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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布20万月薪工资的海运差佬个名同单位甘难? [打印本页]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9-11-9 15:33
标题: 公布20万月薪工资的海运差佬个名同单位甘难?
前晚11时15分左右,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晓南一街20号居民楼下,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小区的围墙和铁门被撞飞了!肇事的是一辆粤O车牌的轿车。出来查看的街坊发现,车上两人满身酒气,其中一中年男子态度嚣张,不断向街坊叫骂,并叫嚣称自己是“党员和公务员”“月薪20多万,赔个铁门有什么了不起。”

  昨天,警方通报确认肇事车辆属广州海运公安局,涉案人身份还在核实,并承诺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护短。

足足过左二十四小时有多啦,点解JC工作效率甘春慢? 唔敢公布定系另有内情? 个时个中南删单案甘快破,断估依点起底的唔使甘长时间吧。
强烈建议警方公布肇事公墓员的姓名,单位;级别;再公布处理结果。唔好话系临时工PK
酒后驾车本已触法可以拘留,再肇事,开除公职。
唔通个点JC真系要爆大祸,先引起高层处理。
作者: fai    时间: 2009-11-9 15:43

作者: 无厘头    时间: 2009-11-9 15:52
真搞笑,本来依法秉公办理就应该是JC的当然职责,连这个都要郑重承诺?
潜台词就是:平常我们都不是依法秉公办理的。
作者: TCR10    时间: 2009-11-9 16:27
现在问题大了去了,粤O11126真车是白色的,可肇事车却是黑色的,这个就麻烦了
作者: cbhai    时间: 2009-11-9 16:37
有此一说 粤O车牌
    “粤O”是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的发牌代码,发牌范围是广东省的省级党政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粤机构及全省各地的公检法、国安、司法系统行政用车,分为两类:
    一、粤O后代码均是数字的,属于广东省党政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粤机构的车牌。
    二、粤O后代码首位是英文字母的,按其字母区为所属地市各有关部门的车。
原来“直属企事业单位”都系“特种”来嘅
作者: stephenlgh    时间: 2009-11-9 17:31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嘛,肇事者不也住那里吗?还需要核实吗?是要做危机公关吧?
作者: 天天天天天    时间: 2009-11-9 17:47
月薪20多万唔紧要,最紧要系“党员和公务员”
作者: 民哥    时间: 2009-11-9 18:54
酒后吐真言啊,看来现在正在搅尽脑汁想用什么借口呢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09-11-9 19:17
什么公务员?哪一个职位?月薪20几万?仲高薪过美国总统。
作者: shangpin    时间: 2009-11-9 19:28
上次又是海运公安的。
作者: lqt7401    时间: 2009-11-9 19:41
执法╳╳╳犯法╳╳╳凶安局
作者: C.A    时间: 2009-11-9 19:48
调查取证认定,此人为海运公安局的一临时工,已经被辞退。
作者: BG7PRI    时间: 2009-11-9 20:09
原帖由 C.A 于 2009-11-9 19:48 发表
调查取证认定,此人为海运公安局的一临时工,已经被辞退。




作者: 耀心悟    时间: 2009-11-9 20:32
粤O.11126系不法分子搞的套牌车,该车案发时正在车库没有出来。肇事者是假冒公墓员已被法办。这将是快公布的讲法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09-11-9 20:46
俺的小区有一栋楼被海运买了作福利,建议来爆大锅。。。。。。。
作者: chenkai    时间: 2009-11-9 21:29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09-11-9 20:46 发表
俺的小区有一栋楼被海运买了作福利,建议来爆大锅。。。。。。。

边度呀?莫非系棠下小区?
作者: chenkai    时间: 2009-11-9 21:31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09-11-9 20:46 发表
俺的小区有一栋楼被海运买了作福利,建议来爆大锅。。。。。。。

唔系呱?咁激D内幕点解冇听讲?莫非系棠下小区?
作者: 随风行    时间: 2009-11-9 22:46
海运都有公安局,
月收入20W+,灰色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09-11-9 23:17
一系临时工,一系借车,一系假牌。 无非E几个答案
月收入20W+ 有无听错啊?
作者: 广州文少    时间: 2009-11-9 23:24
甘快就公布真正的真相,唔符合国情
作者: 行长    时间: 2009-11-10 09:16
原帖由 无厘头 于 2009-11-9 15:52 发表
真搞笑,本来依法秉公办理就应该是JC的当然职责,连这个都要郑重承诺?
潜台词就是:平常我们都不是依法秉公办理的。



这事不能细说,大家理解就是了。
作者: 大肥猪仔    时间: 2009-11-10 09:47
原帖由 农民八八 于 2009-11-9 23:17 发表
一系临时工,一系借车,一系假牌。 无非E几个答案
月收入20W+ 有无听错啊?



20W喺灰色收入嚟嘎嘛,你估喺正职的工资咩??呵呵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9-11-10 09:58
驾驶O牌车撞烂小区大墙铁门 满身酒气司机身份查明

  酒驾肇事司机确是警察

  原为海运警员 4月转到同和派出所 嚣张“白衬衫”身份暂不明 两级督察已介入

  引起全城关注的粤O牌警车醉酒撞墙以及嚣张“白衬衫”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坐在驾驶位的醉酒中年男子原是广州海运公安局警员,今年4月转到白云区公安分局同和派出所当民警,其驾驶的车辆仍是海运公安系统的警车。 

  至于公众最为关心的酒精测试结果,以及态度恶劣嚣张、自称“公务员”的“白衬衫”的身份,警方迟迟未能公布。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9-11-10 09:59
应该就系用左个套牌车,
作者: 火咀    时间: 2009-11-10 10:11
敢做不敢认

纸老虎
作者: 蓝色YY    时间: 2009-11-10 10:15
海运好多临时工抓O牌车噶~~
作者: 江南大道    时间: 2009-11-10 10:19
那个醉酒佬原来是海运公安的前纪委书记喔。。。。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9-11-10 10:21
肇事司机名为刘×基,曾是原广州海运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目前在白云区公安分局一派出所做普通民警,保留原有的级别待遇。但说法有待警方进一步证实。
20万工资的未查实; PK
副处级厉害,高,去做普通民警。过多三年可以退休享受。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9-11-10 10:21
知法犯法哈哈
作者: toot    时间: 2009-11-10 11:15
原帖由 TCR10 于 2009-11-9 16:27 发表
现在问题大了去了,粤O11126真车是白色的,可肇事车却是黑色的,这个就麻烦了


通常黑社会成员都是用“黑车”的呀!
作者: 迪维斯    时间: 2009-11-10 11:29
我敢肯定官方的最后调查结果:那个白衬衫的嚣张男肯定是临时工,或者社会人员,反正绝对不会是公务员和党员

[ 本帖最后由 迪维斯 于 2009-11-10 11:30 编辑 ]
作者: 切车    时间: 2009-11-10 11:46
特权!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9-11-10 12:48
原帖由 迪维斯 于 2009-11-10 11:29 发表
我敢肯定官方的最后调查结果:那个白衬衫的嚣张男肯定是临时工,或者社会人员,反正绝对不会是公务员和党员


八九不离十;估计都系啦;今日报纸讲左酒驾的系JC,白衬衫的身分仲系个迷。 后台劲。
作者: 醉拳    时间: 2009-11-10 12:51
能开粤o牌雅阁的肯定吾会系一般散仔啦。
作者: 倒车好难    时间: 2009-11-10 20:00
这样级别的干部都搞不定, 党还怎么改变形象?
作者: 大兴仔    时间: 2009-11-10 20:21
上梁不正,下梁能不歪吗?
作者: aandliu    时间: 2009-11-10 20:24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09-11-10 20:36
报纸话普通民警喔~~甘有几普通啊?20W 月薪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09-11-10 22:40
原帖由 ricohben 于 2009/11/10 12:48 发表
八九不离十;估计都系啦;今日报纸讲左酒驾的系JC,白衬衫的身分仲系个迷。 后台劲。


已经有同学贴出来了,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基,绝对不是普通临时工那么简单。
作者: 海底火山    时间: 2009-11-10 22:55
估计赖左野先给建议 到派出所做个民警避避下搞埋退休。。。
作者: 虹哥    时间: 2009-11-10 23:25
广州一名民警醉酒驾车肇事被行政拘留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0日21:4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10日电(记者孔博)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10日通报,7日晚发生在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宗涉及警用车辆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刘某属于醉酒驾驶车辆,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刘某是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民警,肇事车辆为原广州市海运公安局转制车辆。

  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介绍,7日晚11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晓南一街有一辆警用车辆碰撞一个住宅小区的围墙和铁门,造成围墙倒塌、铁门撞烂,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警方接报后到达现场,寻找已离开肇事车辆的涉嫌人员,并对其抽血送检。警方经过现场访问和连日取证,并经多名群众指认,确定该肇事车辆肇事时由刘某驾驶。经司法鉴定,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28.6mg/100ml,属于醉酒。

  事故发生后,广州警方成立由监察、督察、交警等部门组成的专责小组开展调查工作。经查,驾驶员刘某是原广州市海运公安局民警,今年4月转制分配到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工作,肇事车辆为原广州市海运公安局转制车辆。

  警方表示,对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严肃处理。

官不大,够嚣张的后果
作者: 敏夫    时间: 2009-11-10 23:36
其实司机下车后一直向街坊道歉,嚣张的是那个乘车的白衣“党员身份的公务员”,为什么不一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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