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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逆行电动车碰撞后如何走保险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08:19
标题: 与逆行电动车碰撞后如何走保险程序
昨晚同事开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车碰撞,电动车主倒地,被我同事的车轮压了一下手,骨折!报警,例牌现场勘察,扣车.(未报保险,只是与保险业务员联系,业务员说先看调解结果再说)有如下问题:
1.现场JJ已大致认同电动车全责.
2.保险业务员建议未调解成功的话就机动车主认全责.
3.离开现场之后JJ不一定肯出具机动车主全责的认定书?

请教有相关经验的TX,以上情况点样先系最佳的处理方法?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4-11-5 08:27
过往经验通常选择第2条,现时省城正雷厉风行地要"封杀"电动车,能否藉此机会搞大距,作为第一个电动车全责就必须担责的"案例"?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08:33
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主都系要负一定责任,问题系惊对方发烂渣,而他的车被扣,这才是最头痛的.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11-5 08:27 发表
过往经验通常选择第2条,现时省城正雷厉风行地要"封杀"电动车,能否藉此机会搞大距,作为第一个电动车全责就必须担责的"案例"?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4-11-5 08:47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5 08:33 发表
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主都系要负一定责任,问题系惊对方发烂渣,而他的车被扣,这才是最头痛的.

根据交强险无责赔偿的规定,你方无责,保险公司会支付对方(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你说的情况是,现时交警不想(或不敢)承担责任,所以采取扣车行动,等双方打官司后才根据情况放车. 现实情况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国家出台了"同情弱者"的规定,使得无责方很无辜,为求省事,都自己揽全责. 怎么取舍,真的要自己斟酌了.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4-11-5 08:56
同情弱者规定,无责方需付10%的责任,看看电动车司机医好只手需不需要10000元,呵呵.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09:10
原来如此,学习了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11-5 08:56 发表
同情弱者规定,无责方需付10%的责任,看看电动车司机医好只手需不需要10000元,呵呵.


作者: 王尚    时间: 2014-11-5 09:12
转一下贴:交警把我们两方叫到一起,表示定了同等责任,各自回去修车。这里说一下我车的损伤:其实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虽然是伤在一起,但是4s店是给点算两部分来修的,两部分的油漆和钣金。我一听是同等责任,就不肯了,马上向交警说:“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瓶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因为根据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我接着又说:“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交警明显一愣,把对方叫到一边去沟通了。我提出800块私了,不然就把我和他的车都拖走,我自己走回去,他如果不赔,反正电瓶车卖了也够了。

然后就是长达半个小时的讨价还价,交警也在一边劝说,说什么他们外地人,没钱的,居然跟我来这一套。最后扯来扯去,最终还是放了他一马,让他赔了300块,我也省点力气。

这个故事跟大家分享,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作者: 王尚    时间: 2014-11-5 09:13
附:

一、电动车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除此以外的,都属机动车。

二、哪些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其他的电动车,均属机动车。

三、为什么要弄清楚电动车的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都不一样。主要区别有:(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投保交强险、登记上牌、驾驶人需要持有驾驶证;非机动车无此要求。(二)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地方,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三)发生交通事故时,法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比例有所照顾,即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时,机动车一方分别承担80%、60%、40%、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正常责任比例上多10%)。

四、电动车是否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无规定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且称之为超标电动车,依法应当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即需要投交强险,取得行驶证、号牌后才能上路。但由于我国特殊国情,超标电动车市场的庞大需求,大量的超标电动车被生产、销售,已成泛滥之势,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在源头上未能制止,公安机关对已经投入的超标电动车难以实施有效管理。这些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因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条件,无法上牌。
      目前厦门对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现象,一般不按无牌机动车处罚,即只警告,不罚款。但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要按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去判断事故责任。

五、骑电动车是否需要考驾驶证
      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骑超标电动车,需要持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E)或轻便摩托车(F)的驾驶证。其中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电动车,必须持有准驾为E的驾驶证。

六、非机动车载人
      地方性法规一般都会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作者: 喵喵猪猪    时间: 2014-11-5 09:31
标题: 回复 8楼 的帖子
很好,要收藏
作者: robert_fan    时间: 2014-11-5 09:58
原帖由 王尚 于 2014-11-5 09:13 发表
附:

一、电动车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 ...

王尚的转帖要顶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10:03
标题: 回复 8楼 的帖子
厉害
作者: 明了    时间: 2014-11-5 10:05
王尚的转帖要顶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10:13
是否JJ会主动电机动车主前往中队进行调解? 我同事等到现在都没接到电话
作者: 懒得想    时间: 2014-11-5 10:36
标记下,看结果怎么处理的。
扣车是最麻烦的。。。
作者: czsky    时间: 2014-11-5 10:56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好
作者: 无厘头    时间: 2014-11-5 11:07
网上嘅扣车整蛊JJ的教程,唔知靠唔靠谱?
作者: jason_jim    时间: 2014-11-5 11:10
原帖由 王尚 于 2014-11-5 09:12 发表
转一下贴:交警把我们两方叫到一起,表示定了同等责任,各自回去修车。这里说一下我车的损伤:其实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虽然是伤在一起,但是4s店是给点算两部分来修的,两部分的油漆和钣金。 ...


你这个案例应该不在广州发生,广州的交警一般听你这么说会直接扣车然后做鉴定。。。他什么责任也没有。。。根本不会听你讲这么多道理!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11:27
居然一个上午没电话找他,唯有等下午再看是否要陪他一起去了
作者: rickho    时间: 2014-11-5 11:41
千万千万千万不要认全责,最好任何责任都不要认。
不然对方找个律师搞你,你就后患无穷。
作者: leohuang    时间: 2014-11-5 12:28
标题: 回复 19楼 的帖子
是啊,到时卖车未够赔,搞死你啊
作者: 星哥哥    时间: 2014-11-5 13:57
不要认,不急用车最多扣一个月,就算俾埋停车费都系几百元,保险有得报。这个你最多负责30%,没有注意路面情况,妈的。这个罪名我试2次
作者: 笨熊    时间: 2014-11-5 16:39
标题: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千万别判电动车全责,那样你自己要出一些钱。
自己也不必要认全责,同等,次要都没问题。
原因就是交强险的规则造成的: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而且 现实中JJ也会基于保护弱者心理,起码给你定个次等责任,并告诉你不用担心,保险公司回买单的。
作者: 奔马    时间: 2014-11-5 17:02
伤了人,不敢认全责了吧?
作者: 善变的猫    时间: 2014-11-5 17:40
认全责手尾很长吧
作者: 王尚    时间: 2014-11-5 21:30
原帖由 jason_jim 于 2014-11-5 11:10 发表


你这个案例应该不在广州发生,广州的交警一般听你这么说会直接扣车然后做鉴定。。。他什么责任也没有。。。根本不会听你讲这么多道理!

扣车就扣车,最多一排无车用,拿车唔使交一分钱,具体的请睇以前的贴,如果认咗全责就手尾长了
作者: 汪教授    时间: 2014-11-5 21:36
这个要顶,好贴,备用。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21:56
下午陪同事去了中队,只简单写了份笔录,未约到对方调解。JJ话通常要扣车20-30日,同时说明不收停车费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5 22:02
标题: 回复 21楼 的帖子
慰问!希望从今次事件得些经验,以后遇到类似情况都知道如何处理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14-11-5 22:17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5 08:19 发表
昨晚同事开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车碰撞,电动车主倒地,被我同事的车轮压了一下手,骨折!报警,例牌现场勘察,扣车.(未报保险,只是与保险业务员联系,业务员说先看调解结果再说)有如下问题:
1.现场JJ已大致认同电动车全责.
2 ...


早几年我也撞了台单车,佢冲红灯,但JJ为了我能出保险,写了我全责,虽然不是我的责任,见他人也伤了,JJ也叫我自己回家,拿FP报销即可,但我于心不忍最后也送了他去医院

拍完片,那个红会的医生听说是交通事故,马上要求入院观察,原因是片上面有个黑点,说有可能这样那样的

奶奶的,最后搞了3000多检查费住了3天才出来

因为3天来,我也天天去看他,搞到那个伤者自己都过意不去,出院时,他主动告诉我,现在那张X光片竟然与第一次照的那张不一样,没有黑点的,估计被调换了。。。。

最后保险赔了8-9成,自己出了几旧水

如果不是我日日去同佢讲道理,果条友还想讹我一笔,我话你想要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误工费就公司开证明等等,呢个就系认左全责的后果

所以,现在我绝对不认同对方非机动或者电动等的责任,你自己都要认全责,千万别认全责!

[ 本帖最后由 广天_IC 于 2014-11-5 22:27 编辑 ]
作者: cao8881    时间: 2014-11-5 22:52
可否走王尚TX路线?关注中
作者: cocu2000    时间: 2014-11-6 00:49
原帖由 笨熊 于 2014-11-5 16:39 发表
千万别判电动车全责,那样你自己要出一些钱。
自己也不必要认全责,同等,次要都没问题。
原因就是交强险的规则造成的: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


请问呢个观点是咪实际操作过?
微信上有条---赣州车主处理”碰瓷“全过程,唔知操作可否对应LZ呢次事故呢?
作者: 避风港    时间: 2014-11-6 01:12
关注
作者: 顺流逆流    时间: 2014-11-6 01:27
标题: 回复 7楼 的帖子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6 16:43
标题: 回复 29楼 的帖子
今天忙没理会,刚才问了同事,原来昨天下班后他去医院看了伤者,原来没骨折,只是擦伤得稍微厉害一点.打针吃药之类的,没有住院,而且今天也没有JJ联系他何时进行调解,很奇怪.不过你的案例很有参考价值,昨天也和他说了就按正常责任来区分.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6 16:46
补充一下,伤者在医院做了N种检查照片之类的已经花了2500大洋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4-11-6 16:58
绝对五会认全责,人有伤就绝的五认,有D野就五好因为怕麻烦,贪方便往往搞到自己成身蚁。人没事,只是财产损失就可以认全责,人有事都认全责的五是SB就是未经历过,果种煎熬我作为旁人都觉得烦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6 17:01
标题: 回复 36楼 的帖子
我都觉得是,但他的保险业务员(是他朋友的老公)建议他这样做....
作者: 奔马    时间: 2014-11-6 17:02
认了全责后,关键就要看伤者的人品。通常都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没办法,国情如此。
作者: 白面    时间: 2014-11-6 18:24
继续关注!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4-11-6 20:27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6 17:01 发表
我都觉得是,但他的保险业务员(是他朋友的老公)建议他这样做....

有时好心做坏事。大把哩D案例。除非对方没残废小问题。大把人话我一训低全家就无忧了。哩个诚信缺乏的社会都是保护自己好。
作者: 爱之舞    时间: 2014-11-7 08:06
这帖真的很实用,学习了
作者: cy5765    时间: 2014-11-7 09:24
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认全责,否则他当时说没事,过几天说有伤没发现,去医院使了成万文,睇你点死
作者: keane    时间: 2014-11-7 10:35
呢个 ,意思就是 如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人受伤的话绝对不认全责,如果人没事认全责都无所谓?
作者: 广本锋范    时间: 2014-11-7 10:52
关注,这个对每个开车的人都有必要了解。
作者: 笨熊    时间: 2014-11-8 07:22
原帖由 cocu2000 于 2014-11-6 00:49 发表


请问呢个观点是咪实际操作过?
微信上有条---赣州车主处理”碰瓷“全过程,唔知操作可否对应LZ呢次事故呢?



有,我弟开摩托正常直行,一女无驾驶证开无牌摩托车突然横过马路(路中间本围蔽施工,被人硬弄出条小路)。两车碰撞,女受伤共花费2万多元(含误工费。。。),交警判我方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本以为赔偿按责任三七开(我方保险已过期)赔个几千就OK,谁知法院判决要求我这边赔偿接近9成。原因就是按交强险的规定,只要有责任就在限额内全陪(不管责任大小,只管有无责任,这条也引起过争议),超出才按责任划分。
   你可查询我发过的求助帖,说的就是这事
作者: 桃园大侠    时间: 2014-11-10 12:57
自己亲身经历
3年前,开车在黄石立交,一电动车突然冲出来,刹车不及,撞上电动车,电动车司机倒地,可以自己爬起来,人没有事,电动车车轮有少少坏,想叫我赔电动车,我立马电话报交警和保险公司,电动车司机,想了想,还是自己把电动车自己推走了,然后我电话取消报警!
一句话,千万别私了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10 16:07
标题: 回复 46楼 的帖子
你的例子与他的几乎相同,极具参考价值
作者: 火咀    时间: 2014-11-11 10:34
这些 交通法真的是要修改了!
作者: KK201    时间: 2014-11-11 11:36
顶一下!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11 16:03
今天上午同事被叫去事故组调解!!最无赖的情况发生了,对方竟然要求赔偿一,两万"误工费".JJ也暂时不出具认定书!对方自己逆行居然想出这种无赖想法,真是佩服.
作者: elvis    时间: 2014-11-11 17:25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11 16:03 发表
今天上午同事被叫去事故组调解!!最无赖的情况发生了,对方竟然要求赔偿一,两万"误工费".JJ也暂时不出具认定书!对方自己逆行居然想出这种无赖想法,真是佩服.


摆明车马 好好玩。。。
作者: cao8881    时间: 2014-11-11 18:28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11 16:03 发表
今天上午同事被叫去事故组调解!!最无赖的情况发生了,对方竟然要求赔偿一,两万"误工费".JJ也暂时不出具认定书!对方自己逆行居然想出这种无赖想法,真是佩服.

让他起诉好了,应该可以提车出来了吧?
作者: 白面    时间: 2014-11-11 20:54
原帖由 cao8881 于 2014-11-11 18:28 发表

让他起诉好了,应该可以提车出来了吧?

可否反诉番要巨赔误工费呢!
作者: GUIMIN    时间: 2014-11-11 21:03
原帖由 桃园大侠 于 2014-11-10 12:57 发表
自己亲身经历
3年前,开车在黄石立交,一电动车突然冲出来,刹车不及,撞上电动车,电动车司机倒地,可以自己爬起来,人没有事,电动车车轮有少少坏,想叫我赔电动车,我立马电话报交警和保险公司,电动车司机,想了 ...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14-11-12 02:11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11 16:03 发表
今天上午同事被叫去事故组调解!!最无赖的情况发生了,对方竟然要求赔偿一,两万"误工费".JJ也暂时不出具认定书!对方自己逆行居然想出这种无赖想法,真是佩服.

让他起诉吧,傻傻地,哈哈哈,就算要赔误工费,要出示N多证明的,一两万,想都不要想
作者: wclgsh    时间: 2014-11-12 08:55
关注事态发展
作者: AMT    时间: 2014-11-12 11:02
关注,学习
作者: 奔马    时间: 2014-11-12 11:42
认了全责吗?
作者: 白鸟    时间: 2014-11-12 11:42
对这种无赖绝对要搞死
作者: tony888    时间: 2014-11-12 15:33
留贴 关注!!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4-11-12 20:02
搞死哩D pk
作者: skyboyn8    时间: 2014-11-12 20:04
持续关注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4-11-12 21:28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11/5 08:27 发表
过往经验通常选择第2条,现时省城正雷厉风行地要"封杀"电动车,能否藉此机会搞大距,作为第一个电动车全责就必须担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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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是“2.保险业务员建议未调解成功的话就机动车主认全责.”

不应该出这样的建议,应实事求是,认清责任,避免后患无穷。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13 13:58
目前状态:交警说一般一个月内可以拿车, 同事很淡定,说了由交警走正常程序处理,反正还有三个星期,没车用也没问题.所以这几天没有任何消息,就等对方行动了.BTW,之前好像看过网内有一帖说扣车做事故调查的,规定是5个工作日需要完成调查并固定证据后,就必须将车放行,有这样的规定吗? 遇到这种无赖对需要经常用车的人会造成很大麻烦
作者: 基头    时间: 2014-11-20 10:05
昨天下午终于有了结果:JJ约双方进行再调解,并当场播放调出的监控,显示电动车逆行,刹车失控倒地,与机动车轻微刮擦.电动车方JJYY就是想讹诈点钱,JJ说机动车主属于次责,车主据理力争,JJ说开机动车应该文明驾驶,要车主自己理解一下这些驾车的规定.明显JJ为了省事希望双方调解成功.最终车主不胜其烦,给了2000营养费,拿车走人.后续的医疗费用将走保险报销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4-11-20 10:30

作者: elvis    时间: 2014-11-20 11:08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20 10:05 发表
昨天下午终于有了结果:JJ约双方进行再调解,并当场播放调出的监控,显示电动车逆行,刹车失控倒地,与机动车轻微刮擦.电动车方JJYY就是想讹诈点钱,JJ说机动车主属于次责,车主据理力争,JJ说开机动车应该文明驾驶,要车主自 ...


要JJ 解释下什么叫尊重事实,依法办事。。。
作者: 奔马    时间: 2014-11-20 16:13
结果俗套了,可惜,J8挺了那么久,最后还是松软了
作者: 桃园大侠    时间: 2014-11-20 20:39
原帖由 基头 于 2014-11-20 10:05 发表
昨天下午终于有了结果:JJ约双方进行再调解,并当场播放调出的监控,显示电动车逆行,刹车失控倒地,与机动车轻微刮擦.电动车方JJYY就是想讹诈点钱,JJ说机动车主属于次责,车主据理力争,JJ说开机动车应该文明驾驶,要车主自 ...

又助长了那些人的气焰,不知道谁是下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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