工产品,例如穿节日闪灯之类。劳动有量的要求,所以不能偷懒,必须手脚勤快才行。

到了晚上由于没有电视看(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所以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不知道谁在仓里遗留了一套金庸的《碧血剑》,尽管看过了也再从头到尾看了一次。看完了《碧血剑》无书可看,只好看放在那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开始本想打发时间,越看越觉得他们对我做的并不合法。例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他们把我拘留那么久,根本就是违法的。可是当时又无权请律师,公检法又是一体的,找谁给你主持公道呢?所以中国不是没有法,而是有法不依。有法不依的原因又是因为没有互相独立的立法、司法、检察机构,更没有独立的监察机构(例如议会、反对党、独立的媒体等等),所以执不执行只是看自己自觉。

后来看两个法看出了兴趣,把它们从头到尾看了2遍,对诉讼法刑法的了解我想比警察还要清楚。那些警察我想也没有花时间真正会去细读这些法律条款。

[ 本帖最后由 三脚猫 于 2008-7-5 15: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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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7-3 13: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kyboyn8 于 2008-7-3 13:15 发表
温金祥

oh my god,谢谢你写出了他的名字!我几乎忘了!
这个丧尽天良很早就退休了,过着幸福的晚年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7-3 13: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完待续....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7-3 14: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kyboyn8 于 2008-7-3 13:59 发表

呵呵,我都领过距野 不过我真系犯左少少错 好彩老豆同距有少少交情 关左一晚就放出来dff dff .不过当时的派烧鹅真系几黑暗 入到去吾打你都赫你一大餐 超级恐怖...

才一个晚上啊?羡慕
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2008-7-3 2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vecdh 于 2008-7-3 21:30 发表
泛音音响?
我的第一套HIFI就是在那里买的,八达DC211A公房,惠威SS1+S8自磨箱,价格非常黑啊!
当时给加了钱叫这个黑店里的一个高佬将箱子的低音喇叭由便宜的惠威S8换成最贵的SK8,据店里 ...

我进槎头之后店子已经不由我控制了。出来后泛音音响关门后那些员工基本上都自己开了店
6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0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还玩音响吧?呵呵
现在在加拿大玩音响很贵,搞套普通的HD组合就算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00: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打电话给朋友,原来“卜佬温”的放白鸽活动不仅整个广州公安系统闻名,还名震东南亚,很多东南亚的人都衰过他手上。当时最著名的是解放中派出所“放白鸽”,荔湾派出所“听麻将”,专门派人出去听哪里有人打麻将,马上冲上去以“非法聚赌”的名义罚款
8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0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音响相机都是败家之物,玩音响这么败家,所以一直不敢玩相机,呵呵
9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0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狱警把一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叫了出去。

我蹲在那里,慢慢地环顾四周。只见这个仓大约十来二十平方米,分为里间和外间两部分,里间有一张水泥“大床”(准确来讲就是地板分为高低两部分,高的部分就是床),外间部分的墙角有一个一平方米左右的水池,水池旁边有一个监犯顿在那里解手。全仓只有高处一个很小的窗户,窗户插着铁枝。屋顶有两个透明的天窗,用厚玻璃封住,阳光可以射进来。仓里面有四五十人左右,大部分剃着光头。仓内空气由于几乎没有窗户,当然甚为污浊,但是没有想象中的臭气漫天,污水横流的现象。

不一会,那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回来了,站在床上一指床尾最后那个位置,说“你睡那里。”原来仓里的地位是按照床位来排列,他是大佬,睡最靠递饭进来的小窗前面那个位置,挨着他的位置的就是老二,如此类推。大概七八米长的床睡大约十几个人,基本上是人挤人,但是尚能翻身。地位再低一些的则睡内间的地板上,外间设计原意是活动劳动空间,但是由于监犯太多,所以也都用来睡人,外间睡在靠门位置的是地位稍高的犯,地位最低的则睡在水池旁边。由于这是广州的监仓,加上大佬又是广州人,所以睡在外间的都是外省人。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01: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付一 于 2008-7-4 01:17 发表
当时有好多网友聚会讨论怎样救你呢,后来就没了消息

救我?网友?94年还没有互联网呢,呵呵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0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电影的编剧从来没有进过监仓,或者是这个看守所比较特别,我所处的监仓跟想象的、跟电影里看到的完全不同。在电影里的监仓无不是卫生极其恶劣,监犯整天打架,但跟我所经历过到的相去甚远。不知道是我这个仓的大佬(仓头)管理有水平,还是普遍这样,仓里的秩序可以说整整有条。因为仓内狭小,空气极不流通,所以对卫生管理极为严格,以防生病(不过我出去后还是生了很长时间皮肤病),大小便后即刻冲水(大小便完全没遮没挡,毫无私隐可言),衣服碗筷都由地位较低的监犯负责清洗。

我想很多人会关心监仓里的暴力情况,是否有逞强欺弱的情况。我也想写一些我如何英勇如何不畏强暴和仓里的老大打一架得到自己的地位的英雄故事,可惜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仓里的一切都是在管理之下的,谁被打,谁打谁,都是由仓头说了算,不少三大五粗孔武有力的监犯,地位都相当低下,打人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被打。一般新犯人进来,都会给暴打一顿,立个下马威。我由于狱警已经关照过仓头,所以没有给有打过。仓头在仓里有绝对的权威,他说一句话,绝对没有任何人敢挑战或者不执行。至于仓头的地位是怎么建立的?基本是狱警的授意或者关系。如果狱警想教训个别犯人,或者某个仓头不听话,狱警只需把他调到另外一个仓,立即就地位尽失,沦为惨痛被打的位置。

由于仓里管理有方,以至于我觉得这个仓头如果做正行的话,是个很不错的管理者。当然这个管理是在绝对秩序和残酷的体罚之上的,类似于军队。

仓里管理有方,不等于就可以过上舒服日子,在里面的日子可以说度日如年来形容。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carboy 于 2008-7-4 01:40 编辑 ]
12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3: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谢谢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4: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和我同学的一个QQ记录:

xx(xxxx938) 2008-07-03 20:45:33
还有一件事也很有意思,一个小偷,偷了一只鸡,被巡警抓住,扔进了看守所,一直没人提审,过了七个月,他要求驻所检察官催案,检察官就联系他的办案单位,结果人家还很诧异:怎么?还没放吗?还关在看守所?第二天就放了。

xx(xxxx938) 2008-07-03 21:03:34
还想起了一个案子,是一个走私案,缉私人员在船上抓人的时候,抓到一个,问他:你是干什么的?他说:我是煮饭的。什么?你是主犯?那好,带走!哈哈!后来这个人判了四年。这个案子的第一被告和我同一个仓,判了九年,那个“主犯”就关在我们隔壁仓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15: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更多的对话记录:

xx(xxx938)23:54:34
以前听说进去都要过关的
xx(xxx938)23:54:49
现在谁敢这么干?连管教都不干这么干了
carboy(12166) 23:54:57

xx(xxx938)23:54:59
现在谁敢这么干?连管教都不敢这么干了
carboy(12166) 23:55:13
可喜的进步
xx(xxx938)23:56:06
听他们“老人”说,以前枪毙死刑犯一拉就是二十几个出去,我在里面一年,每次最多都是五个
xx(xxx938)23:56:34
除了一次开严打大会拉了十几个出去
carboy(12166) 23:56:57
每次最多都是五个
---还没判刑就拉去枪毙了??
xx(xxx938)23:57:11
整个第一看守所,我在的时候,一审拿了死刑判决的就有二百多个
carboy(12166) 23:57:28
fuck
carboy(12166) 23:57:39
不用二审就枪毙了?
xx(xxx938)23:57:49
那些不要说一审啦,那些是连二审裁定都已经下来的了
carboy(12166) 23:58:25
起码有没有名义上的二审?
xx(xxx938)23:58:55
所谓的二审,一般不用开庭了,就是省高院阅卷
carboy(12166) 23:59:07

carboy(12166) 23:59:16
15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00: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万紫千红 于 2008-7-4 16:44 发表
杨老大需要恶补一下法律知识了,收容审查制度,是因广州黄村孙志刚收容致死案,于2003年8月被全国人大废止。现在还存在的,不需经过审判就可以关你几年的,就是劳教制度。还有,不管什么法糸,警方是不会直接起诉疑犯 ...


我没有说警方可以起诉疑犯,我当然知道疑犯是由检察官起诉(例如美国的DA,加拿大的crown)。
收容审查制度1997年废止了,孙志刚那个可能了警察还继续利用这个“便利”的手段来执法,或者是其他的收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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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01: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清风剑影 于 2008-7-5 00:57 发表
LZ进过搓头还可以办移民?那时候不需要无犯罪记录吗?

既无任何证据,也无任何审讯,甚至抓我去收容审查那么久也是非法,如何有犯罪记录?甚至警察档案里几乎可以断定不会有我这一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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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01: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中国的逮捕制度和收容审查制度。

我们在电影里可以经常看到香港或者西方警察说“你已经给逮捕,你有权保持沉默.....”,在西方的普通法里,逮捕(under arrest)是警察在限制你自由那一刻开始的。警察可以不经过法院逮捕一个人,但是如果检察官24小时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起诉(press charge)的话,就得放人,在这期间,疑犯(suspect)有权保留沉默,有权请律师。

如果警察有证据起诉犯人,在逮捕之后的第二天控方辩方就要去见法官,法官问你是否认罪(guilty),无论认不认罪,控方都可以提出要求拘押犯人(custody),法官会根据罪行严重程度同意拘押或者给予保释候审。

中国的逮捕则是实行大陆法,控方(检察院)在警方采集了足够证据后,才会正式宣布逮捕。所以经常看到犯人在抓住很久(几个月或者更长)之后才宣布逮捕。因为宣布逮捕的时候已经采集了很多证据,所以一旦宣布逮捕,多数会判刑成功。西方的普通法则在警察逮捕之后疑犯有很多机会释放(无足够证据起诉,法官认为不够条件等)。

那么中国警察在正式逮捕之前收集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由于中国基本上是“宁可冤枉几个,不愿放过一个”的态度,为了怕罪犯逃脱,毁灭证据或者其他原因,更大是希望警察做事方便(不用再花时间去拘捕疑犯),所以产生了收容审查制度。被收容审查在法律上并非是正式逮捕,也因为没有经过审判(就拘押),所以并不算一种正式的刑罚,也不会有案底。

收容审查本意是用于给予警察对付一时没有证据需要时间收集证据用的,但是由于其的种种好处(对警察而言),已经给警察极其随意地运用了。任何一个分局的小头目都随身或者抽屉里都会有空白的收容审查通知书,随时可以填上某人的姓名送你去收容审查。

有些监犯情愿给判刑都好过被收容审查,因为收容审查可以是无限期。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年。给收容审查的疑犯最怕的是给警察忘记了,会在那里呆很长时间,相当恐怖。所以有时候他们也会高兴有警察来提堂。

收容审查制度由于对公民权利带来极大的损害,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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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12: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大概四五十人,大部分是外省人,十几个广州人则睡在里间。跟外间的人交流较少,他们之间说话也很小声,对里间的人保持恭敬的姿态。他们在外面都非善类,甚至恶霸,只是规则改变了而已。

里间的十几个广州人中,包括大佬二佬三佬在内,大部分都是衰白粉进来的(衰----在广州话中是因为的意思)。但是都不是大毒贩,只是一些二三道贩子,或者是为了买白粉偷东西被抓进来的。

如果不说,基本上看不出他们是道友(吸毒者)。每个人看起来都健健康康能言善道。这是因为他们进去后无法吸到白粉,所以等于强制戒了毒。除了刚进来那会,在仓里也不会毒瘾发作(他们称为“点瘾”),总之看起来就是正常人。但是他们都知道,在里面戒毒再成功再久都好,一出去第一天就会找毒品再吸上。他们自己其实也对吸毒深恶痛绝,不过没办法,戒不了。 “一日道友,终身道友”“只有第一支,没有最后一支”都是出自他们之口。那个仓头出来后我和他见过面,也是又吸上了。

其中有一位广州人不是道友,长得像陈冠希那么靓仔,他是衰入屋盗窃进来的,他说对付那些防盗铁门,只需带个小千斤顶,一顶就开了。

他们说如果是衰强奸进来,通常都会给痛打。不过我没有见过衰强奸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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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13: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著名监狱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道:监狱里第一晚是最难呆的。我已经不太记得第一个晚上是怎么捱过来的了,只记得曾经鼓励过自己“如果我能捱过这个难关,以后还有什么难关不能过呢?”

虽然被安排到“床”上,但我看到地上有一个水泥桌子的底下有个稍微独立点的空间,就提出(宁愿牺牲一点“地位”)不如我睡那里吧。睡在那里腿都不能伸直,但好在不用挨着别人的身子。广州以潮湿闻名,在地上睡久了担心会出风湿病,好在出来之后没这个问题。

仓里由于几十人挤在一个斗室,几乎没有窗户,所以异常闷热。特别是到了六月份,太阳从屋顶的玻璃窗直射进来,室内气温上升,与蒸笼无异。有时候实在受不了,就把鼻子贴近铁门的缝,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好在大家全都是光膀子,散热稍微好一些。冬天倒是不会冷,只是刚进去四月的时候只有冷水洗澡有点冷。不过大学都是洗冷水过冬天,所以无大碍。

闷热是一个较难捱的地方,但更大的挑战是如何填饱肚子。仓里也不是没有饭吃,两餐还是固定供给的,但是因为没什么肉,所以肚子饿得很快。经常快到开饭时间的时候饿得两眼发光,干活都没点力气。记得好像是每个星期有一两次鲮鱼罐头加菜,一开罐头的时候那个香味每次闻起来简直是人间极品。不过罐头鲮鱼的数量是仓头按照地位来配给的,只能分到一点点。至于外间的监犯基本上就没有了。

由于可以让家属送快食面进来,所以时不时会有快食面宵夜。由于快食面进来后也是仓头分配的,所以一次只能吃到半包,不过也是觉得美味异常了。

经常有人用吃“皇家饭”来形容坐牢,但是监狱里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每天起床后都必须干活,多数是做些手工产品,例如穿节日闪灯之类。劳动有量的要求,所以不能偷懒,必须手脚勤快才行。

到了晚上由于没有电视看(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所以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不知道谁在仓里遗留了一套金庸的《碧血剑》,尽管看过了也再从头到尾看了一次。看完了《碧血剑》无书可看,只好看放在那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开始本想打发时间,越看越觉得他们对我做的并不合法。例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他们把我拘留那么久,根本就是违法的。可是当时又无权请律师,公检法又是一体的,找谁给你主持公道呢?所以中国不是没有法,而是有法不依。有法不依的原因又是因为没有互相独立的立法、司法、检察机构,更没有独立的监察机构(例如议会、反对党、独立的媒体等等),所以执不执行只是看自己自觉。

后来看两个法看出了兴趣,把它们从头到尾看了2遍,对诉讼法刑法的了解我想比警察还要清楚。那些警察我想也没有花时间真正会去细读这些法律条款。

[ 本帖最后由 carboy 于 2008-7-5 14: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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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6 14: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明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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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13: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说的酷热难当,饥饿难耐,气味难闻,所有的种种难受,比起一样事情来,根本就不算什么-----那就是失去自由。

在有自由的时候,根本不能体会到自由价值几何,当失去自由,身处斗室,一举一动都受到限制,根本不被当成人看待,每天重复又重复做完全一样的事情,过一天等于一年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之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甚至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是多么多么的珍贵!这就是自由!有时候甚至听到远处飘来《一号皇庭》(香港的一个关于法制的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曲,都听得心旷神怡!在里面更是深深到体会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含义!跟失去自由比起来,失去爱情又算几何?,甚至有人愿意为其献出生命!

不过直至之后踏出监狱,虽然当是感到热泪欲脱框而出,但是其实没有“完全自由”的感觉。因为正如南方都市报的总编说,只是从一个小的监牢转到更大的监牢而已。因为区区随便一个的警察,就随时可以把你再投进监牢!进去了之后除了花钱之外,却没有任何一个上诉的渠道!

说实话,直到踏入了加拿大的土地,除了呼吸道生平第一口最新鲜的空气之外,才真正体会到完全自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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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1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开始进去那会,特别希望能早点出去,每天有人开仓门或者打开递饭的小窗,都期望有人叫“xxxx号,出来!”后来跟他们聊天,才知道收容审查原来可以是无限期的,一年,两年,甚至三五年都根本不算什么,很多人都在这里呆上一两年了。听他们这样说,心情绝望到了极点,心想如果真的要在监仓里呆上两三年,那怎样捱过去啊。在这度日尚且如年,呆上几年那是什么概念?!根本不敢想像!同时又担心公安随便作个罪名,把我判刑了送去新疆劳改了,那真是比窦娥还冤了。

知道没那么快就出去了,只好设法适应里面的生活。像我前面提过,每天起床后都要劳动,到吃饭前的一个多小时就已经飢饿难忍。吃的东西虽然不至于像电影描述有什么沙子之类的,但都是很粗的米饭,一开始难以下咽,到后来也就开始习惯,不吃那就等饿死了。有一次饿得实在不行偷了点仓头的东西吃,他发现后大发雷霆,说“你不如睡了我的位子吧!?”不知道他是不是不知道是我还是不想动我,并没有找人打我,不过已经把我吓得半死。

仓里没有任何娱乐,不过唯一的靠近屋顶的气窗竟然比较接近女仓,每天晚上,仓头一挥手,就会叫来外间一个大个子,弯下腰,让他踩到背上趴在气窗上跟女仓那边进行“远山的呼唤”,在那里和她们聊天谈情说爱。聊久了,虽然没见过面,但都凭声音知道女仓里的谁谁谁,分别和这边的几个对号“谈恋爱”。

除了远山的呼唤之外,仓里那些监犯别看是小偷小摸白粉道友之类,都特别能写情信。每天晚上他们就趴在床上写情信给女仓。那些情信有些还有一些水平,而且竟然天天晚上写都有内容可写,不得不有点佩服。

后来仓头出来后,和女仓那边对号的住在了一起,监仓里都可以媾女,也算是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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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12: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jyljy88 于 2008-7-8 09:14 发表
142楼,一个BP鸡号就可拉人?且关十日?那不比窦鹅还冤!

一般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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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00: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伯劳温名震东南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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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9 12: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到这里,我想给我这个经历写上一个结局了。因为已经没什么可以写。每天就是干活、吃饭,晚上看他们和女犯隔墙调情,写情信,每天重复又重复。偶尔会有一些人进来,也有一些人出去,有一些人被提审后一拐一拐地回来。日子就像把一盒录音带播完自动翻带播完再翻带重播再重播,由于每天发生的新鲜事极少,所以时间过得非常缓慢,完全是度日如年。我的一个也进去受过的同学说过:“在里面的时候曾经很羡慕乞丐,他们起码可以想去那就可以去那,他们看得天空都比我们完整。”


有时候偶尔会想像一下如果真的出去后会怎么办,但是只是偶尔闪过而已,不敢有希望,因为怕失望,怕自己在这里呆在这里一年,甚至几年。也知道我不会像那些白粉道友或者那些抢劫犯一样,已经给家庭完全放弃,但是知道父母兄长无权无势,也不知道能做到什么。但相信他们绝对不会放弃。由于完全禁止和外界接触,所以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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