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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9 17:27 上传
原帖由 东湖小区 于 2011-5-9 17:52 发表 不信谣,不传谣,但求真相。
原帖由 ppp1974 于 2011-5-9 18:12 发表 无饮酒神智清醒的话即时蓄意谋杀啦。
原帖由 fiko 于 2011-5-9 21:40 发表 距饮醉左的 就坐系我隔离台
原帖由 麦香鱼 于 2011-5-9 18:00 发表 边样难求,你就求边样!
原帖由 police 于 2011-5-9 22:16 发表 如果是真的,请你去海珠交警大队做个证。对案情的查清有帮助。
原帖由 俺是村长 于 2011-5-9 22:19 发表 海珠交警真搞笑,用左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劝条友自首,真系和谐社会 O8米真差劲,点解不向海珠交警学习,委托拉灯的邻居劝拉灯自首呢 丢十个螺母
原帖由 V6mu 于 2011-5-9 22:19 发表 係啰
原帖由 police 于 2011-5-9 22:21 发表 怎么叫搞笑呢,只要是合法的方式,让肇事者伏法都是积极的作为。
原帖由 俺是村长 于 2011-5-9 22:30 发表 条友在火星还是在土星? 对撞死人的重大恶性逃逸犯罪事故,明知WHO\WHERE,点解不捕捉呢? 是不是一些领导已经做过工作啦?
原帖由 jason_jim 于 2011-5-9 22:26 发表 逃逸已经好大锅!!!呢个绝对做严打的典型。。。
原帖由 清晖 于 2011-5-10 12:53 发表 查查广州事发当晚各个医院此人有无做醒酒治疗的
原帖由 伦巴皇后 于 2011-5-10 12:32 发表 肇事者该诛。不过偶不明白,为什么肇事者一对男女非夫妻关系出现在凌晨,而受害者亦非夫妻关系,也在凌晨逛大街。
原帖由 掂晒 于 2011-5-12 08:42 发表 有阴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