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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警判全责,对方保险(太平洋)定损并修理后,赔付阶段才通知拒赔(中篇) [打印本页]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4 23:49
标题: 交警判全责,对方保险(太平洋)定损并修理后,赔付阶段才通知拒赔(中篇)
多谢各位TX的捧场!5月9号本人的发帖短时间内超过了7千多的点击量。详情请参阅http://www.gz-car.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在此郑重公布,此保险公司为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之前本来想直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是《拒赔通知书》还未拿到手,二是有一好心朋友,说帮我找太平洋广东分公司的高层看看能否把事情简单化,我这段时间也忙,没时间管这事,也相信朋友的能力,太平洋的高层叫我耐心等待,这期间也了解或猜测到了保险公司里边的一些黑幕,以后到终结篇再详述。
   等待等待,没想到前晚对方车主给电话我,说收到了太平洋保险广州分公司的盖有公章的《拒赔告知函》, 大致内容如下:
   XXX,
   您在司投保的商业保单号12345强保单号56789,车牌号ABCDE,与12月18日9时02分向我司报案出险,称与行驶时(语法错误吧?嘿嘿)撞到车粤A,,,,(居然把我车牌号打错一个字母),双方车损,无人伤,非现场,已报交警,在我司的立案赔案号为,,,,,,。
    司法鉴定中心(未标明哪家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未提供复印件),鉴定结论:粤,,,丰田牌小车型轿车驾驶员SSS报称的车辆肇事情况陈述不属实,粤L车辆其车头部保险杠整体脱落缺失的痕迹,车底盘部车身部件凹陷变形并破损的痕迹形成,与粤A,,,(又是打错我车号)车尾部不左后角车身表面的撞击破损的肇事痕迹无关。
    因此,根据保险法已经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综上所述,,,,,,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还好意思前面冠上”中国“二字   
     
     本人可对天发誓,我车被撞前未被其他车撞过或者刮蹭过,而对方是落地只有半年的新车,更不会用这样车来撞我骗保。

     这样的保险公司,是无耻还是卑鄙,各位TX自己评判了。
     这是中间报告篇,会有终结篇的。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14-6-4 23:56
广告招租!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14-6-4 23:59
我一直都用开此公司,昨晚先出左保险!因为保险本月6号24时就到期,唔讲都明白啦!
作者: 风起云不涌    时间: 2014-6-5 00:00
靓位待沽
作者: 车飚    时间: 2014-6-5 00:04
排队
作者: oldnew    时间: 2014-6-5 00:05
火贴留名,尼D甘扑街既保险公司,睇下距下场点样
作者: 红裙    时间: 2014-6-5 01:20
楼主,貌似你们一直单线与业务员联系,这里面是否有问题?你们是否与平安管理人员核实过?按理说这种高额赔付应该可以直接找审批层面的人谈的(只是猜测,虽然出险无数次,我自己从来没有处理过保险理赔)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07:07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4-6-5 01:20 发表
楼主,貌似你们一直单线与业务员联系,这里面是否有问题?你们是否与平安管理人员核实过?按理说这种高额赔付应该可以直接找审批层面的人谈的(只是猜测,虽然出险无数次,我自己从来没有处理过保险理赔)

纠正红裙TX的说法:不是平安保险,而是太平洋保险(广州分公司)!!!。
5月9号发的贴(初始篇)里有说到,开始一直单线与一个理赔业务员联系,(后查到其姓名与工号),其拒绝提供领导姓名电话资料以及拒绝在保险公司会面协商,后来了解到,太平洋的内部管理是纵容此类行为。你的按理说是理想化的,遇上此等无赖保险就不能按理了,连领导名字都不告诉你,你找哪个管理层面的谈?只说回去跟领导汇报,你吹啊?
实际上,后来一热心朋友帮我找到了太平洋广东省公司的两个高层希望将此事简单处理,,但是太平洋内部管理有极大的问题啊,,,,我等待高层的答复时,太平洋广州分公司已经把《拒赔通知书》送达了----随便就被我发现几个问题,失去公文严肃性的《拒赔通知书》
我相反,驾龄超网内大部分TX,却从未出险索赔过,只在08年在深圳被追尾,由对方保险赔偿,当时处理很顺利。
作者: 南佬    时间: 2014-6-5 07:17
留个记号
作者: cahe    时间: 2014-6-5 07:29
火贴留名
作者: KWONG    时间: 2014-6-5 07:59
广告位招租
作者: 暴风骤雨    时间: 2014-6-5 08:26
支持楼主揭露黑幕,我试过一次被撞,维修了1000多元。保险公司都一分钱没有赔。我至今不知道保险保什么,只是交钱。
作者: cocu2000    时间: 2014-6-5 08:48
我以为平安衰者,原来太平洋都咁差,一直用开中保,仲谂住转太平洋,宜家LZ咁嘅经历,都是唔好转啦
作者: 大象    时间: 2014-6-5 08:52
火贴留位
作者: czsky    时间: 2014-6-5 09:13
睇落太平洋真系好随便,内部控制太乱了。我一直都用平安的。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4-6-5 09:30
继续关注
作者: elvis    时间: 2014-6-5 10:14
一边用平安 一边用太平洋    太平洋用了 6年,就理赔过一次,莫名其妙的车顶挂花。
不过太平洋现在就买 第三者和 交强。。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14-6-5 10:53
行内人话我知,太平洋近年来理赔收窄了,一般修理厂是不敢接车的,只有部分4s可以!一副漆定损两百几,问你死未?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10:59
原帖由 czsky 于 2014-6-5 09:13 发表
睇落太平洋真系好随便,内部控制太乱了。我一直都用平安的。

   太平洋内部管理如何乱-----到时我终结篇爆料出来,你恐怕会唏嘘,”唔声唔声,吓你一惊“        先简单几字:太平洋大部分工作都是外包,所以你可以想象能够发生什么.就为了查证某个理赔员的真假,我打95500,报上车牌号案件号,说是20分钟后理赔员会联系我。  结果我电话打了几十次,每次都说已交给后台处理,已交给理赔部处理,我是佛都有火了,毫不夸张的-----31个小时后才给我答复。
我现在明白了,我车刚拖回广州去到天源路的4S店,一听是太平洋的,马上摇头,拒绝了我这个VIP,我还问是否某个定损员问题,4S店说不是某人问题,而是内部管理混乱太多问题,所以涉及到太平洋,再大生意都不敢接,接了更得罪客户。现在去此4S谈到这事,人家说:是吧?所以我们不敢接。  后来联系东圃的4S店,也说不敢接,除非我自己摆平太平洋。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4-6-5 11:08
等看结局篇。。。。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11:11
原帖由 elvis 于 2014-6-5 10:14 发表
一边用平安 一边用太平洋    太平洋用了 6年,就理赔过一次,莫名其妙的车顶挂花。
不过太平洋现在就买 第三者和 交强。。

希望你好运(不要误会,绝对没恶意),有一车主类似你,太平洋买的交强险,中保买的商业险,在珠海出了事故,结果就交强险份内的2千元,太平洋广东公司都要车主起诉到珠海市法院。无他,保险公司常年备有法律顾问,处于强势的支配地位,法人代表又不需要亲自出庭,所以诉讼几乎是没有成本的,而普通投保人处于弱势,有几个人会为了1万几千上法庭这么麻烦啊?
作者: robert_fan    时间: 2014-6-5 11:12
好明显,从一开始,保险公司就将事故双方都设定为骗保的车主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11:13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4-6-5 11:08 发表
等看结局篇。。。。

结局篇可能要等比较长的时间,如果走司法程序有可能拖的时间比较长。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11:31
原帖由 robert_fan 于 2014-6-5 11:12 发表
好明显,从一开始,保险公司就将事故双方都设定为骗保的车主

所以那天我当场发火了,MD, 若果上到法律层面,你这是诬告,现在没到法律层面,你就是侮辱我,NTMD,你尽管查查,这台车落地什么时候索赔过一分钱?我每个月交X钱的个人所得税,我会为了那3万块钱骗保?30万也不值得我骗,300万可能我会考虑一下。X得他狗血淋头。
一开始就将双方设定为骗保-----对,但以中国法律“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我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倒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我甚至建议保险去交警、路政,,,,取证,甚至教他们如何取证,最后还是没做(做不成?),最后弄来这么一张《拒赔通知》,什么司法鉴定中心都不说,如果说,我连所谓的司法鉴定中心一起都告上。
作者: robert_fan    时间: 2014-6-5 11:58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5 11:31 发表

所以那天我当场发火了,MD, 若果上到法律层面,你这是诬告,现在没到法律层面,你就是侮辱我,NTMD,你尽管查查,这台车落地什么时候索赔过一分钱?我每个月交X钱的个人所得税,我会为了那3万块钱骗保?30万也不值 ...

其实,太平洋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必然的。主要的原因还是公司的核保风险控制工作没做好。现在很普遍的情况:车主在保单到期前一个月,如果没有出过险,都会有出一次险去免费修车的冲动。不要说我们车主素质低,我也是这个月“被”教会的。这个月不断打电话叫我续保的各大保险公司业务员就是我的老师。保险公司这个理赔制度不断被人钻空子,但是又没有堵住漏洞的办法,只能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凡是来理赔的,都当是骗子审一次。只要有嫌疑的,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14-6-5 12:09
今就应该系拉!原来系太保的高层基本都转晒过去中保!!
作者: elvis    时间: 2014-6-5 12:22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5 11:11 发表

希望你好运(不要误会,绝对没恶意),有一车主类似你,太平洋买的交强险,中保买的商业险,在珠海出了事故,结果就交强险份内的2千元,太平洋广东公司都要车主起诉到珠海市法院。无他,保险公司常年备有法律顾问, ...


我是两部车了。。   我都没那么得闲把一份保单分拆开了买。。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12:35
原帖由 robert_fan 于 2014-6-5 11:58 发表

其实,太平洋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必然的。主要的原因还是公司的核保风险控制工作没做好。现在很普遍的情况:车主在保单到期前一个月,如果没有出过险,都会有出一次险去免费修车的冲动。不要说我们车主素质低,我 ...

是,所以该卡的没卡住,不该卡的却卡了,反而得罪了我这样的良民以及几千上万个车主。像我这单,真不知怎么说所谓的理赔员人头猪脑了。。
我自己买的是平安,以前买全保的,一分钱没索赔过,车也确实没什么事,就懒得到期前出一次险,买车损觉得亏了,所以这三年都只买第三者和盗抢。真有个什么磕磕碰碰,想着自掏腰包几百元搞定。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12:39
原帖由 生少爷 于 2014-6-5 12:09 发表
今就应该系拉!原来系太保的高层基本都转晒过去中保!!

如果系真,都好正常,优胜略汰,人往高处走,局内人更清楚内情,虽然我也不敢断定中保就好过太保。
作者: 风间猫    时间: 2014-6-5 14:39
哇,原来太平洋烂成咁,我仲一直买佢。明年一定要转过第间咯。
作者: jeman    时间: 2014-6-5 14:54
又是这么无赖的保险,事已至此,还是通过法院起诉这无赖的保险吧,当然最好的原告是全责方。

09年,为我细佬的车损,与MIN AN保险打过一场官司,当然是我赢了,法院支持我的绝大部分主张,保险不仅全额赔付,还支持其他相关费用(法庭上还诸多理由),包括堂费;这过程的经验之谈,晚上上来跟你说说。
作者: 峻仔    时间: 2014-6-5 14:58
睇来太平洋买唔过嘞,新车返来到而家4年了,一直都是太平洋,要转了。。。。
作者: 江南宝来    时间: 2014-6-5 16:05
我买的是人保,现在也可能面临和楼主差不多。不同的是我追尾别人,被追的车没事,不用维修不用理赔,我的维修费过万。发生地就在本市高速公路,交警认定我全责(交警没到现场,只看我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当时也马上报交警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有派员在高速路出口看我的车况,并拍照和笔录。从报案到指定4S店维修,保险公司都没异议,到赔付时就一直拖着,已差不多一个月了。

[ 本帖最后由 江南宝来 于 2014-6-5 16:06 编辑 ]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4-6-5 20:00
从呢个个案带出中保,太平洋和平安三大保险公司似乎都不靠谱,超过万元的赔付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赶脚还不如在网内好多人喷的小公司……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4-6-5 20:53
今晚看羊晚的B5版有篇讲米国车祸后的文章,建议楼主也看看,很有意思。。。。。
作者: 笑风    时间: 2014-6-5 21:13
等待完结篇,,期待完美结果!
作者: 无所事事    时间: 2014-6-5 21:15
一个核心问题, 对方的车的保险公司拒赔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方的车辆撞你,有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你直接问对方车主罗钱维修就系啦!    至于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拒赔,你又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与你没有关系吧!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1:46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5 14:54 发表
又是这么无赖的保险,事已至此,还是通过法院起诉这无赖的保险吧,当然最好的原告是全责方。

09年,为我细佬的车损,与MIN AN保险打过一场官司,当然是我赢了,法院支持我的绝大部分主张,保险不仅全额赔付,还支 ...

真系要请教了,车迷通联系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1:53
原帖由 江南宝来 于 2014-6-5 16:05 发表
我买的是人保,现在也可能面临和楼主差不多。不同的是我追尾别人,被追的车没事,不用维修不用理赔,我的维修费过万。发生地就在本市高速公路,交警认定我全责(交警没到现场,只看我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当时也马上 ...

真是很相似了,不过你的情况,保险迟早会赔吧,现在估计是被追的不理赔,你的保险有这个借口,能拖就拖。多追几次吧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1:54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6-5 20:00 发表
从呢个个案带出中保,太平洋和平安三大保险公司似乎都不靠谱,超过万元的赔付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赶脚还不如在网内好多人喷的小公司……

我也说过,没有最无赖,只有更无赖。
作者: 港哥仔    时间: 2014-6-5 21:55
真折腾!!
可不可以报媒体曝光距?或者这样省点事呢!!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2:08
原帖由 无所事事 于 2014-6-5 21:15 发表
一个核心问题, 对方的车的保险公司拒赔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方的车辆撞你,有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你直接问对方车主罗钱维修就系啦!    至于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拒赔,你又不是保险单的被 ...

你的理解正确,确实,我不是投保人,按理说不能追究保险公司,可是,,,你没详细看我初始篇的内容。-----事故发生后,虽然开始时大家有过短暂争吵,不过吵完后还是握手言和了,当时对他提出的第一要求就是马上租台车把我车上两乘客送到几百公里外的目的地,第二天早上10点前一定要赶到,租金我付,他马上答应,很快就CALL到一台私家车来到现场(而且是叫了两个司机开一部车),而且无论如何都不收租车钱。须知三更半夜,高速公路荒郊野岭的,就凭这点,觉得他为人很不错,换第二个,反正我全责,保险赔钱,我就是不帮你租车,或者收你几千一万的租车钱,你告我啊?
没文化,口才不好,但为人真的不错,看保险公司欺负他,我实在看不下去。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2:17
原帖由 无所事事 于 2014-6-5 21:15 发表
一个核心问题, 对方的车的保险公司拒赔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方的车辆撞你,有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你直接问对方车主罗钱维修就系啦!    至于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拒赔,你又不是保险单的被 ...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只是付钱拿钱那么简单,将心比心,你让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对方车主也口口声声保证,无论如何会把钱付给我,甚至几次说先付给我,反过来看保险公司理赔员那副嘴脸,我是一句话:你要钱,不是这么要法,你如果扮可怜,想让我们施舍,我可以考虑,但你现在是侮辱我,说我骗保,这样靠吓,靠蛮,我不吃这套,我就算自己倒贴钱都要帮车主办妥。
我要的不是车主私人掏腰包,我要的是保险公司赔车主,车主把钱再转给我,虽然都是钱,性质两回事。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2:20
原帖由 港哥仔 于 2014-6-5 21:55 发表
真折腾!!
可不可以报媒体曝光距?或者这样省点事呢!!

这个不是不可以,但是媒体往往也担心负法律责任,往往只以“某保险公司”一语带过,毕竟担心保险公司说:法院没判决前,你们这样报道是诽谤,,,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5 22:31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4-6-5 20:53 发表
今晚看羊晚的B5版有篇讲米国车祸后的文章,建议楼主也看看,很有意思。。。。。

这个就免了,我们是有XXX特色的国家,拿来对比,心会凉的
明显的例子就拿取款机来说,如果取款机多吐几张钞票你够胆拿,判你个10年8年,但是去年是英国还是香港的HSBC,多吐钞票,银行说:是我们的错,不能追究。
作者: 白面    时间: 2014-6-5 23:30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5 22:17 发表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只是付钱拿钱那么简单,将心比心,你让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对方车主也口口声声保证,无论如何会把钱付给我,甚至几次说先付给我,反过来看保险公司理赔员那副嘴脸,我是一句话:你要钱,不是 ...

非常认同
楼主是值得交的朋友
作者: jeman    时间: 2014-6-6 10:48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几个关键情况证据一定要明确和落实:

1、        高速公路事故无需保险公司勘测现场,除非交警邀请。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无权单独勘测现场; 这点在庭上唇枪舌剑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被告保险即刻无言以对。
初期保险公司对事故有怀疑,用威胁口气说去勘测现场;交警对此嗤之以鼻,就算唔讲权限,而没交警参与,现场在哪他们都唔知;交警回应是可以查阅他们现场的拍照。

2、        全责方的有否强制险、车损险、不计免赔
我细佬这单案中,为避免赔付更多,保险公司就竟然无赖地用绝对免赔率说事。

3、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对于事故的认定,法院是只认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此“事故认定书”明确认定我细佬是负全责。

判决书上有此段:“《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后作为的认定结论,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该结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被告在庭审中确认其在出险十分钟已接到原告的报案,其单方否认该事故认定结论而认为事故原因不明、据此要求按照保险条款实行免赔率,属主观臆测,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楼主说的“司法鉴定中心(未标明哪家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为此“相反证据”,还请法律人士鉴别。
还有,记得好像律师朋友说过,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更改期限的,好像说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任何更改或异议都要在此期限内,超过此期限,其他与之相反证据都无效,法院不予采纳的。

4、“车损价格鉴定报告、鉴定表”
同样,物价部门认可的“车辆价格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车损价格鉴定表”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也是只认可其出具的“车损价格鉴定表”,而不是认可保险公司信口开河的价格。

至于“车辆价格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车损价格鉴定表”,其价格是依据4S店的价格作为参考的。


用我朋友通俗的话说,就是法院不认可双方之口说凭证,只认可交警和物价部门盖的带有“五角星”的印章;可悲的是保险公司竟然还在为此与我们争辩:1、是责任问题;2、是赔付金额问题。

最后保险不仅赔付了“车损价格鉴定表”上的金额,当然还包括拯救费和清场费,而近两千元的“车损价格鉴定报告、鉴定表”鉴定费也要赔付;

话说回来,若一开始保险爽快与修理厂达成协议,远没有后来支付得那么多。

现在回顾这件事, 总结起来,关键是找个好师爷,出谋划策点子多,而且人脉关系广,此外还需请一个好律师;
此场官司,我既是大佬、师爷,又是受托人(细佬一个星期后就飞回南美了),已为收集资料、证据跑掉了不少脚毛,还为不太熟悉的诉状及流程而烦恼,所以我这位律师朋友确实帮到我很大忙。
作者: robert_fan    时间: 2014-6-6 10:56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6 10:48 发表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

可以作为经典案例了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4-6-6 11:39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5 22:31 发表

这个就免了,我们是有XXX特色的国家,拿来对比,心会凉的
明显的例子就拿取款机来说,如果取款机多吐几张钞票你够胆拿,判你个10年8年,但是去年是英国还是香港的HSBC,多吐钞票,银行说:是我们的错,不能追究。

其实叫你看下,是想话,对于保险公司,肯定是以其利益为最大化的,天下乌鸦一样黑,只不过有些黑在明里,有些黑在内里,相反,车主之间,其实还是能彼此理解的,走法律途径就是了,人地资本主义的保险发展了成二百年了,天朝的才几多年,大把学费交哦。。。。。你的案例,确实对方车主保险拒赔,同你无咩大关系的,其实我觉得天朝的各家保险各自为政,彼此不去走程序沟通,反而恶性竞争,倒是对车主最大的漠视,搞到要车主来完成这些法律程序,尼度保监会有责任不足的问题,当然,都是题外话了
作者: cao8881    时间: 2014-6-6 12:20
不单单是保监会,其他任何一个部门都是这个鸟样,它们是用来控制你,搜刮你的! 不知道我朋友追宝马的赔付会怎样处理!
作者: 三月刀    时间: 2014-6-6 14:33
我在平安出了几次险,都几顺利下。当然都是不超过2000文的。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7 00:22
原帖由 白面 于 2014-6-5 23:30 发表

非常认同
楼主是值得交的朋友

受伤的车型和你是同一款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7 00:34
原帖由 三月刀 于 2014-6-6 14:33 发表
我在平安出了几次险,都几顺利下。当然都是不超过2000文的。

小问题所有保险公司出险都应该是顺利的(不完全是因为赔你的金额小,保险公司不在乎的问题,而是有内里乾坤,搞起来对那些理赔员得不偿失),我自己一向都是买平安的,因为从未索赔过(够良民吧?),口碑不敢妄下断论,但据我所知,平安在几家里边对于2K以下的小CASE,相对其他保险,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反而是大CASE处理比较爽快。
撞我的车主不知车技问题还是运气比较邪,12月份撞了我,今年2,3月时开天籁在番禺的广珠高速撞上护栏,断了两根肋骨,天籁买的是平安,据他说赔得很细,也很及时,还去医院慰问,很满意平安的服务,恰巧住院时,太平洋的也去医院找他调查我这单案子,几句不合,被此车主赶走了。   如果撞断肋骨这单他也是买太平洋的话,估计太平洋更怀疑此人专门出事故骗保的-----三个月内出两单大事故。
作者: 马拉牛    时间: 2014-6-7 09:21
讲来讲先人地怀疑你有问题,是甘理直气壮直接起诉啦。左搞右搞身有屎。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7 10:11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6 10:48 发表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

读完JEMAN TX的回帖,大有裨益啊!非常感谢!!!
确实需要拜托你花点时间码文字,将详细过程和文书发上来,作为我迟下来提起民事诉讼的参考,或者作为TX们的经典案例参考,如果网内公开不方便,发我车迷通吧。
回帖中的提及的几个关键点,晚点我再一一作复。
作者: cao8881    时间: 2014-6-7 11:31
持续关注进展,希望不要泄气,继续穷追猛打!
作者: 韦笑    时间: 2014-6-7 12:53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6 10:48 发表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7 15:29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6 10:48 发表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


再次感谢JEMAN TX, 在此对几个关键点答

1、        高速公路事故无需保险公司勘测现场,除非交警邀请。
       这个没问题,相信保险公司不会纠缠这点,事实上,责任方车主也算可以了,陪保险公司去了交警查阅案卷和COPY现场照片,实际上,事故发生后,和责任方车主谈妥,如果我车还能动,就私了,所以我将车向左前移动了几米,确实不能动,也退不了车,所以交警所拍的相片是我移动后的现场,也就是我车右方有辆大货车,但是相片没显示接触一起,而我车的损害部分在左后,更对不上痕迹,况且我现在也找到没移动现场的照片,虽然模糊,还是依稀可鉴。就算他们拿交警拍的相片也说明不了问题。
交警到达后,我们双方都被即刻带离现场,更别提保险来勘测现场了,事故车交给交警勘测鉴定。

2 全责方的有否强制险、车损险、不计免赔-------全责方买足了强制险、车损险23万,商业第三者50万,以及相应的不计免赔。不担心抵赖。

3、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这个很重要,我再次确认,是《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通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依法作出的行政文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解决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证据问 题,也即只是划分责任,却不属于证据。而2004年以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去除了“责任"二字,但意义完全不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 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 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即由行政文书变成了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提起诉讼的证据,还可以作为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有些回帖的TX有误,认为认定书只是划分责任用的。

  
正如你的判决书所述:“《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后作为的认定结论,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该结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而所谓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并非建立在现场勘查、实物痕迹鉴定的基础上,并且是在双方的物证都已消失(太平洋保险自己定损并让4S店修理,可理解为主动毁灭痕迹),完全是在故意毁灭痕迹后单方的主观推论和臆测,没有事实根据。

最直接的相反佐证,就是定损前我善意地提醒了把我车上沾的油漆痕迹与对方车牌油漆痕迹拿去化验,或者把两车吊一起,这才是对比痕迹,或者查看沿途高速的收费站、监控摄像,看看我车是否一路完好无损,为这点我还请教了artylee TX, 这些事情保险公司都没做(知难而退?故意不做?)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更改期限的,应该是发出后十天吧?

4、“车损价格鉴定报告、鉴定表”-----这个我不需要了,手头是太平洋的定损单,也就是他们批核的修理价钱,4S店也是看菜吃饭,所以至今我车上某几个部位还贴着太平洋定损的标签却没有更换修理,4S店说是太平洋的定损员原来同意更换,所以贴上标签,但报上太平洋公司不批,所以不能帮我更换。为了简化程序,这个不打算索赔了。

正在慢慢准备资料,起草着起诉状,还请多多赐教。
作者: 越秀山寨    时间: 2014-6-7 15:51
标题: 回复 53楼 的帖子
讲开又讲,朋友在粤宝买的驻店平安又真系可以,从一幅喷漆到2万几的追尾都顺利搞掂。
作者: jeman    时间: 2014-6-8 15:02
其实买保险,就是要保险公司代自己受过(金钱上);既然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判定了双方责任,全责方保险就该为全责方车主受过;但可悲的是拒赔此类事情还真不少,不少保险公司就是通过找茬方式来耍无赖(我将在另贴说说保险的无赖和赔付的潜规则)。

楼主,事已至此,并无他途了,只能走民事诉讼这条路。建议追尾你的全责车主作为原告方,你为辅助;若全责方车主不配合,你只能是将全责方车主及对方保险作为被告了,你记着那几点就是。

在庭审中,能让对方败诉的关键证据是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至于你说的所谓“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而且还是“非建立在现场勘查、实物痕迹鉴定的基础上,并且是在双方的物证都已消失(太平洋保险自己定损并让4S店修理,可理解为主动毁灭痕迹),完全是在故意毁灭痕迹后单方的主观推论和臆测,没有事实根据”;——我个人认为法院不会采取此所谓“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的,就凭你上述理由,已经可以推翻其所谓的非科学的“证据”;

不过,要想让对方连翻身机会都冇,你也要取得另外两项证据:

1、“故意毁灭痕迹”证据;
是谁让4S店动工修复你的、以及对方的车;站在修理厂、4S店角度,他们不可能在未落实保险明确赔付情况下,擅自修复你们的车,修理厂、4S店肯定得到保险的答复(书面),这将是一项关键证据;

2、你说到的出入口以及沿途监控也是关键证据;
        09年我细佬那单案中,我上面也说初期保险怀疑是我们造“假案”(我感觉他们虽然极力回避这两个敏感字眼,另贴详说),我大声抗议,并说你们可以查出入口以及沿途监控,他们这才绕开这个问题;当我们到交警队去拷贝现场资料时,就是上述文中的“交警对此嗤之以鼻,就算唔讲权限,而没交警参与,现场在哪他们都唔知”,更何况“现场”已经灭失了!
为保险起见,建议你们一起找找交警领导,将保险耍无赖情况说说,获得交警部门的同情和大力支持将会事半功倍;甚至沿途出入口以及沿途监控都能拿到,这样保险公司败诉将是板上钉钉了。

若你们找不到适合的好律师,可以介绍我那个律师朋友帮你们,他的事务所是经常打车险官司的。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8 20:09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8 15:02 发表
其实买保险,就是要保险公司代自己受过(金钱上);既然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判定了双方责任,全责方保险就该为全责方车主受过;但可悲的是拒赔此类事情还真不少,不少保险公司就是通过找茬方式来耍无 ...

再次感谢JEMAN TX的热情和详细指点。

请尽快开贴说说保险的无赖和赔付的潜规则,当然到我整个案件完结后,我也会令开贴将我这次了解到的保险赔付或者拒赔黑幕曝光出来。

我原来也跟对方说明,希望他做原告方,而且最好在事故发生地管辖的惠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对方文化水平所限,而且口才不好,始终害怕上法院,前两天电话沟通后,对方希望我将他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院。
今天已经大致完成了起诉状的一半,慢慢修改着,同时收集着和查找着必要的资料,(网内有TX说得很轻松、很简单,去法院门口填张表就搞定,试试看,那时法院比天河城旺了)

因为手头拿着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扣车七天、做了现场勘测和痕迹鉴定后才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是底气最足的证据,现场当班交警是副大队长,出具认定书前看他还专门请示了大队长。所以考虑到此类公务系统的内部情况,此份《事故认定书》是不可能被推翻的-----试想想,一个副大队长,下面还有多少小兵瞄着他的位置,扣事故车七天后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居然被推翻,这难道不是重大工作失误吗?现在风头火势,副大队长的位置不保了,而且想推翻也过了法定时限了。

    所谓“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也不担心,原因回帖已经说过了,“非建立在现场勘查、实物痕迹鉴定的基础上,并且是在双方的物证都已消失,完全是在故意毁灭痕迹后单方的主观推论和臆测,没有事实根据”;-----注意,我说的是“故意毁灭”,这个故意,既然是太平洋自己定损并同意4S修理,当然理解为是太平洋故意毁灭证据,为有利于自己的主观臆测、推论创造条件。我还会同时提请法院,公布此所谓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 如真存在此司法鉴定中心,我会另行追究此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律责任。同时,被告太平洋保险未通知并征得投保人同意采用此鉴定中心,属单方行为,提请法院判令无效。
还有就是那份《拒赔告知函》,包括了几组长长串保单号码、立案号码数字也不过300来字,却被我第一眼就发现了几个问题,失去了《告知函》的严肃性甚至有效性(我的车牌号码都打错了),在如此重要的文件上犯如此低级错误,证明了太平洋人员的素质低下以及对工作的不负责,也请法院判令无效。

关于“故意毁灭痕迹”证据:已经和4S店沟通,4S店答应需要的时候,会配合我。而且我觉得无需4S店的书面证明,单凭修车完毕后太平洋开出的《事故车复查报告》《废件回收单》就足够证明了,《事故车复查报告》上居然有太平洋工作人员手书的“第三者险”赔付字样,够搞笑吧?

出入口及沿途监控的关键证据-------依“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是太平洋自己去收集,因为是太平洋怀疑我车是发生了其他交通事故,那当然由他们取得我发生事故的证据。而我则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足以证明了我的车是在此次事故追尾才造成的损坏。另外我昨天也从车上乘客(亲戚)处拿到了发生事故后的现场相片,虽然是手机照的质量比较差,好在像素比较大,居然有1M多,完全可以打印交给法庭做证据
    听车主说:4月份时对方车主带着保险公司理赔员到交警队去拷贝现场资料时,保也险公司提了每次都重复的愚蠢问题-----这样矮的车能够撞到这么高的地方吗?(其实锐志车头车牌位置大概50CM高,我车油箱盖大约80CM高,锐志车轮撞上树木后失控弹起再撞或者砸我车,奇怪吗?)交警答复:交通意外我们见得不少,这一点不奇怪,要不你们来查?  要考的资料他们也考了,交警的资料无助于保险公司的主张。所以我认为我没必要找交警了(说实话,交警面前我们是弱势全体)

     如果到时需要你那边律师帮忙,我一定会联系你。这些天家里小孩快要考试,所以先不把精力放在这场无聊的纠纷上。
作者: 又一日    时间: 2014-6-8 23:23
我上年买的就是太平洋,上个月前杠撞爆、刮花要换件,如果要换原厂件按定损价不够钱修,要自己补两百几价差,真tmd坑爹。
作者: 麦碁    时间: 2014-6-9 00:24
认真睇完,增长了见识,持续关注进展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9 08:07
原帖由 又一日 于 2014-6-8 23:23 发表
我上年买的就是太平洋,上个月前杠撞爆、刮花要换件,如果要换原厂件按定损价不够钱修,要自己补两百几价差,真tmd坑爹。

这就是我去的第一家4s店说的太平洋问题其中的一点----定损价格低,以普通修理厂的工时、副厂件的价格定价,需知道副厂件价格有时只是原厂件的四分一,三分一,怎么做?多出部分让车主自己埋单?那4S就每天陷入这样的纠纷。
按理说,你这种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也包赢(JEMAN TX的回帖有说到),可是有几个车主会为这一两百去诉讼呢?这样太平洋一年省下不少,利润的重要来源。这种情况,除了骂无赖,你还真没办法。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4-6-9 10:20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9 08:07 发表

这就是我去的第一家4s店说的太平洋问题其中的一点----定损价格低,以普通修理厂的工时、副厂件的价格定价,需知道副厂件价格有时只是原厂件的四分一,三分一,怎么做?多出部分让车主自己埋单?那4S就每天陷入这样 ...

试过类似情况的车主在下一年度通常不会再买太平洋的了,最终玩死(太平洋)自己.
作者: 海@记    时间: 2014-6-9 20:41
现在随便找个修理厂问问就知道,90%不愿意接太平洋的事故车。
既然太平洋现在出了拒赔通知书,起诉是在所难免了,不过就凭你手上的资料,你已经赢了,法院一般支持车主方(有证据证明骗保除外)。起诉保险公司还是比较简单的。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0 00:13
原帖由 海@记 于 2014-6-9 20:41 发表
现在随便找个修理厂问问就知道,90%不愿意接太平洋的事故车。
既然太平洋现在出了拒赔通知书,起诉是在所难免了,不过就凭你手上的资料,你已经赢了,法院一般支持车主方(有证据证明骗保除外)。起诉保险公司还是比 ...

不是吧?90%的修理厂不愿接太平洋的事故车?比率这么高啊?普通修理厂应该还是接的吧?4S店可能很多不愿意接,因为太平洋定损按普通修理厂的价钱定,4S没钱赚,还要亏,要么就很多时候拿副厂件充原厂件才能做。其实如果太平洋定损价钱不到位的话,也是可以起诉的,但问题动不动就起诉,有几个车主有这样的耐心?
今晚接到对方车主电话,说如果这几天保险公司不来联系,过几天在惠州那边由他们来起诉保险公司,问我意思如何?-----还用问吗?我一开始就是这个意思的,那样我就省事了。而我怀疑保险公司的《拒付告知函》是故意将我车牌号打错一个字母,给自己一条退路。
作者: 大利熊猫    时间: 2014-6-10 10:14
学习了~~~~~~~~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0 18:28
先报告对此关心的TX: 我本人已经没有诉讼成功的希望了!!! 改日另外再开帖报告
作者: 越秀山寨    时间: 2014-6-10 18:38
转到之家、X卡,这个太平洋就彻底臭了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0 22:07
原帖由 越秀山寨 于 2014-6-10 18:38 发表
转到之家、X卡,这个太平洋就彻底臭了

我在,,之家、X卡没注册,这么注册进去就喷,,,,你明的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0 22:33
In Germany, they first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but by that time,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up.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Martin Niemoller牧师发人深省的短诗做为本贴(中篇)的终结。也作为下一篇的起始。
原谅我吧!网内所有关心此贴的TX!没给各位TX带来更刺激的情节。    原谅我吧!某些类似TPY 保险的探子或是谩骂本人得不到赔偿要勒索、身有屎之类TX,原谅本人的弱智和粗鲁无礼,不知如何复贴,只是一笑了之。
不管怎样,感谢所有TX的关心,更感谢JEMAN TX 的详尽指导,坚定了我走法律诉讼的念头。网内需要更多象JEMAN TX或者我这样(对不起!又将自己高大化了)认准了理就一定要坚持下去的TX.......
改日有空再开新帖详解。也期待JEMAN TX开贴讲授较劲维权的经验。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14-6-10 22:41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10 00:13 发表

不是吧?90%的修理厂不愿接太平洋的事故车?比率这么高啊?普通修理厂应该还是接的吧?4S店可能很多不愿意接,因为太平洋定损按普通修理厂的价钱定,4S没钱赚,还要亏,要么就很多时候拿副厂件充原厂件才能做。其实 ...

4s部分反而会接,修理厂基本唔接!
作者: Nano    时间: 2014-6-11 02:54
在国内出险都要保险公司看现场,以至于到了国外的我一直还不适应。刚来欧洲荷兰租车,一不小心刮到路边石头,又是拍照又是到处打电话,最终别人都好奇怪。正确做法的是,什么都不用管,还车的时候告诉租车公司就行,无需任何证据。
后来自己买了车,太太不小心撞倒骑自行车小孩,人没事,自行车有点问题,我的车前保险杠有挂花。警察到场,看了看,叫了一辆大拖车把自行车拖走(这个...无语...)以及把小孩子送回家,然后记录了一些东西,以及查看了驾照就走了,没有要太太签名,也没留下任何资料。 接下来保险公司主动就联系我们,告诉我们直接去预约修车就可以了;然后小孩子那边保险公司会全权处理,不需要我做任何事情。也就是全程下来,我只需要预约修车,其它一律不需要管。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4-6-11 08:23
原帖由 Nano 于 2014-6-11 02:54 发表
在国内出险都要保险公司看现场,以至于到了国外的我一直还不适应。刚来欧洲荷兰租车,一不小心刮到路边石头,又是拍照又是到处打电话,最终别人都好奇怪。正确做法的是,什么都不用管,还车的时候告诉租车公司就行,无 ...

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
作者: elvis    时间: 2014-6-11 09:44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10 18:28 发表
先报告对此关心的TX: 我本人已经没有诉讼成功的希望了!!! 改日另外再开帖报告


  这。。。有时间再写,先忙家里的事情。。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4-6-11 15:19
关注ing
作者: lam_109    时间: 2014-6-11 20:04
点解甘大转变?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1 21:14
原帖由 lam_109 于 2014-6-11 20:04 发表
点解甘大转变?

敬请关注迟下来的“最新进展”篇,大概下周内发表,这几天忙,无时间码字。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1 21:37
疏忽了简单交代几句:开始我就想极力说服对方车主做原告,对方各方面原因,犹犹豫豫,上周沟通时,他希望我做原告,把他和保险公司当成被告告上法庭,我是毫无疑问会赢的,唯一担心是就算我赢了(法院判我赢两个被告),如果没分清具体责任或者让两被告自行协商,那还得他自己多诉讼一次,他有没这胆量和耐心在?
这下好了,保险把对方车主真的惹毛了-----对方车主主动告诉我,他准备自己做原告,在惠州那边起诉!!!这样就变成了我没机会赢得诉讼了。诉讼状我已经帮他写好。
请关注后续!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14-6-12 00:48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6-11 21:37 发表
疏忽了简单交代几句:开始我就想极力说服对方车主做原告,对方各方面原因,犹犹豫豫,上周沟通时,他希望我做原告,把他和保险公司当成被告告上法庭,我是毫无疑问会赢的,唯一担心是就算我赢了(法院判我赢两个被告 ...

估计住了院,平安同太平洋对比实在太明显了!估唔到太平洋甘烂,当初仲建议你买!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2 11:30
标题: 回复 81楼 的帖子
唉,咪搞我了!咁多年我都用开平安,无索赔过,唔知佢好坏,只试过一次CALL佢免费搭电,20几分钟来到。
而且也只有平安可以达到我投保要求,太平洋勉强达到,但赔额太低,即刻否决(比如盗抢,平安可以帮我赔到15W,太平洋赔8W几)。
作者: cao8881    时间: 2014-6-12 13:19
买车险时朋友劝,没有买太保,买平安,现在说人保比较好一点?追尾宝马2W十4千赔款平安已经批了下来,平安还算可以了!不知道人保咋样?
作者: 汽车博士    时间: 2014-6-12 15:49
我也出过事故,也是太平洋保险,等车修好了,他们也说我是骗保NND,怎么样都不赔,后来还是算了,自己出几千元搞好了 ,那次之后我们公司十几台车就换了XX保险公司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2 21:31
原帖由 汽车博士 于 2014-6-12 15:49 发表
我也出过事故,也是太平洋保险,等车修好了,他们也说我是骗保NND,怎么样都不赔,后来还是算了,自己出几千元搞好了 ,那次之后我们公司十几台车就换了XX保险公司

我X! 又一单太平洋的?!你也有不对的地方,自己没有骗保,而且是定损修理后再说你骗保的话,你怎样都应该坚持下去!几千元事小,被诬陷为骗保,怎么都忍得不下这口气?
作者: 阿庆    时间: 2014-6-12 23:54
如果LZ作为原告赢了的话,而赔偿额又在对方三者保额内,肯定是对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不可能出现被告双方协商的情况。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3 10:47
原帖由 阿庆 于 2014-6-12 23:54 发表
如果LZ作为原告赢了的话,而赔偿额又在对方三者保额内,肯定是对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不可能出现被告双方协商的情况。

这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理解,认为理所当然,也就是我们所的按道理说、常理,但法庭是按法理。根据手头证据,我赢的是两被告,两被告必须赔偿我,但两被告之间互相的责任、有否违反合同,不在本诉讼范围,需两被告另提诉讼。我们是判断是依理,法庭是依法。实际上,法官只看我的“事故认定书”,其他证据都懒得看,但如果对方车主做原告的话,法官会详细看我提供给对方车主的各种证据、资料,以此来判决。
   其实还有个问题:我问朋友(律师)在哪个地方(惠州或是广州)提起诉讼好,我朋友说去惠州好,在天河区诉的话,可能连立案的机会都没,天河区太多大案,象我这种3万元标的的纠纷,不值得花脑筋看材料,会找借口推掉。去惠州的话,一年吃不上“几口肉”,会认真对待,而且保险公司的律师很可能懒得去惠州应诉(跑不过来),那就直接缺席判决。
   我同事去年也要弄到法庭,我同事买的是太平洋,在番禺追尾一个柳州五菱,尾杠伤了点,对方去一个普通修理厂修理,(当然也叫了太平洋定损),最后埋单3千多,呵呵,确实过份,最后闹到番禺区法院。番禺区法院都懒得判,开庭前语言暗示:有事故认定书,而且五菱车按足保险公司程序修理,你们自己先庭外协商看能否和解,不行我们再判。结果协商20分钟,保险公司认输,按FP金额赔。(保险公司的律师去法庭路上就说了:我们肯定输),最后诉讼费搞笑,听同事说好像各出60元。
作者: 俺是村长    时间: 2014-6-13 15:26
太复杂了。。。同太平洋索赔过4万元,仲要系有人伤,治疗期2年,都没那么复杂。我当时的处置原则是:情况真实,材料真实,如实告知。。。后期理赔都好畅顺。一次递交资料,一次签收,二次搞掂。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6-13 18:45
原帖由 俺是村长 于 2014-6-13 15:26 发表
太复杂了。。。同太平洋索赔过4万元,仲要系有人伤,治疗期2年,都没那么复杂。我当时的处置原则是:情况真实,材料真实,如实告知。。。后期理赔都好畅顺。一次递交资料,一次签收,二次搞掂。
我也是情况真实,材料真实,如实告知,如果说没有如实告知的部分,就是车上还有一孕妇,第二天检查无大碍,为了尽快处理,向交警写了保证书,不再追究,现在的焦点是太平洋怀疑本人的车是第三方撞击造成,理由是50Cm高的小车头部不可能撞到我车80公分高的位置,除非是飞机,......怀疑归怀疑,不能定损,维修后-----故意毁灭痕迹后才来说事吧?
作者: acat    时间: 2014-6-16 17:23
人保也不行,之前我就中过招。那是2006年过年前,在珠江新城晚上11点多跟宝马撞,报警,交警过来判各负50%。宝马和我是同一时间报保险,对方不太清楚是什么公司。但对方保险的人在15分钟以内到现场,而我这边的人保是30分钟以后给我电话。电话里说:1、在那出事(报保险时就说了,还不知道?)2、警察有没有来?没来的话,你叫警察来 3、现在太晚了,也比较冷,我就不来了,你跟对方保险公司的人谈吧(他冷,我就不冷?)。
对方保险现场勘查完以后,马上叫拖车(免费)拖走宝马,还叫了部车送对方车主回去。而我还在要自己找拖车,再跟对方谈(对方根本就不跟我谈,因为我不可以代表保险公司),找车回家。
宝马车主告诉我她的车7天内修好(保险要赔5万多),而我的车则是在9个月以后修好(保险要赔2万多,就这2万多还是据理力争吵回来的,如是按照保险公司的价格,就9千不到)。为了修好车,我上保险公司不下几十次,最后是写了份材料直接发到人保集团董事会那里,才解决的。
作者: acat    时间: 2014-6-16 17:25
从此以后再也不买人保的保险,不管什么保险都不买,而且还会建议周围的人不要选择这家保险公司
作者: 爱慕    时间: 2014-7-10 02:16
自己体会:我从车落地到现在快8年了,一直买的是太平洋,全是2K以下的,平均一年出一次险,溜坡撞过,公交碰过,自己刮过,也追尾过,至今貌似还没啥问题。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7-10 04:25
原帖由 爱慕 于 2014-7-10 02:16 发表
自己体会:我从车落地到现在快8年了,一直买的是太平洋,全是2K以下的,平均一年出一次险,溜坡撞过,公交碰过,自己刮过,也追尾过,至今貌似还没啥问题。

这么旧的贴,又被你顶起来了。
你都说了,全是2K以下的CASE,这样的小CASE耍无赖从成本上来说划不来,不值得搞。怎么这么说?看我的终结篇吧。
这几天会出终结篇。
作者: 笑风    时间: 2014-7-10 08:08
原帖由 柯林 于 2014-7-10 04:25 发表

这么旧的贴,又被你顶起来了。
你都说了,全是2K以下的CASE,这样的小CASE耍无赖从成本上来说划不来,不值得搞。怎么这么说?看我的终结篇吧。
这几天会出终结篇。


期待终结篇!!!!
作者: 随便GZ    时间: 2014-7-10 08:28
原帖由 汽车博士 于 2014-6-12 15:49 发表
我也出过事故,也是太平洋保险,等车修好了,他们也说我是骗保NND,怎么样都不赔,后来还是算了,自己出几千元搞好了 ,那次之后我们公司十几台车就换了XX保险公司

这个说你骗保,你就算了,会不会在保险业有记录,你这车所有出险,保险公司都要考虑一下有没有骗保的问题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7-10 11:01
原帖由 笑风 于 2014-7-10 08:08 发表


期待终结篇!!!!

其实也没什么期待的,看过初始篇和中篇,都知道我SURE WIN啦!
出终结篇只是讲讲WIN的过程吧
正所谓的 NO ZUO NO DIE
作者: 劲仔    时间: 2014-7-10 11:33
我上个月也是,我自己台车正常行驶对方追尾。 对方粤B牌太平洋的。交警来了出了认定纸对方全责,当场问了太平洋定损员说我无责方直接去4S,出示认定纸,他们就会过来定损了,我觉得不错啊挺方便不用等保险员过来现场。 我把车开到4s,答复我就是2天可以搞好了,小问题,表面看就是后杠穿了个洞,内部暂时不知道。 2天后我问4S情况他告诉我4s说后杠必须换,还有内部防撞梁也要换。 但太平洋坚持要修。 他们在协商。再过了一天4s说太平洋坚持要维修,4s已经拆了杠给他们拿去第三方维修。 我无语了。。 再过了4天4s说后杠维修回来后不收货,因为客户一定不满意,最最最最后又拖了1天终于同意更换。 维修1天我我叫对方车主去先埋单,对方车主去到没多久就走了,原因是原来太平洋公司的定损员说那个定损单还未批出来。跟楼主差不多情况,就是说4s和太平洋沟通好该换还是该修,搞好车子太平洋就耍赖不出定损单。 但我这个情况当然就是没有那么大损失,简单很多。2000多块的事而已。责任方车主爱理不理的,我自己着急就找了对方定损员,他说公司拖了很久都不出,已经催促了。最后还是要拖了2天资料才搞起,对方过去拿齐资料埋了单。
对了,我一下忘记了,对方车主没有买第三者的,只是通过太平洋买了交强险。所以2千以外的部分和他自己的车他自负,所以他爱理不理。 气死我。
作者: hihi909090    时间: 2014-7-10 11:45
dff dff dff dff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4-7-10 11:52
原帖由 劲仔 于 2014-7-10 11:33 发表
我上个月也是,我自己台车正常行驶对方追尾。 对方粤B牌太平洋的。交警来了出了认定纸对方全责,当场问了太平洋定损员说我无责方直接去4S,出示认定纸,他们就会过来定损了,我觉得不错啊挺方便不用等保险员过来现场 ...

1,你的4S很不错,肯站在你的角度帮你把关
2,你也知道太平洋就是这么无赖的了,以后不得不遇上太平洋的时候要打醒12分精神。只要自己不是讹诈,方法总会有的,一定要据理力争。
作者: dalincndalin    时间: 2014-7-10 13:55
柯林, 坚决支持你,让那些大公司看看我们小星斗市民也不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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