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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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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众多群众和公安打交道的报道,不由唤起我尘封十几年的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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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8-7-4 15:14:31 | 只看该作者
监狱风云!!!!!!!!!!!!!!!!!!!!!!
102
发表于 2008-7-4 16:11:01 | 只看该作者

人才!
103
发表于 2008-7-4 16:44:25 | 只看该作者
杨老大需要恶补一下法律知识了,收容审查制度,是因广州黄村孙志刚收容致死案,于2003年8月被全国人大废止。现在还存在的,不需经过审判就可以关你几年的,就是劳教制度。还有,不管什么法糸,警方是不会直接起诉疑犯的,起诉疑犯,那是检察官的活。当年宝来车友会广州总部成立之时曾去过捧场,目睹过老大的领袖风采,可惜的是,老大远走高飞后,车会己树倒猢狲散鸟。
104
发表于 2008-7-4 18:23: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经历也勾起了俺的好多回忆,特别是看守所的这段,基本上大同小异。

我在90年的时候在旧海珠看守所(海珠桥边南华东)呆过3个月,里边环境跟越秀

差不多,也是在最里边有一张高一级的水泥板,俗称龙床,是给一些重犯或者中枪

的伤员睡的,地铺睡了4排人,仓霸一字排开头顶墙睡最旁边的地铺,头两个是仓管,

每人起码有一米宽的位置,还有被子当床垫,第二排就是本地人也就是广州人,另一

边的两排全都是外省人,俗称乌拉龟,因为人多,我们都要侧着睡,而且还要一个搂

一个,基本就是JJ顶着P眼了,俗称側鱼,大家想想40平方塞60多个人的样子。

每个新人进来基本都要捱打,如果醒目的或二进宫懂规矩的,在衣服里层夹两根

烟进来就可以免打,新人在进仓之前要给门口的值班犯搜身,鞋带 皮带 眼镜还有皮

鞋跟里边的铁片都要没收,还要检查P眼,俗称通柜。

每个仓都有一个管教,一个管教负责两个仓,每天6:30起床,大家排排坐吃早餐,吃

完接着就是很重要的政治任务“朗诵监规”,不定时管教就抽查背监规,背不出肯定

要体罚,最轻也是管教的杀手柬,用一条四方木敲你的足裸骨,疼过女人生BB。之后

就是自由时间,所谓的自由就是60多个人坐在40多平米的木板上,聊天的聊天,发呆

的发呆,看书的看书,但绝对不给睡觉。吃饭的时候也是仓霸坐在小窗口的下边然后

一溜排下来,由他们把饭传下来,基本广州的会好点,可以吃上肉,外省的肉都给仓

霸劫走了。最丰富多彩的就是晚上睡觉前这段时间,不定期会搞联欢晚会,主要看是

不是我们这个仓的管教值班,不是的话节目就开始了,当然都是叫下边的人表演节目

给仓霸看,外省人会特别卖力,因为他们没有亲戚给送零食和泡面,表演的好仓霸会

奖励个泡面,就不用饿着肚子睡觉了。

在里边时不时就会广播响起有重大事情通报,过大节加餐也通报,只不过一个鸡蛋而

已,最多的还是哪个仓打架受罚之类的,还有一次就是隔避仓仓霸鸡奸了一个新犯给

直接逮捕了,打架惊动管教的话那就大事情了,先把犯人叫出门口站好,然后叫上2,

3个值勤武警上来不管死活的揍,还用枪托,整座楼都会颤抖,俗称军车,然后再把人

绑在走廊上一张没有床板的铁架床上,短则一个星期,我看见一个足足绑了一个月有

多,因为四支被绑只能由值班犯人喂饭,下边放个盆装S尿,通常送回仓里这个人10

多天走不了路。

仓里有个犯关了两年,不提审也不判刑,他说开错摩托车锁,自己的车就在旁边,他

每天干的事情就是写材料。有两个是中枪的,一个40岁左右广州人,在家里打马将聚

赌,JC入屋就跑,结果打中腰部,令一个汕头人,推单车卖黄色录像带遇到JC检查反

抗,大腿给子弹穿过。有一天管教送了一个犯进来同时还叮嘱仓霸要好好看着,我们

一看上着脚镣的就知道是重犯,了解后知道是一个杀人犯,后来电视台还来采访过他

知道自己要上电视,回来哭的什么试的。
105
发表于 2008-7-4 22:17:0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为什么三脚猫不把这帖子移动到生活点滴????
106
发表于 2008-7-4 22:18:02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办法可以回到那个年代???老实说我很喜欢那个年代!!!!
107
发表于 2008-7-4 23:27:02 | 只看该作者
列宁讲过:坐过牢房的,才是完整的人生。
108
发表于 2008-7-5 00:04:1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LZ精彩之文, 。勾起了那个时代的回忆。继续!
109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00:15: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紫千红 于 2008-7-4 16:44 发表
杨老大需要恶补一下法律知识了,收容审查制度,是因广州黄村孙志刚收容致死案,于2003年8月被全国人大废止。现在还存在的,不需经过审判就可以关你几年的,就是劳教制度。还有,不管什么法糸,警方是不会直接起诉疑犯 ...


我没有说警方可以起诉疑犯,我当然知道疑犯是由检察官起诉(例如美国的DA,加拿大的crown)。
收容审查制度1997年废止了,孙志刚那个可能了警察还继续利用这个“便利”的手段来执法,或者是其他的收容手段
110
发表于 2008-7-5 00:57:59 | 只看该作者
LZ进过搓头还可以办移民?那时候不需要无犯罪记录吗?
111
发表于 2008-7-5 01: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5楼 的帖子

管教的杀手柬,用一条四方木敲你的足裸骨,疼过女人生BB。
呢个我估系全广州现在只有在一个看守所仲用紧,我见D牛高马大的犯仔受两三棍就痛苦到面都变形,连行都行唔
到的,只能慢慢甘爬翻入仓。我系旁边睇见都觉得痛啊。
112
发表于 2008-7-5 01:1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6楼 的帖子

毕竟carboy是因为怀疑偷车而进的仓,多少也与车有关。
谁知道他越写越长的。
113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01:24: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风剑影 于 2008-7-5 00:57 发表
LZ进过搓头还可以办移民?那时候不需要无犯罪记录吗?

既无任何证据,也无任何审讯,甚至抓我去收容审查那么久也是非法,如何有犯罪记录?甚至警察档案里几乎可以断定不会有我这一笔记录。
114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01:25:46 | 只看该作者
写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中国的逮捕制度和收容审查制度。

我们在电影里可以经常看到香港或者西方警察说“你已经给逮捕,你有权保持沉默.....”,在西方的普通法里,逮捕(under arrest)是警察在限制你自由那一刻开始的。警察可以不经过法院逮捕一个人,但是如果检察官24小时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起诉(press charge)的话,就得放人,在这期间,疑犯(suspect)有权保留沉默,有权请律师。

如果警察有证据起诉犯人,在逮捕之后的第二天控方辩方就要去见法官,法官问你是否认罪(guilty),无论认不认罪,控方都可以提出要求拘押犯人(custody),法官会根据罪行严重程度同意拘押或者给予保释候审。

中国的逮捕则是实行大陆法,控方(检察院)在警方采集了足够证据后,才会正式宣布逮捕。所以经常看到犯人在抓住很久(几个月或者更长)之后才宣布逮捕。因为宣布逮捕的时候已经采集了很多证据,所以一旦宣布逮捕,多数会判刑成功。西方的普通法则在警察逮捕之后疑犯有很多机会释放(无足够证据起诉,法官认为不够条件等)。

那么中国警察在正式逮捕之前收集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由于中国基本上是“宁可冤枉几个,不愿放过一个”的态度,为了怕罪犯逃脱,毁灭证据或者其他原因,更大是希望警察做事方便(不用再花时间去拘捕疑犯),所以产生了收容审查制度。被收容审查在法律上并非是正式逮捕,也因为没有经过审判(就拘押),所以并不算一种正式的刑罚,也不会有案底。

收容审查本意是用于给予警察对付一时没有证据需要时间收集证据用的,但是由于其的种种好处(对警察而言),已经给警察极其随意地运用了。任何一个分局的小头目都随身或者抽屉里都会有空白的收容审查通知书,随时可以填上某人的姓名送你去收容审查。

有些监犯情愿给判刑都好过被收容审查,因为收容审查可以是无限期。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年。给收容审查的疑犯最怕的是给警察忘记了,会在那里呆很长时间,相当恐怖。所以有时候他们也会高兴有警察来提堂。

收容审查制度由于对公民权利带来极大的损害,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此法。
115
发表于 2008-7-5 06:05: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警察有证据起诉犯人........  是不是笔误啊

[ 本帖最后由 万紫千红 于 2008-7-5 06:07 编辑 ]
116
发表于 2008-7-5 10:17:12 | 只看该作者
请发帖之前认真看一下自己到底发在哪里,你说的帖子我看过了,是你自己在生活点滴连续发了两张帖,根本不是发在车迷一族。
BTW:如果编辑和移动过的帖子,打开后在标题上都有醒目的褐色字体提示由哪一位改动过的。
而且经我手改动过或者删除的帖子,我一定会发车迷通另外通知的。

原帖由 三脚猫 于 2008-7-5 01:12 发表
毕竟carboy是因为怀疑偷车而进的仓,多少也与车有关。
谁知道他越写越长的。


那我发的猜车的帖子你怎么移动了?难道跟车无关吗????

[ 本帖最后由 三脚猫 于 2008-7-5 15:00 编辑 ]
117
发表于 2008-7-5 10:39:29 | 只看该作者
真有这等事,简直是不可思议!
118
发表于 2008-7-5 11:33:19 | 只看该作者
不看不知道!原来车网里还有挺多人进过宫的!
119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12:51:35 | 只看该作者
仓里大概四五十人,大部分是外省人,十几个广州人则睡在里间。跟外间的人交流较少,他们之间说话也很小声,对里间的人保持恭敬的姿态。他们在外面都非善类,甚至恶霸,只是规则改变了而已。

里间的十几个广州人中,包括大佬二佬三佬在内,大部分都是衰白粉进来的(衰----在广州话中是因为的意思)。但是都不是大毒贩,只是一些二三道贩子,或者是为了买白粉偷东西被抓进来的。

如果不说,基本上看不出他们是道友(吸毒者)。每个人看起来都健健康康能言善道。这是因为他们进去后无法吸到白粉,所以等于强制戒了毒。除了刚进来那会,在仓里也不会毒瘾发作(他们称为“点瘾”),总之看起来就是正常人。但是他们都知道,在里面戒毒再成功再久都好,一出去第一天就会找毒品再吸上。他们自己其实也对吸毒深恶痛绝,不过没办法,戒不了。 “一日道友,终身道友”“只有第一支,没有最后一支”都是出自他们之口。那个仓头出来后我和他见过面,也是又吸上了。

其中有一位广州人不是道友,长得像陈冠希那么靓仔,他是衰入屋盗窃进来的,他说对付那些防盗铁门,只需带个小千斤顶,一顶就开了。

他们说如果是衰强奸进来,通常都会给痛打。不过我没有见过衰强奸进来的。
120
发表于 2008-7-5 13:06:5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当年做音响的,有几个不是卖走私货的?

做音响的,有几个不是暴利的?

衰左的,有几个不是被人点灰的?(无鬼死吾到人)

所以,我觉得,你这次被关,是被同行点灰的,利益驱动所致。

121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13:47:58 | 只看该作者
著名监狱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道:监狱里第一晚是最难呆的。我已经不太记得第一个晚上是怎么捱过来的了,只记得曾经鼓励过自己“如果我能捱过这个难关,以后还有什么难关不能过呢?”

虽然被安排到“床”上,但我看到地上有一个水泥桌子的底下有个稍微独立点的空间,就提出(宁愿牺牲一点“地位”)不如我睡那里吧。睡在那里腿都不能伸直,但好在不用挨着别人的身子。广州以潮湿闻名,在地上睡久了担心会出风湿病,好在出来之后没这个问题。

仓里由于几十人挤在一个斗室,几乎没有窗户,所以异常闷热。特别是到了六月份,太阳从屋顶的玻璃窗直射进来,室内气温上升,与蒸笼无异。有时候实在受不了,就把鼻子贴近铁门的缝,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好在大家全都是光膀子,散热稍微好一些。冬天倒是不会冷,只是刚进去四月的时候只有冷水洗澡有点冷。不过大学都是洗冷水过冬天,所以无大碍。

闷热是一个较难捱的地方,但更大的挑战是如何填饱肚子。仓里也不是没有饭吃,两餐还是固定供给的,但是因为没什么肉,所以肚子饿得很快。经常快到开饭时间的时候饿得两眼发光,干活都没点力气。记得好像是每个星期有一两次鲮鱼罐头加菜,一开罐头的时候那个香味每次闻起来简直是人间极品。不过罐头鲮鱼的数量是仓头按照地位来配给的,只能分到一点点。至于外间的监犯基本上就没有了。

由于可以让家属送快食面进来,所以时不时会有快食面宵夜。由于快食面进来后也是仓头分配的,所以一次只能吃到半包,不过也是觉得美味异常了。

经常有人用吃“皇家饭”来形容坐牢,但是监狱里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每天起床后都必须干活,多数是做些手工产品,例如穿节日闪灯之类。劳动有量的要求,所以不能偷懒,必须手脚勤快才行。

到了晚上由于没有电视看(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所以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不知道谁在仓里遗留了一套金庸的《碧血剑》,尽管看过了也再从头到尾看了一次。看完了《碧血剑》无书可看,只好看放在那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开始本想打发时间,越看越觉得他们对我做的并不合法。例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他们把我拘留那么久,根本就是违法的。可是当时又无权请律师,公检法又是一体的,找谁给你主持公道呢?所以中国不是没有法,而是有法不依。有法不依的原因又是因为没有互相独立的立法、司法、检察机构,更没有独立的监察机构(例如议会、反对党、独立的媒体等等),所以执不执行只是看自己自觉。

后来看两个法看出了兴趣,把它们从头到尾看了2遍,对诉讼法刑法的了解我想比警察还要清楚。那些警察我想也没有花时间真正会去细读这些法律条款。

[ 本帖最后由 carboy 于 2008-7-5 14:10 编辑 ]
122
发表于 2008-7-5 19:00:28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觉的是真实的,没有这样的经历时写不出当时的感受的。期待下文
123
发表于 2008-7-5 19:35:49 | 只看该作者
《肖申克的救赎》相信你也看了不少遍了~~ .

非常期待下文~~这个时代太多东西另人回忆了....
124
发表于 2008-7-5 22:05: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上品 于 2008-7-5 13:06 发表
其实,当年做音响的,有几个不是卖走私货的?

做音响的,有几个不是暴利的?

衰左的,有几个不是被人点灰的?(无鬼死吾到人)

所以,我觉得,你这次被关,是被同行点灰的,利益驱动所致。

: ...



找出最大利益者,

如“基度山伯爵”般,

复仇!!!!!!!!!!!!!!!!!!

:)
125
发表于 2008-7-5 22:23: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原来楼主在加拿大啊。加拿大住哪里的啊?
可惜我跟LP去了温哥华旅游了不到2个星期,听说很多人去了,
就不想回来了,不过我们最后还是回来了。别人还笑我傻呢。
觉得自己还是没本事做到最好。可以让家里人(爸妈奶奶)一起过去的。
就算待在加拿大,也会很想念家人的。几年才能回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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