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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燕岭收费站“收费员被撞死”事件的反思 [打印本页]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0-7-31 02:36
标题: 对燕岭收费站“收费员被撞死”事件的反思
2010年7月30日的《南都》,以《身亡5年,稽查员被追认“因公牺牲”》,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 ... rticelA211002FM.htm对2005年8月12日燕玲路收费站稽查员苏伟被司机周亚驹撞死的事件进行了重新报道。新浪网也有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0-07-30/043317885519s.shtml;我一直很关心这个案件,却决然没想到司机周亚驹被以“故意杀人罪”的名义判了10年有期徒刑,真是冤,应该说,这个南都记者吴秀云对原版事件的描述是有省略的,过分的充满了“人性的关怀”,明显的不符合当时事件的情形,所以三更半夜,刚看完报纸,也要来发一发帖。

先转一个天涯关天茶舍的帖子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265056.shtml (2006年8月14日)
【1、周伟有无涉嫌粗暴执法在前?据我所知,有!周伟开始认为该司机没买年票,一直在试图惩罚司机。司机后来指明年票已贴在车前玻璃,周伟觉得权威受到挑衅,就指责年票张贴位置不标准要司机拿年票去鉴定真伪,并脑羞成怒地一边用头盔多次砸向车前的挡风玻璃(有痕迹),一边用粗暴语言威胁、教训司机,具体措词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司机很鲁莽,慌乱之下想逃离现场。所以才撞死周伟。2、控方认为没有证人证明周伟用头盔砸挡风玻璃。疑点在于:(1)现场肯定有头盔的残骸,汽车挡风玻璃也有被多次砸击的痕迹,公安部门完全有能力作出鉴定。(2)一般收费站都有监控录像,收费站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角度不予提供,被告人无可奈何,但有关部门有否公正看待此事?会否出现**相卫?所以,我认为司机在此事件中其实属于弱势的一方。虽然我也怜惜那逝去的生命。】

可惜,关天的帖子对比原事件已经超过了1年多,都提到没能看到当时的视频,“收费站不同意出示视频”,傻子都想得出原因了,但据对其他报道内容的回忆,当时周亚驹的供词中提到当时已经是把车子停下来被检查了“五分钟”,苏伟还不肯放行,明明是真金白银买的年票,还被处处刁难,真是“佛都有火”。无奈只能被迫启动车辆,苏伟在已经确定年票是真的情况下,还用头盔砸车玻璃,试图阻挠周亚驹车辆离开,最终导致被车撞死。可惜,周的口头供词未被法院全部采信,但原中院一审判决“过失致人致死罪”没提到是“杀人”,应该还算是比较合理的。奈何省高检抗诉,最后高院搞了个“故意杀人罪”,判十年有期徒刑。真是冤。

我们做司机的,交了车船税,之前还交了养路费(现在被称为年票了),却还被这样的收费员刁难,真是万般的不幸。22岁的苏伟,明显的就是一朵温室小花,未经过充分的岗位培训,不懂得人情世故,不以服务为己任,而是以刁难司机为乐事,结果被撞死。所在单位能够以“因公殉职”的称号已经是一种对死者的抬高了,他的父母还要不断的打官司,去争取“因公牺牲”的称号,没想到最终还赢了,竟然骨灰还能被送到“革命公墓”去安葬,真是奇哉怪也。

这样的收费稽查员,是广大司机眼中深恶痛绝的恶人,竟然也是个“伟大的革命先行者”?
作者: 一路顺风    时间: 2010-7-31 02:42
粗暴执法的死多几个都不算多~靠~
作者: toot    时间: 2010-7-31 06:57
才 22,值得这样做吗??
细想一下,我买了年票,走年票通道(就是指走吧),也是无过错的,至于你说详细检查,就好像有些刁难的感觉。
作者: 客村    时间: 2010-7-31 07:34
不明真相的看过。
作者: GT0    时间: 2010-7-31 08:48
22岁仔,毛都未生齐既临时工就学人老老西西,当正自己系公墓园啊?

宜家满足晒啦,终于入佐公墓园行列鸟~~~
作者: zhou7307    时间: 2010-7-31 09: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ormal    时间: 2010-7-31 09:31
深信司机是对的。
作者: MSS    时间: 2010-7-31 09:47
网内也有TX冲卡撞了收费员的,要是给判个几年的就不值得了
作者: 民工    时间: 2010-7-31 11:18
真实的事,我先讲。我就试过在三水的收费站比人截停,我的年票是卡在车头咯种透明卡牌里面的,我只是怕撕的时候麻烦。截停我之后,先是两条乌鼠望左好耐,然后还不放,我的是跟正年份买的,2010.开头我中还好有耐心甘停在度。等他地检查。后来他地竟然要我将年票罗出来比他地体。算,我成个卡牌罗出来。又望一轮。我有少少鼓噪。但中是好有礼貌的。然后到收费条婆乸话不得,她都要体。呢个时候,已经很明确是刁难了。之前两个之中有一个啊叔,好倾D的,已经很明智甘闪人。条7+1婆体左超过5分钟,中不放。放出一句让我飙火的话。话我的年票是假的。我讲粗口了,呢张年票是特意去车管所,中要比埋停车费甘来买的。FP都中在我包里面。我讲完都不得,条尸吊得少的,中将我的年票话要递上去什么办公室检查。上去之后,渺如黄鹤。之前两件之中无走咯件中要封埋我车道。然后去引导其他车道。又十分钟过后。只能做刁民了。我停好车,然后只身跑去剩余的第二条车道,以我肉身档住一部佛山籍的农民兜,我同个的司机话“不好意思,兄弟,呢度要检查年票的”。呢个时候,先有个操煲冬瓜的男人落来。我当场就喷他。他都中要体左我FP好耐先讲不好意思。我准备要打咯条7+1.他地一帮人栏住我。话咩,大家都在外面稳食,叫我欢容D。车上中有老嫩,我好无奈甘走了。整个过程接近45分钟。
7蚊鸡的事,就要搞成甘。如果我年票是痴在车窗甘的,甘唔通我要裁块玻璃落来啊?口皆有禾,人皆可言,你话可以点来?
作者: HITMAN    时间: 2010-7-31 12:02
收费员同土匪无异。。
作者: 苹果仔    时间: 2010-7-31 15:18
支持,撞他。法院颠倒黑白,周先生为维护自己权益,应当授予英雄称呼。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向他学习!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7-31 20:50
见到网内TX的复帖,我真是对深感痛心,成件事情我都略有所闻,其实我对任何事先不论边个错边个对,因为一个巴掌拍唔响,我主要看结果!呢单野的结果是收费拦车的死左,死左啊,是咩意义呢???个司机先判十年甘少??我个人觉得判得太轻了,真的!虽然呢件事众观其话是收费员故意刁难司机,但至于把人撞死吗??点解唔用其他方法解决??真是无其他方法了吗??人地老母好地地一个仔就甘无左,点解你地甘多人仲要口口声声话人"抵S"???如果个收费的是你地的亲人或好友,你地会唔会觉得个司机撞得好呢???做人都是积下口德好咯,唔知几时类似呢个收费员的"大恶人"的事发生系自己身边!个个都话是刁难司机,点解唔可以话个司机唔配合?人地有人地做野的规定和方法,就算个司机点觉得自己比人刁难,比人屈都好,使唔使拉去坐监先?拉去打靶先??既然个司机觉得自己年票无问题米任它刁难咯,刁难完再投诉他,再唔是落车打餐他咯!点解仲要夹硬开车走呢??呢十年监坐得冤唔冤,可能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但我最想讲的一样野就是,现在的人心胸太窄,无点欢容之心,唔识多方位感观事情,对于某件事某个人往往存在强烈的不满或仇视心理!!!!虽然某件事某种人肯定会存在呢个社会,甘又点??反转头淋下,如果大家仲存在呢种心理,迟早最悲哀的事可能会发生系自己身上咯!!就好似个司机甘,毁左自己成世,有人敢话个司机自己唔后悔???边个够胆话自己所做的每样事都唔令人不满或仇视呢???生活系呢个世上,最紧要活得开心,能和自己的亲朋好友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事!!!
作者: HITMAN    时间: 2010-7-31 21:18
原帖由 肥浩 于 2010-7-31 20:50 发表
见到网内TX的复帖,我真是对深感痛心,成件事情我都略有所闻,其实我对任何事先不论边个错边个对,因为一个巴掌拍唔响,我主要看结果!呢单野的结果是收费拦车的死左,死左啊,是咩意义呢???个司机先判十年甘少??我个人觉得判 ...

我都系中意墨子多D
作者: 靓~靓    时间: 2010-7-31 21:22
原帖由 肥浩 于 2010-7-31 20:50 发表
见到网内TX的复帖,我真是对深感痛心,成件事情我都略有所闻,其实我对任何事先不论边个错边个对,因为一个巴掌拍唔响,我主要看结果!呢单野的结果是收费拦车的死左,死左啊,是咩意义呢???个司机先判十年甘少??我个人觉得判 ...

我估個收費員比司機更加後悔。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7-31 22:19
按大家所想,应该是个收费当时用头盔当场将司机打死,然后个收费去坐10年,甘就开心晒咯!!!!!

[ 本帖最后由 肥浩 于 2010-8-1 00:44 编辑 ]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0-8-1 00:25
原帖由 肥浩 于 2010/7/31 20:50 发表
见到网内TX的复帖,我真是对深感痛心,成件事情我都略有所闻,其实我对任何事先不论边个错边个对,因为一个巴掌拍唔响,我主要看结果!呢单野的结果是收费拦车的死左,死左啊,是咩意义呢???个司机先判十年甘少??我个人觉得判 ...


司机启动汽车不过是慢慢启动,金杯面包车又不是林宝坚尼,绝无可能1-2秒内达到几十公里的速度,苏*收费员年轻力壮,自然也懂得闪避,却依旧用头盔猛砸金杯面包车玻璃,明知周亚驹无辜的情况下,依旧.......以死拦截。套用东莞信访办主任的话,绝对是“活该中的活该”。始终觉得榜样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一个收费员的死,换来了其他收费人员的收敛,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死.......重于泰山。
如上海的杨*事件,一人杀了6个警察之后,从此整个警察局的作风焕然一新,六个被杀的警察,虽然都被追认称为烈士(比苏伟的“因公牺牲”更高级),但清明死祭,却有都有人在网上专门纪念杨*

如果每个人都像肥浩同学这般的观点,哑忍沉默,做个麻木的中国人,那我们就会继续活在天朝,永世轮回(这个算不算毒咒)。

周亚驹即便是“过失致人死亡”,也绝对不是“故意杀人”,这一单是绝对的冤案,高检、高院都应该是受到了某种的压力才强判的,车迷网论坛神通广大,有人知道周亚驹在哪个监狱服刑吗?我想去看看他,慰问一下。
作者: andylui2008    时间: 2010-8-1 00:25
原帖由 肥浩 于 2010-7-31 20:50 发表
见到网内TX的复帖,我真是对深感痛心,成件事情我都略有所闻,其实我对任何事先不论边个错边个对,因为一个巴掌拍唔响,我主要看结果!呢单野的结果是收费拦车的死左,死左啊,是咩意义呢???个司机先判十年甘少??我个人觉得判 ...

系法律唔公平,法院要还原事实真相,做出正确判决。明明有录像都唔拿出呢,呢D咪系强势欺负弱势罗。唔通你就系死者D亲戚?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0:43
原帖由 andylui2008 于 2010-8-1 00:25 发表

系法律唔公平,法院要还原事实真相,做出正确判决。明明有录像都唔拿出呢,呢D咪系强势欺负弱势罗。唔通你就系死者D亲戚?


强势??一个小小收费员就可以话是强势??你又知人地的录像无比法院??呢件事有无甘强势甘夸张啊???是米入面坐紧个个打电话比你话他好惊,叫你帮他翻案??
小心死左个个夜晚稳你啊!!!
我净是知,咩事都好,但搞死左一个人就点都是错,应该一命填一命!!!十年?便宜左他啦!!
作者: andylui2008    时间: 2010-8-1 00:57
原帖由 肥浩 于 2010-8-1 00:43 发表


强势??一个小小收费员就可以话是强势??你又知人地的录像无比法院??呢件事有无甘强势甘夸张啊???是米入面坐紧个个打电话比你话他好惊,叫你帮他翻案??
小心死左个个夜晚稳你啊!!!
我净是知,咩事 ...

癫狗,对唔住啊,踩亲你条尾添。你叫死左个个呢稳我啦,我将距打落18层地狱啊,我净系见到人搞死鬼啊。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0:57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0-8-1 00:25 发表


司机启动汽车不过是慢慢启动,金杯面包车又不是林宝坚尼,绝无可能1-2秒内达到几十公里的速度,苏*收费员年轻力壮,自然也懂得闪避,却依旧用头盔猛砸金杯面包车玻璃,明知周亚驹无辜的情况下,依旧.......以死拦 ...


点推理都无用,呢件事只有死左个个同坐紧10年个个最清楚,假如个司机无冲,又假如个收费无拦,再假如。。。。点假如都无用,呢一刻我净是知,过失又好,故意也罢,死左就死左,点都唔会翻生,所谓一命填一命,人地收费个个又唔是十恶不懈的罪人,罪不至死!我只是希望点人收下把口,无下下话人抵死之类的语句!!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1:01
原帖由 andylui2008 于 2010-8-1 00:57 发表

癫狗,对唔住啊,踩亲你条尾添。你叫死左个个呢稳我啦,我将距打落18层地狱啊,我净系见到人搞死鬼啊。


原来你识讲狗话,怪唔得啦,又原来你甘劲,识法术打他落18层地狱,原来你早已升仙!!善哉善哉!!
作者: 华dee哥哥    时间: 2010-8-1 01:02
不明真相的路过~
个人认为收费员有错在先,但错不致死,距嘎死系死于自己的固执和意外,还有司机的冲动.
但如果审判真的如报道所说这样不公的话,那10年真的是白坐了.
如果是公平审讯,就算一命填一命,就算死刑,都起码服气呀~
关键就是制度的问题,唉,见得多,都麻木了,呢个社会实在好多黑暗和腐败~
期待吾好发生系自己身上就好了,为制度的牺牲者(司机和收费员)默哀~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1:07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0-8-1 00:25 发表


司机启动汽车不过是慢慢启动,金杯面包车又不是林宝坚尼,绝无可能1-2秒内达到几十公里的速度,苏*收费员年轻力壮,自然也懂得闪避,却依旧用头盔猛砸金杯面包车玻璃,明知周亚驹无辜的情况下,依旧.......以死拦 ...


我唔是话哑忍沉默,如果个收费活生生系度,我都会闹他咒他,但是。。。。点错都好,人都死左,麻烦大家无下下再讲抵死之类的言词拉,唔该。。。。。。。
作者: 欧蚊    时间: 2010-8-1 01:07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是一个冷血或热血之人,今晚回到被逼迁的琶洲村,汽车走过之处,垃圾满街,老鼠成群,自己差点都压死了好几只,但最后都放慢速度,生怕压死d老鼠。。。。。但不知为何,现在每每听到跟公字有关的死亡报道,心里爆发出丝丝的凉快??!!!例如听到某税x爆炸。。。或xx手刃xxxx。。。。。。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1:09
原帖由 华dee哥哥 于 2010-8-1 01:02 发表
不明真相的路过~
个人认为收费员有错在先,但错不致死,距嘎死系死于自己的固执和意外,还有司机的冲动.
但如果审判真的如报道所说这样不公的话,那10年真的是白坐了.
如果是公平审讯,就算一命填一命,就算死刑,都起码 ...


呢位TX讲野够全面,用词够宽怀。。。。。。。。。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0-8-1 03:13
原帖由 肥浩 于 2010/8/1 00:57 发表

点推理都无用,呢件事只有死左个个同坐紧10年个个最清楚,假如个司机无冲,又假如个收费无拦,再假如。。。。点假如都无用,呢一刻我净是知,过失又好,故意也罢,死左就死左,点都唔会翻生,所谓一命填一命,人地收费个个又唔是十恶不懈的罪人,罪不至死!我只是希望点人收下把口,无下下话人抵死之类的语句!! ...


这位同学思维比较单一,只会想到“一命填一命”的做法,难免令人误会为收费员家属。(车迷网神通广大,我既然发了帖子,热烈期待更多的争论者站出来)

如果不去考虑这种事情背后的原因,以及对今后能够做到的启示作用,那收费员的死就真的是白死啦   ,更加白白的连累他人冤枉了10年牢狱 以及赔款31万元。所谓的“过失又好、故意也罢,死左就死左.....”当事人主观目的不同,所判的刑罚当然也不同。周亚驹和苏伟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绝对没有主观故意杀人的动机,充其量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原判5年的话,今天已经差不多可以出狱了,可惜,我不知道高检为什么要“抗诉”,是为了袒护那个“神圣而伟大的收费任务”还是为了袒护“神圣而伟大的收费员”?

具新浪网的苏伟简历“16岁参加工作,22岁因公牺牲”(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的?未成年就能安排到收费站去做收费员?),从参加工作到死那一刻,已经差不多6年,工作经验已经算是很丰富了,面对已经前后证实达五分钟之久的真年票的面包车(记得是粤D车),依旧失去理性的砸玻璃阻止开车,可以想象苏伟同志的EQ值应该不高,工作态度应该是“恶劣、蛮横”。至于其他那些如花简历“曾先后6次获优秀收费员称号;2003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级;2004年被评为年度优秀收费员代表;2003年、2004年被分别评为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优秀共青团员和市政园林局优秀共青团员。”只能说明评选机制乌龙、分猪肉、派果果。   

我一直很关心这个事件,犹记得2005年时最初的报道,只是说他“刚到收费站工作不久,表现良好”之类的空话套话,还有一句为“也曾协助扶起受伤跌倒的摩托车司机”是唯一的举手之劳的有内容,上述的“工作年限”以及“优秀称号”不知道是否“追封”的。如果有同学若是熟悉苏伟,不妨讲讲正版的简历给大家听听。

这件事情之前,我还以为伟大神圣的“革命公墓群”里都是埋藏着那些雄纠纠气昂昂的革命烈士骨灰,到今日才知,原来也有这样滥竽充数的“因公牺牲”,靠。
作者: 途人    时间: 2010-8-1 04:28
如果一个伟大的收费员的死,能够震撼那些有特权或者自认为有特权的人,日后能收敛一下自己的不良行为,我认为,这位“因公牺牲”的烈士死得其所!

    至于,认为死了人,就要“一命抵一命”而不问缘由因果的一千年前的思维,也是一种法盲的思维。

    周兄,我衷心地佩服你,你被人“礼遇”了能做出反应,我最多最多下车跟他们产生肢体性冲突,还有可能被合理性群殴,之后上访无门,跳海珠桥没胆,更大的可能,我根本就不敢下车,或者根本就不敢跟他们理论。。。。。。象我的这种人就是太多了,TMD!!!我好想骂人!

[ 本帖最后由 途人 于 2010-8-1 04:30 编辑 ]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4:37
讲极都唔明,唉,我重覆一次,死又死左,坐监又坐左,讨论下就得啦,无下下讲死左个个抵死,或者咒做紧死左个份工的人都应该一齐抵死,边个无啊妈生??明无???
话人抵死个点都好抵死!!

[ 本帖最后由 肥浩 于 2010-8-1 04:55 编辑 ]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4:41
原帖由 途人 于 2010-8-1 04:28 发表
如果一个伟大的收费员的死,能够震撼那些有特权或者自认为有特权的人,日后能收敛一下自己的不良行为,我认为,这位“因公牺牲”的烈士死得其所!

    至于,认为死了人,就要“一命抵一命”而不问缘由因果的一千 ...


不用憋着想骂人,以后遇到类似事件,直接撞埋去,十年后又一条好汉!人民心目中的英雄!!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0-8-1 04:58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0-8-1 03:13 发表


这位同学思维比较单一,只会想到“一命填一命”的做法,难免令人误会为收费员家属。(车迷网神通广大,我既然发了帖子,热烈期待更多的争论者站出来)

如果不去考虑这种事情背后的原因,以及对今后能够做到的 ...这件事情之前,我还以为伟大神圣的“革命公墓群”里都是埋藏着那些雄纠纠气昂昂的革命烈士骨灰,到今日才知,原来也有这样滥竽充数的“因公牺牲”,靠。


原来LZ的思维比我提早单一好多年。。。。
作者: 花无缺    时间: 2010-8-1 08:28
两人都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作者: 森叔叔    时间: 2010-8-1 09:05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0-8-1 00:25 发表


司机启动汽车不过是慢慢启动,金杯面包车又不是林宝坚尼,绝无可能1-2秒内达到几十公里的速度,苏*收费员年轻力壮,自然也懂得闪避,却依旧用头盔猛砸金杯面包车玻璃,明知周亚驹无辜的情况下,依旧.......以死拦 ...


作者: 老曹    时间: 2010-8-1 09:35
恶人当道屁民当灾
作者: air    时间: 2010-8-1 09:59
一审判过失杀人,没有录像看,怎么会这么判.
二审判过失杀人,很明显是利益集团的平衡.要不以后随都可以冲卡撞收费员
所以,司机十年是多了不过相对于那个刁难的收费员,又是幸运的.

总之,死的好.以暴易暴,社会才能前进.在这个没有投票权的专制社会.
作者: 焰气    时间: 2010-8-1 10:10
标题: 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
认同“两人都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作者: 影像缉捕    时间: 2010-8-1 12:35
来个山寨版本的结案陈词吧,很多中国人都喜欢不了了之,事情的真相不久就没人理会,那什么是教训,同样因为时间流逝就过去了,有如云烟,下次,又出现这些傻B收费员,又导致出现这些牛B的司机,同样的故事,又在一次重演。
个人以为,这个收费员,抵死,也死得很伟大,别烈士也应该。为什么不能讨论一个人是否抵死呢?我们只不过是纯理论研究,探讨一下真理和正义而已。至于那些什么“死者为大”的言论,个人也以为,本身无聊,是错就是,是不合适就是不合适,不能以死作为一个不了了之的借口。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0-8-1 13:32
死的死了,坐牢的坐了,但如果尼件事情无法引起回响,去撼动背后权力机关的行政作风,去把政令的依法执行作为根本,去把公权力的行使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话,那么,死的还是白死,坐牢的也是白坐,可惜,现在看来,白死、白坐的可能性还是很大,别混扰视听,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应该以公民的生命作为代价。。。。。。
作者: 又一日    时间: 2010-8-1 14:40
按大家所想,应该是个收费当时用头盔当场将司机打死,然后个收费去坐10年,甘就开心晒咯!!!!!

你觉得呢种情况下个收费员会坐10年咩??
作者: 途人    时间: 2010-8-1 15:02
原帖由 影像缉捕 于 2010-8-1 12:35 发表
来个山寨版本的结案陈词吧,很多中国人都喜欢不了了之,事情的真相不久就没人理会,那什么是教训,同样因为时间流逝就过去了,有如云烟,下次,又出现这些傻B收费员,又导致出现这些牛B的司机,同样的故事,又在一次 ...



同意“影像”的观点,如果ZF不正确对待和解决“源头”的问题,有矛盾依旧存在,“以暴制暴”的事件就还会发生,可能那时,被人“粗暴”而压不住火气的,可能就是你、我,起步想吓退对方步,却又没有掌握好“火候”而碰伤碰残或撞死“英勇”的“合法抢劫者”的“狗腿子”的人,也可能就是你或者我!男人嘛,谁敢说呢。
作者: 王子山土匪    时间: 2010-8-2 10:37
原帖由 焰气 于 2010-8-1 10:10 发表
认同“两人都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支持。
作者: 《田园》    时间: 2010-8-2 10:49
兲朝的逻辑就系:为左所谓的正义,过程系可以不择手段的!!!
作者: 民工    时间: 2010-8-2 19:06
某位DX甘鸡动,只能有以下可能:
1,佢唔使交年费。
2,他是同行。
3,他因为比人冲卡所以经常被上头柄。(其实冲卡真是存在的,我经常见D大货车等埋好似列火车甘过卡的。)
4,D人生观啊,价值观大兜乱,N性中比较强,属于教育界的尖子。他讲的话,直程可以写入教科书,用来教化DD民的。

话时话,我都好怕S的,其实咯日我去栏隔离线的农民兜的时候,我的企位是好有技术性的,我面对车头站在车的右前轮附近,右手渣个右到后镜,我都要预计,万一遇到个程咬金的,我都可以闪埋一边架。如果埋单咯位在某个时候中有少少理智而不是被一些什么全力冲昏左佢个脑的话,估计他家下中可以晚上约上三五知己去宵下夜的。自做孽,不可活啊。
作者: 顺流逆流    时间: 2010-8-2 21:37
标题: 回复 沙发 的帖子
他们连粗暴执法也靠不上谱,粗暴有之,法从何来?
年票收费本来就无法可依,年票收费站是广州市区交通拥堵的原因之一,早应该撤消了。
作者: 倒车好难    时间: 2010-8-2 22:24
原帖由 花无缺 于 2010-8-1 08:28 发表
两人都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大部分地认同这个说法,但同时希望社会多点宽容,个人多点礼让,这两个人应该是针尖碰上了麦芒,现在都受到了最严重的惩罚。谁都不值得,他们亲朋好友更加痛苦。
作者: leonlee    时间: 2010-8-6 06:36
设噤多收费站托咩。。检讨下啦ZF!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10-8-6 09:13
以前唔见有年票,依家搞甘多野抢钱;

同意上边同学所言, 年票或入城收费站就系阻塞交通的源头,罗冲围个度好明显就系人为的收费站阻塞交通,

试过几次开花都车牌的车过珠江隧道, 个点稽查的真系以血肉之身挡路, 试过两次低车交费,稽查的手上有FP,马上俾钱即俾FP; 有几次我直接过关,稽查挥旗想截停,不过截唔到

本黎养车已经多费用了,国家规定的税费 一分唔少上交, 依家ZF系米甘缺钱? 搞臭涌一日一个亿, 搞个亚运将广州翻天复地,钱多无地方使;

有的收费员或稽查员都好讲的,人地都系打分工者;过得自己过得人地。

入城费路费,dff dff
作者: lindwind    时间: 2010-8-6 09:41
撞死个当官的更好.
作者: 火咀    时间: 2010-8-6 11:33
一个狐假虎威的被一个鲁莽的撞死了!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0-8-6 12:59
原帖由 火咀 于 2010/8/6 11:33 发表
一个狐假虎威的被一个鲁莽的撞死了!


关于“鲁莽”的定义。可能本案中的周亚驹司机就真的是鲁莽了一点,发动面包车后,起步..........然后苏伟猛砸车窗玻璃,可能才加速油门踩过去,苏伟也是不好踩,倒地碰到水泥地才死掉的。另外一个案例中,羊城晚报也登过,司机过洛溪桥,不想给钱,慢慢的开车,收费员是趴在车发动机舱盖上拦住,然后死机刹车,收费员以惯性跌出,坐在地上,司机退车2米,转肽走人。这个算不算鲁莽?

瞬间即决定永恒。当年苏伟猛砸车窗玻璃的时候,决然想不到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了“几秒钟”,周亚驹也决然想不到自己那一脚油门,从此令自己赔了30多万,还要蹲10年牢狱。然而我更想不到的是这种过失杀人竟然会被抗诉,成为故意杀人罪。

如果时光加速前进,再过多20年,社团已经解散,**已经倒闭,天下为公,世界大同,我们回头看今天的案例,是怎么样去批判这件事情。
作者: huxley    时间: 2010-8-6 16:28
我觉得那个检查员好傻,打份工又唔系做老细,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6-3-10 16:46
同志们,年票还交吗?好多年过去啦。我发了这篇帖子之后就没买了。

周亚驹出来了吗?他日年票取消之时,他一定会重新登上报纸内容,说是“年票的牺牲品”。
我若是见到他,想请他吃饭,聊聊人生。
作者: 烂泥214    时间: 2016-3-10 19:37
浪得虚名 发表于 2016-3-10 16:46
同志们,年票还交吗?好多年过去啦。我发了这篇帖子之后就没买了。

周亚驹出来了吗?他日年票取消之时, ...

记得还要去拜祭为年票前仆后继牺牲的烈士
作者: 肥浩    时间: 2016-3-11 16:47
哇,挖坟哟……真想唔起6年前我甘多费话!留印!
作者: 单车    时间: 2016-3-13 16:08
浪得虚名 发表于 2016-3-10 16:46
同志们,年票还交吗?好多年过去啦。我发了这篇帖子之后就没买了。

周亚驹出来了吗?他日年票取消之时, ...

叫上我,见识下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6-12-23 13:19
就还有一周时间,年票即将全面取消。提醒一下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去采访这位周亚驹。
作者: 野渡横    时间: 2016-12-23 14:49
跟拦路抢劫有什么区别?
作者: 杰老    时间: 2016-12-23 23:39
睇番5年前新闻先知,粗暴执法由来已久。
人命关天,正确,
但受到攻击再事后追讨?睇法院判就知道无咩可能公正。强奸至死,买卖儿童,都唔见判几重。
之前打老虎,有个官加上黑背景,最后好似判得差唔多。
作者: MAN    时间: 2016-12-24 02:16
往事就不能回味,
作者: yyyiiii    时间: 2016-12-24 11:32
我之前做了十几年良民,今年都唔交年票了,支持贴主的看法,大家都贡献出微薄的力量去抗争不公,社会才有进步,而唔系做利益阶层的应声虫。
作者: KK201    时间: 2016-12-26 13:42

作者: 越秀山寨    时间: 2016-12-27 20:26
唉,一声叹息。死的,坐监的都不值。
作者: 卢森堡    时间: 2017-1-9 22:08
十年前的贴
作者: 大米2008    时间: 2017-1-11 14:12
卢森堡 发表于 2017-1-9 22:08
十年前的贴

6年前
作者: card_liang    时间: 2017-4-5 17:26
我有相同经历,是刁难,无野稳野搞,死那个我觉得死不足惜
作者: 哥哥仔    时间: 2017-4-7 18:36
清明到了,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17-4-7 23:12
哥哥仔 发表于 2017-4-7 18:36
清明到了,

选正日子挖坟!!!!!
作者: 文星    时间: 2017-4-8 12:24
吓餐死...清明节搞D甘的野
作者: 大城小爱    时间: 2017-4-10 11:47
燕岭收费站已经拆鬼左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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