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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一车主状告市政园林局年票多收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1-5-15 17:59
标题: 广州一车主状告市政园林局年票多收费
向不合理收费说不——广州一车主状告市政园林局年票多收费

  开3天车,要交30天路费,你说合理不合理?多收了三五斗——1辆车多收三五十元,积少成多,市政局一年多收了四五百万。为讨回37元,市民较真民告官,得不偿失,小市民愿为促进民主法治齐努力。
  
  今年5月7日,广州市民连先生为他的新车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属下的市政设施收费处缴交年票费(全称是“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为980元/辆、年,折算为每月81.67元,每天2.68元)。但他发现,他的车是3月15日入户的,却要按全月交纳年票费,实际上被多收了14天的年票费37.5元。随后,连先生与朋友谈起此事,发现还有更离谱的,他朋友的车是去年9月28日入户的,也被按全月收费了——也就是说,他的车只开了3天,最多使用了3天的路桥隧道,却要向广州市的路桥隧道管理部门缴交30天的使用费。
  
  面对质疑,收费人员答复是电脑系统设置,必须如此收费。这明显太不合理了!这是什么高科技年代了,年票收费却仍一直沿用10年前的这种不合理计费方法,就是手机通话费不也已经按7秒为计费单位了嘛,何况年票的滞纳金也是按日计收的。广州一年新车入户十多万辆,按中位数计算,一辆车被多收15天37元,一年就要多交四五百万元,10年下来岂不是已经多交了过千万元?

  为维护自身权益,促进ZF部门依法行政,让今后的车主不再多交费,今年5月9日,连先生一纸诉状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市政园林局,请求法院责令被告退回多收的37.5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要限期改进收费系统,依法合理收费。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2011穗越法行初字第162号),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通知和传票,确定在6月14日庭前交换证据,6月16日开庭审理。
  
  为打好这场公益诉讼,目前连先生正在积极备战,也希望热心人士特别是法律工作者能为他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一起给力,为建设和谐幸福的法治社会而共同努力!

来源:金羊网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1-5-15 18:02
标题: 各位如何看待
有人回帖:其实连先生用不着劳气,这个年票你大可以不必买,你的车也正常使用,他们也不会告你。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把你告上法庭,你随便就能找到大把法律法规指出他的所谓年票是违法乱收费行为!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1-5-15 18:03
呵呵沙发,
作者: toot    时间: 2011-5-15 18:04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1-5-15 18:04
地板
作者: miwa    时间: 2011-5-15 18:21
这个应该集体诉讼,谁组织???
作者: 一路顺风    时间: 2011-5-15 18:33
支持。。。。。。。。。。。
作者: 伦巴皇后    时间: 2011-5-15 18:58
我今年也没买。为什么状告的对象是市政园林局?
作者: 避风港    时间: 2011-5-15 19:06
不买的路过,
顶这位连先生
作者: 一路平安    时间: 2011-5-15 20:40
支持,最好能告到取消年票.
作者: 醉猫    时间: 2011-5-15 21:10
不如让年票,让其收费主管部门出示收费依据先啦
作者: 极力子    时间: 2011-5-15 21:11
就是无人肯牵头,如果车网有人牵头告班杏加橙,我愿意分摊费用。
作者: 天字    时间: 2011-5-15 22:15
原帖由 晒骆驼 于 2011-5-15 18:04 发表
地板

错过了沙发,连地板都坐唔到, 到再跟帖只有板凳嘅份,一个字,惨 睇嚟车迷网嘅同学真系好踊跃、好给力,尤其系尼张贴。言归正传,有tx问点解告市政园林局,我谂:假如你告屎ZF,法院可能会当场将你递交嘅诉状掟番出来——你告错对象喇,szf有收你嘅钱咩!?或者第2个理由,szf唔系1个具体行政实施主体(个人理解相当于就是“精神领袖”嘅意义 ),所以“不可告”!又或者第3、第4.。。。等等充分嘅论据证明szf神圣不可侵犯嘅地位!

[ 本帖最后由 天字 于 2011-5-15 22:16 编辑 ]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1-5-15 22:56
市政园林局,系具体收费的部门,年票张收据,注意系收据,5系FP,都系市政园林局的啦
作者: 野渡横    时间: 2011-5-15 23:05
支持
作者: puma    时间: 2011-5-15 23:07
支持
作者: HITMAN    时间: 2011-5-15 23:33
支持
作者: jck    时间: 2011-5-15 23:45
强烈支持,希望这是一个打开缺口的好机会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11-5-15 23:53
支持打官司!反对非法收费。
作者: 每日闲情    时间: 2011-5-16 00:02
我09年6月30日号入户,都系收齐当月费用。我更冤 关注中。
作者: miwa    时间: 2011-5-16 00:16
有无律师肯搞,一齐告,个个等别人种果子
作者: 投其所好    时间: 2011-5-16 00:40
一齐告
作者: hege    时间: 2011-5-16 01:54
我怀疑这个车主连先生走的是曲线迂回策略
因为诉讼中被告方市政园林局应该出示其收费依据供法院审查
而且原告方也可以要求被告方出示其收费依据,或者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年票收费的依据
这样法庭才可以继续审查原告起诉多收费的诉求
如果被告方园林局不能出示其收费依据,证明年票收费的合法性,那么根据什么说没有多收费呢?
作者: 灿哥    时间: 2011-5-16 08:35
曲线迂回策略
TX 你别天真啦,我向省物价局投诉过华快乱收费,它回复华快没经它批准但“经省ZF办公厅同意”所以它无权管,并且认为是合法不合理但不能退款。
到时园林说:我是经XX批准收费的,法院就会采纳,有关XX是否有权批准那是另一个案件,请另立案
只是一张收据,地方ZF行为
坚决不交,所有的收费站继续慢慢安全开过去,洛溪就是很好的例子
作者: KK201    时间: 2011-5-16 08:35



支持!!!!!!!!!!!
作者: 行长    时间: 2011-5-16 08:59
标题: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人家都说是“年票”,按年征收,能给你按月计算已经算是给面子了,把ZF惹毛了以后按年征收,不管那一月那一日买都征收一年,到时你就哭吧。 还有一点要注意:广州市ZF说话都是不算数的。

诉讼觉得没多大作用,为37元打官司就更无聊,与其要求退37元,不如要求退980元。因为为37元打官司很难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为980元就不同,也许全国的私家车主都支持你。
作者: 清晖    时间: 2011-5-16 09:08
去年亚运承诺退还三个月的年票费用都无声无色啦。
作者: zhengsg    时间: 2011-5-16 09:19
支持
作者: 悠悠然    时间: 2011-5-16 10:00
支持。。
作者: 广州辉辉    时间: 2011-5-16 11:39
标题: 回复 26楼 的帖子
听讲中央不批。
作者: 小师    时间: 2011-5-16 11:40
支持
作者: 7yeye    时间: 2011-5-16 12:0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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