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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问不答 于 2008-8-26 15:46 发表 P-tx,不如你show下啲硬件quality出来啦,个啲咩十几年前啲某版版主都系废的,无乜公信力,来个xx学院民法专家或者xx法律学院博士毕业又或者xx行政法专修班毕业,发表过xx篇学术文章之类,甘大把人收声,信晒你啲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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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6 18:02 发表 有投诉才会有处理, 而我们对身边的特权现象习以为常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对身边的特权现象进行投诉 也许就是我们走出正确的第一步 我在竹丝岗二马路见到违章的粤O车 我会第一时间打110 我不相信同一件事投诉 ...
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6 22:30 发表 哈哈 哈哈哈 不知道周六、周日停在竹丝岗二马路的O牌车是执行什么公务?????????????????
原帖由 老带 于 2008-8-27 19:20 发表 好仔唔当差。希望由p同学开始能改变这社会观念。
原帖由 jun-618 于 2008-8-27 01:21 发表 其实违章了,受处罚是应该的。但谁都想说说情,希望免除罚款。凭良心说句,LZ下班后开车违章后,你敢说你不去求情?你会老老实实签名?你不会不亮出你是JJ,叫对方放你一马?呵呵!将心比心吧!不要耻笑别人啦!
原帖由 半桶水 于 2008-8-31 21:46 发表 实在太好笑了,当我们都不识O喔! O路口当着交警面逆行,领导不在车上…… 领导在车上,司机会规矩点的,领导识做D 司机就不同啦,何时会将JJ放在眼中?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大家都知道领导 ...
原帖由 健哥 于 2008-8-30 00:33 发表 作为版主,对大家的言论不必斤斤计较了 作为police,其实该想想大家为什么这么大意见,能理解就好了,没必要句句反驳,其实长篇大论写得辛苦,别人却未必信服,何苦呢? 自己觉得该怎样就怎样吧
原帖由 米田共子 于 2008-9-1 10:45 发表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很聪明地对你说,我是那个车迷网版主POLICE的女朋友啊,你知道他是谁吗!你敢抄我?把你ID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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