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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双方事故只要是2000以下的赔偿,那怕是买了全保,都要先动用交强险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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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6:4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个问题请教熟悉保险理赔的TX  
早几天停车不小心把邻居的车刮了,报保险,保险不愿现场查勘,却要求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或快速处理单。邻居刚好也是JC,免了牛肉干顾虑,就要来了一张快速处理单,自行到定损点查勘。

请问这种情况,可坚持要求客服派公估到场否?


另后来查勘的时候被告知,哪怕买了全保,只要是两千以下的案件,都得用交强险赔付,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情合理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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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6-12 22:01: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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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我昨天去深圳,我的车也是和另外一辆车刮碰,当时是说走交强险的同等责任,但我记得
以前我学保险条例时,有个“互碰自赔”的词,
所以,在警察或者保险员在处理现场的时候,一定要在单子上注明“互碰自赔”,这样才不用那么麻烦走交强险。
我今天去定损,定损员一开始就先检查有无这个“词语”,幸好我昨天跟保险员说了要写上,要不今天还要跑回深圳。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23:20:00 | 只看该作者
专业,谢ING~~~
地板
发表于 2010-6-12 23:30:04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6-12 23:37:0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情况则和沙发TX的相反,和对方发生碰撞后,交警在单上写了“互碰自赔”,保险公司还非要我们等到公估来看了之后才让走。后来,对方打电话过来,因为他的保险公司估价超过2000元,交强险赔不全,要我们一起去交警处改“事故认定书”。

我个人理解,交强险属于ZF强制买的,就是公共的一块;商业险才是保险公司有利可图的一块,所以在保险公司的立场来讲,当然先用公共部分,不用白不用。所以一定会先走交强险。虽然不合理,但车主根本没得选择!
6
发表于 2010-6-13 10:18:07 | 只看该作者
没学习懂,上两个星期才搞了个同等责任各自理赔,对方给了我的她的较强险复印件,就可以了.
7
发表于 2010-6-13 11:07:24 | 只看该作者
有全保干脆最好自己处理好了,也不用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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