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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关注:BRT施工单位何以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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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12:0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泥头车打交警,大家都关注“都不是好鸟”,我觉得应该关注:BRT的利益黑链。下面是新快报报道:BRT施工单位何以有恃无恐

乡村势力大、鱼食乡民的人,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就是:“打你不用看黄历。”广州就像一乡村?这不,昨天本埠媒体纷纷报道,泥头车司机当街群殴交警。广州中山大道车陂段一处BRT施工点附近,交警钟浩权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遭到至少6名违规车主及同伙的围殴。该交警所扣的证件及罚单被抢走。交警求援时,对讲机被“动粗者”摔坏。钟浩权的颈部、脸部、腰部均有明显伤痕。事后,警方控制了一男一女,其余涉案人员在逃。

从前只知道司机怕交警,如今,不仅不怕,老鼠打猫,不用翻黄历,还没得商量,“紧追不放,进行连续猛烈地殴打”,连现场施工单位工头都吃惊:“没见过这么大胆的!”

被打的交警钟浩权重复三遍这话:“当了20年的交警,遇到这样的事还是头一回。”钟浩权也许一辈子也想不明白,有个词叫有恃无恐———这违章的泥头车凭的是什么呢?

请看《羊城晚报》另一篇报道:BRT工程余泥清运八成用非法泥头车。天河区余泥部门该负责人说,目前BRT工程天河段土建工程已近完工,但至今仍未申请余泥排放,“这些货车普遍偷排乱排,运输余泥也没有固定时间,早上、晚上什么时间都有,并且经常乱停乱放,像‘无王管’一样。”

一个正规的超大民生工程,花了公共财政13个亿的钱(估计建好还不止这个数),竟然会去找野鸡车?什么道理?用我这个被门挤过的脑袋想一想,大概也能想出个子丑寅卯,你说是BRT工程有黑色利益?不是我说的哦,有当事交警直言:“BRT的这些施工单位之所以会有这些车这些人,背后的黑色利益可想而知!”联想到媒体报道的泥头车10年“血债”,至少你现在可以明白,广州治了十年,泥头车为什么仍是个“乱”字了吧?没有利益,谁有空去装神弄鬼?

BRT工程有正规程序不去走,该申请的不去申请,任由野鸡“无王管”,没有猫腻,那是什么?至于在法治的广州,BRT工程从开工起就野蛮施工,导致挖爆水管、煤气管,满城“创伤”,如今竟然违法操作使用野鸡车、阻碍执法、殴打警察,施工单位何以敢如此霸道?这需要相关部门出来向公众说明了。

就泥头车司机当街群殴交警这个新闻,事情发生后,不想私了的交警思路很清晰,谁在给他们撑腰,也应该一目了然。那么,参与殴打交警的这群人涉嫌构成袭警罪、妨碍公务罪,肯定是要严惩的,问题是,仅仅抓这些虾兵蟹将就能过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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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2-14 12:13:39 | 只看该作者
BRT工程本来就损民工程, 同黑泥头车纠结就顺理成章.
板凳
发表于 2009-12-14 12:25:57 | 只看该作者
最近两年打击泥头车,生意少了,用屎忽想出个BRT来,好眉好貌整哒喇,D泥头车米有生意罗。
地板
发表于 2009-12-14 13:13:1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在妖魔化建筑企业。那些泥头车队,实际上是市政局排放处领导的亲戚开的,其他人想干也干不了。施工企业,也一定要高价找这些泥头车才能完成运输任务,不然根本就没办法施工。

至于你提到的“天河区余泥管理部门”,不过是一个小庙,根本就管不了,也不敢管,现在不过是完工后,哼哼几声罢了。

“连现场施工单位工头都吃惊:“没见过这么大胆的!””这句话倒是实情,见过NB的,没见过这么NB的,估计是局长亲戚开的泥头车队,要不就是村长(或者村支书)亲戚开的。

[ 本帖最后由 浪得虚名 于 2009-12-14 13:17 编辑 ]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2-14 13:42:2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狗咬狗(侮辱狗了)
6
发表于 2009-12-14 13:47:41 | 只看该作者
有内容,重庆的那些包青天什么时候过广州走走场?
7
发表于 2009-12-14 14:10:59 | 只看该作者
有HI好讲咩,全部都是土匪。陷家产
8
发表于 2009-12-14 14:11:50 | 只看该作者
有HI好讲咩,全部都是土匪。陷家产
9
发表于 2009-12-14 14:12:59 | 只看该作者
BRT  几多油水捞先得架。睇下路边的工程牌:
管理发包一个单位
施工一个单位
监理一个单位;层层发包落去。本来100元可以搞掂的,最后到施工方可能去到200元了。BRT 系拉升GDP的好工具。
10
发表于 2009-12-14 14:15:11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不可以细说,呵呵。。。。
11
发表于 2009-12-14 14:31:49 | 只看该作者
呼喊包青天跨省追查!
12
发表于 2009-12-14 14:4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cohben 于 2009-12-14 14:12 发表
BRT  几多油水捞先得架。睇下路边的工程牌:
管理发包一个单位
施工一个单位
监理一个单位;层层发包落去。本来100元可以搞掂的,最后到施工方可能去到200元了。BRT 系拉升GDP的好工具。


验收后,没有过多久,就发现缺点多多!有来拆掉。。。。。。
13
发表于 2009-12-14 14:50:15 | 只看该作者
全广州市的市政工程95%系无证施工,即系乜手续都无的!
14
发表于 2009-12-14 15:21:45 | 只看该作者
新光百货门前的挖坑,施工准许证是9月份的。现在都12月份了。

从好的方面看,有个施工铭牌,已经不错了,以前很多工程连这么一片塑料片都没有啊。
笑一笑啦。你又能拿他怎么办啊。
15
发表于 2009-12-15 08:46: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09-12-14 13:13 发表
楼主在妖魔化建筑企业。那些泥头车队,实际上是市政局排放处领导的亲戚开的,其他人想干也干不了。施工企业,也一定要高价找这些泥头车才能完成运输任务,不然根本就没办法施工。

至于你提到的“天河区余泥管理部 ...


嗨,这个是胡说八道,我早就知道了。这样吧,这个事情以后再说吧,好不好?
16
发表于 2009-12-15 09:16:0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吧,这个事情以后再说吧,好不好?
17
发表于 2009-12-15 10:01:48 | 只看该作者
事件即将不了了之,结果将是交警再也不敢自讨苦吃去管泥头车了。
18
发表于 2009-12-15 10:05:46 | 只看该作者
JJ说:到处都是牛鬼蛇神,我都是做只鹌鹑抄牌算了。
19
发表于 2009-12-15 10:27:45 | 只看该作者
有生之年都唔知会唔会见到个包青天啊
20
发表于 2009-12-15 12:12:55 | 只看该作者
广州无希望了 无救了 包青天快来打救系我们啦
21
发表于 2009-12-18 14:3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cohben 于 2009/12/14 14:12 发表
BRT  几多油水捞先得架。睇下路边的工程牌:
管理发包一个单位
施工一个单位
监理一个单位;层层发包落去。本来100元可以搞掂的,最后到施工方可能去到200元了。BRT 系拉升GDP的好工具。


几个单位是互相制约的,关系及费用比例大概如下
业主,BRT项目的业主,一般是市政园林局,或者专门设立的一个“项目办”,属于拨款单位,所有的钱都从这里出(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了),业主人员本身的话费也要在项目费里指出,大概占了5%-10%左右。
管理单位,多数实行代建制,理由,1、业主可以不懂业务,2、找一个懂业务的人来帮忙干活;业主相当于交警,管理单位相当于协管员,拿总项目的管理费,大概1%-1.5%左右。通常由某总包公司或监理公司挂名。
施工单位:是真正做事的,占总项目经理的85-90%,多数回扣、利益分成都要在这些数目里面支出。
监理:顾名思义,是监督管理,看施工单位怎么做的那个人,费用大概1%-2%左右,一般不用怎么样投资,赚的是人工费,几个人蹲点,监工,不偷工减料,做好验收记录就可以了。这个也好赚。

有时候,表面上赚钱多的,未必真的多,表面上赚得少的,其实比其他部门更多。建筑业基数大,一个BRT项目就几千万,随便1%都够吃好几年了。真正赚钱的,还未必是上述几个“单位”,而是在其中“操标运作”的操盘手,一中标,合作转让,就抽了5%-10%,功成身退,干手静脚。
22
发表于 2009-12-18 14:45:44 | 只看该作者
你是想为党说话呢???还是想为老百姓说话!?
23
发表于 2009-12-18 15:0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09-12-18 14:33 发表


几个单位是互相制约的,关系及费用比例大概如下
业主,BRT项目的业主,一般是市政园林局,或者专门设立的一个“项目办”,属于拨款单位,所有的钱都从这里出(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了),业主人员本身的话费也要在项 ...

行内人,说出了问题的本质!
补充一点:工程投标时,土方单价一般是含运距的(一般是15KM~30KM),然后中标后向广州各个区的淤泥排放所缴纳淤泥渣土排放费,然后,它是不会给你指定一个渣土受纳场地的(只管收钱不办事),加上浪TX说的各种中间环节,包到最底层的泥头车老板的利润就很底了,肯定就是胡乱就近处理土方,尽可能的赚取最大利润。
24
发表于 2009-12-18 18:42: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09-12-18 14:33 发表


几个单位是互相制约的,关系及费用比例大概如下
业主,BRT项目的业主,一般是市政园林局,或者专门设立的一个“项目办”,属于拨款单位,所有的钱都从这里出(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了),业主人员本身的话费也要在项 ...

老浪,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25
发表于 2009-12-18 23:55:12 | 只看该作者
河蟹之前,留名,谢绝跨区

这些事情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猛烈,走着看吧,大家可以大胆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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