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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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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2-26 14:5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真累,车主又要多学点知识了,争取做综合的交通博士了....因为这条例一出台,你分分钟要处理牵涉到,交警,保险,维修,法律,甚至法院,还有保监局等的工作内容以及知识,少点估计都有手尾:
   新条例出来我们要准备什么呢:
1.多种颜色的喷漆若干...(记住,有些地方的路不一定是黑色的,白漆喷下去不显的哦)
2.集广角,变焦,时间记录,闪光灯于一声的照相机一台(可能数码的还不一定行,前段时间市民拍违章时有提过,数码机高科技,是JC叔叔用的,他们没空回去PS,市民又有PS的嫌疑,想想还是胶卷机稳当)
3.法律和保险的条例和知识该开始恶补了,不补吃亏的是自己,现在不是提倡高文化高素质,没文化没素质的就自己去想吧(自己曾经遇过碰刮后各负50%的判决书,结果对方换电话,找不到人拿不到对方维修单,修完车只赔自己维修费的一半,笨死,怪自己没文化,没去争取自己负全责,这什么规矩啊-----要想赔的多,争取负全责!!)
4.拖车费要常备,因为有些小碰刮别人不愿走你也没法走,粘一块了,你自己走那就把伤口拉大了.对方是奔或宝之类的你的麻烦就大了...
5.既然有协议书送给市民.我们车上也该放些法律书吧(协议书填错了可要负法律责任的啊)
6.预防别人真的很迅速的离开到连尾灯都见不到了-----溜了,没仇报,吃自己!
7.......
8...........&&*())%@#@
反正要记住,你要迅速离开,JC不必马上要来...
利弊也不想论了,肯定利多啦,报纸都说啦"虽然有风险,司机仍赞同!!''....这里又废话了!!能不赞同吗??!


  哎,这年头啊,累啊!!连交通都要DIY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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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2-26 15:38:15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dasheng)回复(沙滩SO)的大作】
顶!

板凳
发表于 2006-12-26 18:13:26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eldan-chen)回复(沙滩SO)的大作】
深圳还实行如果不快速自行了段,JS来了就罚款,靠,天下有如此道理的?闻所未闻.


地板
发表于 2006-12-26 18:19:56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BG7PRI)回复(沙滩SO)的大作】


靠!!!那还要交警干屁啊!!!以后D撞车党就更加猖狂了!!!!!<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IMG SRC="/images/face/137.gif">
地下室
发表于 2006-12-26 19:42:06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pguard)回复(沙滩SO)的大作】


明天我也转行当撞车党,这个新规定明显是为了帮助他们而设的
6
发表于 2006-12-26 21:06:21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TMD,这些立法的都是屁股想问题
7
发表于 2006-12-26 21:22:30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泉泉)回复(沙滩SO)的大作】
呵呵!
指挥交通有协管员,抓违章有电子眼,连交通事故都司机自己搞掂!~~
大家觉得。。。。交警。。是不是多余的警种呢???


8
发表于 2006-12-27 09:19:33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还说要加工资,干脆取消吧 哈哈

【(dede)回复(泉泉)的大作】


9
发表于 2006-12-27 09:19:53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大话情哥)回复(泉泉)的大作】


一公布就实施,政府的“效率”真是高啊!


每个司机都要自我提高“素质”,人手一本“新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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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12-27 09:27:36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 在泉泉的大作中提到:】
:【(泉泉)回复(沙滩SO)的大作】
:呵呵!
:指挥交通有协管员,抓违章有电子眼,连交通事故都司机自己搞掂!~~
: ......

呵呵,说的好!
11
发表于 2006-12-27 13:38:38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realcop)回复(沙滩SO)的大作】


为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要快速赶赴现场处理的规定》?不应该把事故处理责任推给群众,各执一词,警察不来定夺,怎么办?。好比双方斗殴,却规定要双方自己了断,如果警察来了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对双方都处罚~~~唯有继续比武决一胜负罗
12
发表于 2006-12-27 17:36:02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 在realcop的大作中提到:】
:【(realcop)回复(沙滩SO)的大作】
: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
13
发表于 2006-12-27 17:39:25 | 只看该作者

RE:轻微碰撞赶快撤离之...DIY....

其实这是同国际接轨,中古时代的英国,如果两个人有摩擦,大家就一人一马决斗,打死无得赔。现在不过是把马换成车。大家企出来只抽。我觉得是个很man的做法。又可以回到无政府时代了。

:【 在沙滩SO的大作中提到:】
:   真累,车主又要多学点知识了,争取做综合的交通博士了....因为这条例一出台,你分分钟要处理牵涉到,交警,保险,维修,法律,甚至法院,还有保监局等的工作内容以及知识,少点估计都有手尾:
:   新条例出来我们要准备什么呢:
:1.多种颜色的喷漆若干...(记住,有些地方的路不一定是黑色的,白漆喷下去不显的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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